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016, 2(2): 113-121
doi: 101349A-2016-2-014
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论析*
张瑜
 
【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意识形态建设面临更为艰巨的形势和任务。尤其是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出多元主体、多样形态、多种场域的发展特点,产生了大数据能力不足、数据污染和数据泄露等紧迫问题。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要增强大数据意识,提升大数据能力,建设网络意识形态大数据平台,把握新型媒介信息与舆论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相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  网络意识形态 ; 大数据 ; 安全

【Abstract】 

随着智能终端、网络存储、高速宽带、云计算等技术创新应用的普及,人类社会进入大数据(Big Data)时代。以内容的视角看,大数据就是大规模数据或海量数据,具有体量巨大、类型多样、产生速度快、价值含量大等特点,包括不同来源、不同结构、不同媒体形态的各种数据内容,冲破传统的结构化数据范畴,囊括了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以技术的视角看,大数据就是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对海量数据进行的采集、存储、分析、整合和控制。大数据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注入了新的动力,也改变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在大数据趋势下,互联网社会从技术、媒体、文化各个层面进入了新的发展形态,人们的信息交互、交往活动、工作方式、思维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革。大数据环境逐渐成为人类信息社会的新形态,成为人类崭新的生存环境、活动空间和发展条件,也成为意识形态的新场域。借助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和强大的互联网信息优势,西方发达国家正在不断影响、改变着世界的生产生活方式,并进一步在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争夺世界的主导权。可以说,大数据带来的不仅是技术之争、产业之争、内容之争,更是意识形态之争、国家软实力之争。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意识形态工作尤其是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更为艰巨的形势。我们要深入研究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信息与舆论传播的新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发展,探索大数据背景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的建设规律。

一、大数据背景下网络意识形态的状况与特点

在大数据背景下,信息网络世界与现实物理世界日趋同构化。大数据是记载人类行为和物理世界特征的数字写真,与客观世界同构、同步;同时,大数据作为描述事物同构关系的数字模型,是客观世界中事物的多样性和关联性在计算机世界中的表达。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数据将无限接近客观世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开放的互联网空间更是呈现出一个众声喧哗、多元化的思想文化和信息舆论环境。在这样的形势下,网络意识形态呈现出多元主体、多样形态、多种场域的发展特点。

在主体方面,网络意识形态可以分为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社会多元性意识形态和国外异质性意识形态。一是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包括国家的指导思想、主流价值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主流媒体的新闻舆论导向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 “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党的新闻舆论媒体的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1]5在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主战场的形势下,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要占领互联网阵地,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二是社会多元性意识形态。社会多元性意识形态是基于社会生活多样化、利益关系多样化、社会组织多样化等状况而形成的多元化主体的大众意识形态。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活跃,主流的与非主流的同时存在,先进的与落后的相互交织。这既为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也带来了社会思潮的纷纭激荡。[2]葛兰西关于意识形态的思想对于我们认识社会意识形态具有启示意义。他认为意识形态是具有实践意义的世界观,是一定的社会团体的共同生活在观念上的表达。他把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分为两个主要层面,即市民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社会(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政治和法律上层建筑),其中,市民社会是由各种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介、民间组织构成的。[3]结合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状况来看,当前受到普遍关注的“两个舆论场”现象正是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主体的体现。如有研究者认为一个是以党报党刊党台、通讯社为主体的传统媒体舆论场,一个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媒体舆论场。[4]也有观点认为是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不同。[5]无论怎样划分,在意识形态的视野中,这实际上是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和社会多元性意识形态的区别。三是国外异质性意识形态。国外异质性意识形态包括西方政治民主观、“普世价值”论、“中国威胁论”等内容,是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进行竞争和对抗的内容。异质性意识形态把自己包装成国际思潮、学术理论、文化产品等多种形态输入中国,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产生冲击、解构、抵消作用。在当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的复杂背景下,意识形态领域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前沿。有研究认为,我们同各种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6]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企图凭借其经济优势和科技实力,利用互联网输出其思想文化和政治观念,争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产生深刻影响。

在形态方面,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多种形式。在大数据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的条件下,文字、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的数据信息都能够被捕捉和处理,这使得多种形态的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把握成为可能。就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状况而言,需要关注三种典型的内容形态:一是网络社会思潮。网络社会思潮是在网络信息传播环境下,反映人们的利益或要求并对社会生活有广泛影响的思想趋势或价值观念。作为系统化的思想理论,网络社会思潮是网络意识形态中理论化、结构化特点比较突出的内容形态。有研究者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新自由主义思潮、西方多党制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当代中国保守主义、个人主义思潮、人道主义和异化思潮、“普世价值”思潮以及“中国威胁论”等国际思潮进行了论析,并认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成就的扩大、深层矛盾的凸显、国际环境的日益复杂,这些社会思潮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而且会更加顽强地表现自己。[7]总体而言,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大变革在意识形态领域集中表现为各种社会思潮的交锋,这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的进程。尤其是随着网络空间和信息传媒的迅速发展,思想表达的公共空间更加广阔,为不同思潮的滋育、传播、交流和碰撞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当前在我国,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多元的意识形态竞争平台,展现出各种社会思潮交流、交锋、交融的思想文化图景。二是网络舆论。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8]网络舆论是网络传播环境下社会舆论的新形态,当前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产生着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在大数据的视野中,网络舆论是网络意识形态中以事件、问题、人物等为核心要素的内容形态。当前,基于社会突发事件、国内外重大事件、社会公共问题而产生的网络舆论承载着意识形态的内涵,多数舆论辩争往往会不同程度地上升为意识形态论争。三是网络文化。文化是人们社会生活实践的产物。网络文化是网络意识形态中以日常生活内容为核心要素的表现形态。这里的文化指的是狭义的文化,其典型形态有网络文学、网络艺术、网络语言、网络伦理道德等。与网络理论思潮相比,尽管网络文化的内容在逻辑力量、内容体系等方面有较大不足,但其具有的生活化、感性化、碎片化、通俗易懂等特点,使其易于广泛传播和接受,显现出对整个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极为显著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如“网络恶搞”“网络狂欢”等网络文化现象对意识形态的影响不可小觑。从数据分析的角度来看,虽然网络文化中的图片、视频等内容属于以往难以处理的“非结构化数据”,但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应用,这些包罗万象、价值丰富的数据在被进行专业化“加工”后就会呈现出意识形态的有效信息。

在场域方面,大数据环境在一定意义上是信息媒介不断创新演化所形成、积淀和发展的媒介信息环境。新的媒介产生新的信息载体和流动结构,进而在聚合信息内容和用户群体的基础上,形成网络意识形态的新场域,影响整个意识形态环境。由于信息媒介的不断创新发展,网络意识形态的媒介场域也在不断推陈出新。从当前网络媒介的发展应用状况来看,网络意识形态的主要媒介场域可以分为以下方面:一是公共论坛场域的网络意识形态。这里主要是以公共话题为中心的舆论场域,强国论坛、天涯社区、凯迪社区、猫扑论坛、百度贴吧等大众公共论坛以及“知乎”等知识群体化的社交网站是其典型代表。有研究者通过对不同网络公共论坛的实证调查发现,不同论坛空间的政治取向具有显著的差异,存在以“左”派、右派声音为主流的“左”派论坛和右派论坛,并且它们各自在关注的内容和议程上都具有相异的特征。研究认为政治意识形态在网络公共讨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与网民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所展现的态度差异与分化有着密切关系。[9]二是微博传播场域的网络意识形态。微博场域是互联网上的公共广场,微博的发展对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产生了积极影响,它增强了大众与主流意识形态的互动性,拓宽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路径,提高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便捷性。但与此同时,微博的发展也对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它削弱了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辨别力,降低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维度,加剧了西方价值体系的渗透力度。[10]当前,微博平台已经成为我国互联网上的公共舆论场,微博意见领袖对于微博平台的意识形态生态构建具有重要的影响。三是微信传播场域的网络意识形态。不同于微博平台的广场性质,微信平台是以熟人社交关系为基础的传播场域,在一定程度上,微信意识形态具有意识形态的隐性传播特征,它可以在圈子化的社群中不断制造话题、意见和舆情,在一定条件下向社会公共场域输送话题和舆论。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而言,微信意识形态是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地下河”。但是微信平台也有意识形态的显性场域,如各种时政评论类的微信公众平台,它们发挥着微信社交网络信息源的重要功能。四是在线课程场域的网络意识形态。以网易公开课、慕课等为代表的在线教育平台,为意识形态的生产和传播提供了新的场域。就内容和用户而言,在线课程场域的意识形态内容具有理论化、系统化的特点,用户群体以青年学生和社会知识群体为主。

二、大数据背景下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亟待重视的问题
1.大数据能力不足影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建设

互联网科技革命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入。当前最具影响力的变化就是网络空间的大数据正逐渐成为国家的战略资源。“网络主权”“数据主权”等概念先后被提出,反映出信息网络时代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竞争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网络主权是指主权国家对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关键硬件设备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对互联网软件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互联网传播领域中国家意志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保障公民网络通信自由和国家、组织及个人信息安全的权力的总称。而数据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地域范围内的个人、企业和相关组织所产生的文字、图片、音视频、代码、程序等全部数据在产生、收集、传输、存储、分析、使用等过程中拥有的最高管辖权。[11]互联网并非是无国界的空间,这里仍然有国家主权的边界,而在这片国家疆域中,最为重要的是信息数据资源。在当前的全球网络空间中,不同国家占有的信息数据资源与拥有的能力处于不对称状态,因此数据主权的重要性日趋凸显。基于数据主权的能力竞争,已经成为国家能力竞争的最前沿。[12]2011年美国发布了《网络空间行动战略》,2013年启动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强调大数据的应用关系到美国国家安全,对科学技术发展进程有着直接影响,同时对教育改革等诸多领域都有一定影响。有研究者指出,美国在大数据分析领域已经进入以非结构化数据分析以及数据驱动、实时分析、人机互动、结果易读等为特点的数据分析的新纪元。[13]在新的形势下,大数据已经成为大国竞争的新领域,与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都具有关联。我国现在正处于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发展进程中,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大数据能力建设亟待提升,这种状况不但影响着我国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而且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也提出了新的紧迫问题。例如,网络新闻跟帖、网络社区、论坛、BBS、微博微信等社交新媒体产生出文本、图片、视频等形态的海量数据,这些数据大部分都是非结构化数据,而对于这些数据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够得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识形态信息。[14]我国如果没有掌握这些非结构化数据的相关分析能力和前沿技术,就容易受制于人,在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上处于被动局面。

2.大数据污染侵蚀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基础

随着数据爆炸性增长,数据“洪流”在全球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奔腾。海量、开放、复杂的数据环境必然要面对数据污染的问题。一般而言,数据污染有两种典型的情况:一种是收集的数据中含有大量虚假、错误信息;另一种是数据库遭到入侵,数据被篡改。大数据的污染问题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数据资源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资源的情况下,大数据污染直接威胁国家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由于大数据呈现出的社情民意、网络心态、舆情热点、社会思潮等是我国政治、经济领域的重要决策参考,也是网络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有效应对大数据污染的问题与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息息相关。有学者认为,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外部压力尤为严峻。西方国家始终没有放弃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图谋,利用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的渗透;依托境外服务器设立数千网站对中国实施全方位、全天候、不间断的舆论战,通过互联网大肆推销其价值观,炒作热点问题,扶植所谓“公知”和“意见领袖”,组织非法串联,发布虚假信息,诋毁党和政府的形象,激化社会矛盾。[15]除了这些显性的意识形态挑战,大量的音乐、影视、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也不断输入我国,潜移默化的意识形态通过信息数据的传输过程得以渗透。在大数据环境下,网络意识形态的各种内容形态实现了深度关联,相互呼应,产生松土效应,侵蚀和瓦解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化土壤和舆论基础。

3.大数据泄露冲击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在信息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下,广泛互联的智能终端、频繁互动的社交网络、海量存储的数字空间和智能化的云计算服务,形成了一个共建共享的大数据社会。但是,由于数据泄露而产生的用户隐私保护问题,如用户的身份信息、家庭信息、医疗记录、消费信息等数据的泄露会给个人带来难以预测的潜在危害和损失,也逐渐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放眼宏观层面,大数据作为信息时代的战略资源,如同工业时代的石油一样逐渐成为国家建设发展的关键要素,大数据资源的保护事关一个国家的战略安全,一旦关键数据泄露,都会给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带来巨大损失。例如,2013年“棱镜门”事件的曝光,使人们在谴责美国霸权主义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美国在大数据方面的巨大作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允许美国情报人员进入微软、雅虎、谷歌、Facebook、PalTalk、美国在线、Skype、YouTube、苹果等科技公司的服务器。该事件一经曝光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强大的数据截取和分析能力意味着意识形态渗透的主动性。[16]实际上,由于Facebook、Twitter这些社交网络在世界各国的广泛应用,美国几乎可以获得全球任何地方的数据。而美国的三大搜索引擎不但主宰美国的国内市场,也成为国际性的搜索平台,这使得数据虽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却大多数被美国企业掌握。有学者提出,在当前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布局中,意识形态和民主价值观领域的扩展是优先选项。与经济、军事相比,这一选项更具有隐蔽性,通过价值观的渗透更深入地介入亚太地区国家的内部事务。美国在进一步的策略中将更加注重对地区整治格局和政治生态的塑造,方式上更具有柔性色彩,注重推进面向当地社会的“深入基层”的互动,争取舆论和民意,在潜移默化中争取当地社会的转变,继而形成对政府的压力。[17]由此可见,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进行的数据收集和情报挖掘,必然成为美国实施意识形态渗透战略的重要环节,因此,我国必须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防止国家数据资源泄露,有效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大数据背景下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策略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18]在大数据发展背景下,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大数据环境的多元主体、多种内容形态、多样媒介场域等特点,使得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状况更加复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面临更多挑战。在新的形势下,把握大数据信息环境的特点和规律,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是当前加强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策略选择。

第一,在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中要充分树立起大数据意识,提升大数据能力,努力把握互联网技术革命的发展前沿和未来趋势。大数据时代是人类信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新阶段、新境遇和新趋势,给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对这一新问题要站在我国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并立足我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要求来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19]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认清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20]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就在互联网上,而大数据又是当前互联网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新机制,因此我们要下大力气研究当前形势下互联网信息环境的深刻变化,把握大数据时代人的认知、实践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变化,大力加强意识形态大数据平台建设,努力探索大数据背景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始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

第二,大力加强意识形态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分析和研究当前大数据背景下网络信息内容的类型、结构和形态变化,推动基于大数据应用的意识形态舆情分析和思想舆论主导能力建设。在一定意义上,大数据是指那些大小已经超出传统意义上的尺度,用以往的方法和工具无法进行捕捉、存储、分析、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大数据能力体现为从海量规模、形态多样、快速变化的数据中发现新的知识,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因此,在大数据发展趋势下,实现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的重要目标之一就在于赢得关键信息内容的采集、分析、加工和传播主导权,把握新闻传播和舆论发展的主导权。要建立起大数据信息挖掘、加工和再生产的能力优势,构建起议程设置、观点阐释、理论传播、价值导向的制高点。根据网络意识形态具有多样化内容形态的特点,立足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类和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从事实类信息、评论类信息、理论类信息等基本信息类型的划分和分析入手,对于新闻事件、热点舆论、思想理论等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类内容进行及时、持续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建立起针对社会热点议题的数据挖掘、知识提供、价值引导机制,实现以内容生产能力为依托的思想舆论主导模式。

第三,研究大数据环境下媒介的演变发展趋势,掌握技术前沿,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动权。大数据环境在一定意义上是信息媒介不断创新演化所形成、积淀和发展的媒介信息环境。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提出,媒介是人的延伸,媒介即信息。他认为,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者说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21]在网络传播条件下,一种新的媒介往往能够聚合新的用户群体,形成新的信息流动结构,产生新的价值认同空间,进而影响到舆论传播格局和整个意识形态环境。而不同类型的媒介在信息传播特性、话语表现形式、思想意识影响等方面具有各自的特征与方式,对其影响效果的把握不仅要注重其传播效果的经验分析,更要审视媒介社会影响的议程效应。当前以微博、微信、微视频等为代表的新媒体蓬勃兴起,引发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信息流动模式、舆论话语形态、价值传播方式的巨大变化,同时产生的社交网络大数据也成为意识形态舆情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大数据变革趋势要求我们立足新型信息媒介的发展演变、传播规律和社会影响,把握网络技术创新应用的前沿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特点,探索基于“媒介—信息—用户”逻辑关系链条的理论模式,建构起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的机制与方法。

第四,依据网络意识形态各类场域的特点和机制,因势利导,有效发挥大数据功能优势。牛津大学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其著作《大数据时代》中认为:“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的认知、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还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方法。”[22]大数据是大连接,尤其是社交网络大数据,展现出的是社会网络的连接图景,是社会互动的深度关联。因此,要立足网络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进而掌握不同意识形态场域的主要特点、传播机制以及互动作用。要多维度发掘主流意识形态及相关信息内容的传播状况,掌握当前意识形态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为理论的发展创新与政策制定提供数据依据。要有针对性地分析意识形态传播领域的信息用户状况和传播规律,挖掘不同社会群体的意识形态传播与接受特点,优化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策略与方法。根据社交网络环境主体交往关系的不同,建构基于科层组织场域、熟人交往场域以及陌生人交往场域之间互动机制的意识形态工作模式,探索党建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交网络舆论优势的规律和方法。

第五,提升大数据环境中信息主体的信息素养,培养大数据和新媒体领域的骨干人才,努力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人是信息生产、传播、共享、使用的主体,把握大数据环境中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尤其是把握新媒体意见领袖的特点、形成规律及其影响机制,把具有影响力的自媒体用户在价值认同层面凝聚起来,是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媒体竞争关键是人才竞争,媒体优势核心是人才优势。[1]6把握新媒体、大数据的机遇和挑战,关键是人的思维方式的创新、能力素质的更新。大数据领域是国际竞争的前沿领域,也是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新战场,要建设一支具备大数据能力的骨干队伍,不断加强学习,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和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大众信息需求,分析和预判社会意识形态的舆情趋势,深入挖掘和分析各类细分群体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努力掌握网络新媒体意见领袖的引导方法和工作规律。

第六,提升大数据技术水平,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在传统安全视角中,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治安全领域和文化安全领域的重要内容。在大数据技术发展趋势下,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内容安全,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使得意识形态环境在一定意义上也成为一种技术环境,从而促使意识形态安全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紧密关联。当前我国大数据污染、大数据泄露等问题的出现与信息技术能力不足和制度漏洞有直接关系。有研究者认为,当前从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的角度考虑,需要高度关注互联网搭建技术、大数据技术、微电子技术、信息传输技术、“破网”技术和无线网络攻击技术领域的最新发展及其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23]随着大数据环境的形成,要大力加强我国网络安全建设和研究工作,着力提高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此同时,加强数据安全立法工作,针对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数据跨国流动等热点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国家数据安全保护法律。积极建构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对基础信息网络和关键行业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保障网络数据安全。

本文系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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