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017, 3(1): 55-62
doi: 101349A-2017-1-006
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架构*
董树彬
 
【摘要】  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是完整的理论体系,生动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从唯物论视域而言,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和重要渠道;从辩证法视域而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间相得益彰、协同发展;从本体论视域而言,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从实践论视域而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从价值论视域而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手段;从制度论视域而言,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朝着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  习近平 ;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 人民政协

【Abstract】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包含内容丰富、博大精深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这一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构成。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是完整的理论体系,生动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因此,系统研究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架构,对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从唯物论而言,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和重要渠道

所谓唯物论,就是认为物质构成了整个世界的本源,其他层面的东西包括意识层面都是建立物质基础之上,因而物质决定意识,理论层面的东西都是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或表达。在唯物论视域下,物质是唯一事实上存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对于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架构,也必须从唯物论的视域来把握,从而让这一思想看得见、摸得着,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拥有人民政协这一专门机构和重要渠道。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当然,人民政协也是支撑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坚实脊梁。正是有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人民政协的现实存在,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才有了物质基础。这样一来,人民政协就为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提供了鲜活的实例。把握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不仅是理论演绎的过程,也是总结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实践的过程。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首次明确指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1]82在这里,习近平首次把人民政协作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同时,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划分为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就为人民政协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进步和蓬勃发展,习近平对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人民政协的认识也与时俱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在充分肯定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的基础上指出,仍然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并且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2]。习近平把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人民政协的作用向前推进了一步,还把其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这就进一步夯实了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物质基础。

紧接着,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俞正声强调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364可见,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对于人民政协实际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正是有了习近平根据人民政协取得的新发展而不断凝练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同时人民政协根据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指引不断取得新成绩,从而使得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能够立足人民政协这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确保自身始终植根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并且推动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的进步与发展。

正是在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指导下,中共中央进一步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部署。《意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成为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针对习近平始终高度重视的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和物质保障的人民政协工作,《意见》中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4]10这就把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中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性吸纳到这一纲领性文件中。

在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和《意见》中,人民政协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鉴于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和重要渠道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共中央针对人民政协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进一步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5]这就在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更加丰富了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

综上所述,人民政协构成了支撑整个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体系的坚实而有力的脊梁。正是有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和重要渠道,我们才能真实地感知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现实存在。

二、从辩证法而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间相得益彰、协同发展

所谓辩证法,就是认为世界万事万物都是普遍联系的,这种普遍联系是客观的存在,因此我们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眼光看待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中的万事万物。当然,我们也要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置于辩证法的视域下来研究。

在中国民主发展进程中,先有协商民主,后有选举民主。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协商民主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确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尚未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告新中国的成立。直到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实际上都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协商民主是人民政协的运行方式,选举民主是全国人大的运行方式。全国人大召开后,由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结束,但是人民政协仍保留,继续以协商民主的方式履行自身原有的职权。以选举民主为标识的全国人大同以协商民主为标识的人民政协一道共存于中国民主政治生活之中。中国特殊的国情和时代背景,造就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协同发展、相得益彰的特殊民主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6]可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协同发展日益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之处。近年来,由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协同发展而不断形成的“两会制”日益引起海内外的普遍关注。每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成为中国共产党每年一度向广大人民群众和海外世界展示中国的民主盛宴。

选举民主同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也是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重要内容,二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如果在中国民主发展过程中照搬照抄西方民主形式,只注重发展选举民主,而忽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会使中国民主陷入西方资本主义式的形式民主。对此,习近平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2]14因此,我国要充分吸取西方国家一味追求选举民主而导致民主闹剧的教训。譬如,2016年特朗普当选为美国总统,引起了世界范围内对美国选举民主的质疑。同时,在美国,只有在四年一次的总统选举之时,民众的投票权利才被唤醒,选举之后将进入长期的休眠状态。

在借鉴西方国家经验的同时,我们在充分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民主长期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识到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协同发展才是中国民主发展的正确选择,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独具中国特色。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再次重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15唯有实现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中国民主才能独立于世界之林,彰显出无与伦比的内在优势。

总之,我们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眼光看待中国民主。实现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不仅是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重要理论构成,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所独有的特色与优势。

三、从本体论而言,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所谓本体论,就是探究某一事物的内在本质,从而明确某一事物的最终本性。在这里,我们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本质,从而明确其本性。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重要形式的人民当家做主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本质,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标识。

要完整而准确地概括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首先就需要从本体论的角度出发,站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来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本质,从而真正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真谛。对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间的关联,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表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1]82这就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明确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方向。既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特有的形式,就说明它植根于中国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只有社会主义中国才能产生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所没有的独特优势,能够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正是在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指引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实践如火如荼地展开,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齐头并进,政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公民协商百舸争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呈现出一片大繁荣大发展的景象。在这一背景下,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完整总结、系统概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习近平明确强调:“我们要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重大判断。”[2]12在此,习近平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提升到了重大判断的高度。

因此,认清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首先就是要从本体论的高度来认清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就是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属性。这就要全面认识、准确把握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重大判断。随后,习近平对此进行了更完整的阐释:“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2]15可见,习近平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来源进行了深入、全面、系统的把握,为我们全面认识和完整理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重大判断提供了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等方面的深厚支撑。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重大判断,也就抓住了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关键。

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架构,首先从本体论的视域厘清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就抓住了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根基。根基站得稳、扎得深、抓得牢,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整个理论大厦才能坚不可摧、拔地而起。

四、从实践论而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所谓实践论,就是规定人类实践活动构成了现存世界的基础,任何理性或者感性的认识都务必放到人类实践活动中去解读。建立在人类实践活动基础之上的人对现存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关系,为人类与现存世界搭建起了沟通的媒介。可见,人类始终是我们改造现存世界的实践主体,人类是历史的创造者。所以,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要将其放到人类实践活动之中来审视。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广大人民群众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参与者。对于人民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2]18可见,中国共产党的任何执政活动始终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唯有把治国理政的实践活动融入人民群众的实践之中,才能既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7]307,309。故此,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中国共产党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当然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对此,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表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82这就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置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活动之中。此后,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阐释,即“我们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基本定性”[2]16。可见,习近平从“基本定性”的高度肯定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党的群众路线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而且通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可以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实际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运行过程本身,就是人民群众参与党和国家涉及重大国计民生和人民切身利益的决策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就此,习近平认为:“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2]14这就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同党的群众路线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高度肯定了人民主体地位。唯有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的协商民主,才能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习近平明确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2]17这就意味着,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首先要肯定人民主体地位这一理论前提,唯有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放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活动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才能站得住脚。可以断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就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完整准确地理解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就要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放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之中,唯有依靠人民群众作为四梁八柱支撑起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大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才能坚如磐石。

五、从价值论而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手段

所谓价值论,就是认识到人类主体间都是基于一定的利益追求或价值追求而建立起各种各样的关系。因此,以利益为核心的价值关系处于人类社会其他一切关系的基础地位。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最终追求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那么,在价值论的视域下审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种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奋斗的价值追求。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起来之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也是硬道理。对此,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3]827这就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只是手段和过程,最终目的是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长期持续高速增长,目前中国GDP排名世界第二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跃居世界第一位,为世界经济发展不断贡献着中国力量。毋庸置疑,当前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业已举世公认。我们还要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前进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不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主义发展成果。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手段。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出台,不仅要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要照顾到部分人民群众的特殊利益,“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1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特殊群体的政治参与搭建平台,这对于党和国家在大政方针的决策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习近平着重强调:“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2]14通过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广泛协商,才能使党和国家的决策既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又能兼顾社会各个层面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诉求,真正找到全社会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在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指导下,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专门机构和重要渠道的人民政协,也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俞正声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7]818这就为人民政协做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由此可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最终价值追求,同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调节器。

六、从制度论而言,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朝着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

所谓制度论,就是指一个群体内所有成员都要遵循一定的做事规则或行动准则,从而通过制度规范群体内所有成员的行为。同样,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也需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最终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纳入法治化的规制之中。

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是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拥有制度的保驾护航,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才能在发展中乘风破浪。习近平高度重视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多次强调:“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3]163可见,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在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中极具重要性。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性已经有目共睹,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都积极开展协商民主实践。但是,如何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流于形式、蜻蜓点水,而是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就需要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使得各方在协商民主运行过程中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对此,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2]19在这里,习近平把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提升到了战略任务的高度。在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指导下,各个协商主体都要带头落实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最为重要的还是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借助法治的权威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保驾护航。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3]141因此,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就要顺应国家发展大势和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迈入法治化的轨道。2015年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4]4这就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法治化发展的方向。

一言以蔽之,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既离不开制度化的引领和规范,又离不开法治化的保障和支撑。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研究”(项目批准号:13CDJ009)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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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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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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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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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171.
[本文引用:1]
[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本文引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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