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018, 04(04): 71-76 doi: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

《共产党宣言》中的幸福思想论析*

——兼论马克思的幸福观

高峰, 胡云皓

An Analysis of Happiness Thought in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and Marx's Concept of Happiness

Gao Feng, Hu Yunhao

编委: 肖贵清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作者简介] 高峰,哲学博士,北京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胡云皓,北京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

摘要

《共产党宣言》作为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标志,其中蕴含独特而丰富的幸福思想,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马克思的幸福观,主要包括:自由与解放是幸福的重要支撑,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幸福的内在要素;消除人的异化是实现幸福的内在要求;现实的幸福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马克思幸福观的基本立场是谋求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可以在奋斗过程中创造和享有幸福。

关键词: 马克思 ; 《共产党宣言》 ;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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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胡云皓. 《共产党宣言》中的幸福思想论析*.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J], 2018, 04(04): 71-76 doi:

Gao Feng, Hu Yunhao. An Analysis of Happiness Thought in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and Marx's Concept of Happiness. Studies on Marxist Theory in Higher Education[J], 2018, 04(04): 71-76 doi:

幸福问题从来都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当代中国,幸福问题更是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问题,必须作出马克思主义的回答。但是理论界对马克思幸福观的研究还较薄弱,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蕴含的幸福思想的挖掘尚待深入。《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作为第一次系统而全面地论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文献,蕴含了独特而丰富的幸福思想,体现了马克思对幸福的理解、向往与追求。考察《宣言》中的幸福思想,对于理解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具有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幸福范畴的理论内涵

考察《宣言》中的马克思幸福观,首先需要理解马克思幸福范畴的理论内涵。幸福范畴是多学科共同关注的重要范畴。在伦理学中,幸福是指人在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对生活总体上感到满意的积极状态[1];心理学则主张幸福是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满意感、快乐感和价值感的统一[2]。作为理论形态的马克思幸福观,是马克思人生哲学与价值哲学的交汇与集中体现,表达了马克思对现实的人的理解以及对现实生活的基本态度。实际上,在《宣言》文本中,马克思并没有直接指出幸福的概念,他关注的重点也不是幸福的心理层面,而是实现幸福的社会因素与现实运动,但这并不妨碍对马克思的幸福范畴进行分析,也不妨碍对马克思的幸福思想进行探析。相反,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本身的任务和要求。通过对马克思文本的系统研究,我们就能把幸福的理论内涵揭示出来。

马克思的幸福范畴是指现实的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因自身需要得到满足而产生的精神愉悦的过程和状态。任何现实的人,在其社会实践过程中,一方面是因其精神属性而具有内在的精神活动过程,另一方面是因其社会属性而使这种精神活动过程必然展现为某种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过程。因此,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幸福既是人积极的心理体验与认知评价相统一的心理过程,又体现为人与其自身、人与社会、人的社会行动与社会制度相协调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前者是后者的心理反应,后者是前者的社会根据和社会表现形式。

二、自由与解放是幸福的支撑条件

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是指人以自由意志行动并为此负责。解放是指人解除束缚,得到自由或发展。自由与解放是与幸福同等序列的范畴。不过,在《宣言》中,马克思把自由与解放作为幸福的支撑条件,并认为在一定状况下,自由与解放可以转化为幸福的内在要素。追求人类幸福,本身便内含着追求人的自由与解放。

《宣言》是阐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纲领性文件,是论述阶级斗争理论的重要文献,它的出版与发表是出于指导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理论需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3]285就深层的内涵而言,阶级斗争是为了追求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而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就是为了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幸福。自由与解放是幸福的支撑条件。首先,人自身的类本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本身就内含自主自由的特点。马克思批判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3]287,强调人的独立性与个性,认为人的意识具有积极的主观能动性,而且人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能动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才能生产满足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需要的对象,才能获得追求幸福的物质手段。其次,讲自由与解放是幸福的必要条件,还在于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只有在自由的社会交往中,才能成为社会人,才能在不断的社会化过程中驾驭社会关系并自由地发展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进而更好地为社会作出贡献,实现个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社会整体意义上人民的共同幸福。最后,虽然自由与解放本身是与幸福处于同等序列的范畴,但人是自主的有意识的存在物,对自由与解放有天然的自主要求。当人们对于自由与解放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才能提高对生活整体满意程度的认知评价,体验到持久的积极的心理情绪。这时,自由与解放便由支撑条件转化为幸福的内在要素。

从这种意义上讲,无论是追求人类的自由与解放,还是追求人类幸福,在本质和结果上都是一致的。没有自由与解放,人始终处于社会制度的束缚与压迫状态,人的社会行动受到限制,人自身与社会产生巨大的矛盾并难以协调,人的本质被改变与扭曲,就谈不上按照自己的个性自由地发展自己,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只能单向度地畸形地发展,丧失了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无法认识真正的幸福,只能在异化的痛苦状态或资本主义编制的物质的、片面的、虚幻的幸福中麻木地生存。所以,马克思在文末强调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解放束缚自己的锁链,实现整个人类的自由,也就是指明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最终实现人类共同幸福的物质力量和现实道路。

三、消除人的异化是实现幸福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的幸福观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的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深切关怀的基础之上,并以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异化而导致的工人阶级的幸福异化为切入点。在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下,人们不仅受着资产阶级“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3]275,而且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越来越受到自身创造物的奴役,人的本质逐渐改变与扭曲,人的异化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无产阶级的生产境遇每况愈下,资产阶级将自身的幸福建立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不幸福的基础上,因而无产阶级解放运动要实现的目标就是消除这种劳动异化、展现和占有人的完全本质以及实现全体人类的共同幸福。《宣言》正是指出无产阶级只有通过自身的革命运动,取代“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变革全部生产方式”[3]294,解放生产力,消灭私有制和固化的社会分工,协调人自身与社会的关系,协调人的社会行动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促进人的本质力量的自由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全人类幸福和无产阶级自身幸福。

幸福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的问题,是有关实现人生价值与人生意义的重要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人类自身的能力得到巨大的挖掘和发挥,“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277,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工人的劳动“失去了任何独立的性质”[3]279,劳动产品与劳动行为都同劳动者发生了异化,“工人变成了机器的单纯的附属品”[3]279,人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满足自己的个性化需要,没有追求人生价值或人生意义的足够空间与权利,甚至越劳动越痛苦,人的异化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人与社会的关系持续处于紧张的矛盾过程中,自然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只能生活在贫困痛苦中,至多是生活于资本主义编织的虚幻的异化的物质满足之中。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关系越来越不能适应获得巨大发展的生产力,“已经在阻碍生产而不是促进生产了”[3]277,出现危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生产力已经开始要求破除狭隘的资产阶级的关系。马克思正是看到了资本主义对人的异化以及其必然灭亡的历史规律,所以才主张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夺取政权,变革全部生产方式,解放被压迫状态下的劳动者,使人从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关系中解放出来,建立“共产主义联合体”[3]243,从而不断消除人的异化状态,回归人的本质,实现人的自我解放、自我完善。

因此,幸福的实现过程,在微观上是指人持续地消除人的异化,追求人的本质力量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在宏观上,是指通过政治解放、经济解放与人自身的解放,推动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在创造出巨大的社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基础上,消除私有制与阶级,消灭剥削压迫人的一切因素,以共产主义社会取代阶级对立的资本主义旧社会,建立起自由王国的历史过程。

四、坚持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

个人幸福,在此特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人所特有的幸福;社会幸福,在此特指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中社会成员所普遍拥有的共同幸福,也可以称为集体幸福。一般而言,幸福首先是个人的问题,个人是幸福最基本的主体;然而,在马克思看来,社会集体或者说人民群众同样是幸福的主体,幸福便转化为社会集体的问题。这是因为,社会是由个人在各种社会关系基础上构成的有机整体。工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斗争的真正成果……是工人的越来越扩大的联合”[3]281。社会是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同时人也只有在社会化后才能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才能不断开拓幸福的现实手段。

因此,《宣言》主张“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3]283,坚持将社会成员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融入对社会集体共同幸福的实现过程中。为此,马克思更强调从社会整体幸福的角度表明共产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例如,马克思认为应该消除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社会性质,使资本成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3]287;认为资产阶级所谓的“独立性和个性”就是其占有生产资料对无产阶级进行剥削的特性,理应消灭这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3]288,消灭这种将少数人的幸福建立在多数人不幸福的基础上的制度;消灭把绝大多数人训练成机器的资产阶级的教育;改变把子女“变成单纯的商品和劳动工具”[3]290的家庭关系状况;改变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生产工具的地位,消灭旧的不合理的婚姻关系,等等;并强调国家的阶级性与国际无产阶级团结的重要性,推动国际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以自由人的联合体取代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从而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294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既是一个集体主义的命题,也是马克思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高度统一起来的核心表述。具体而言,它表明了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提出“共同体”[3]119的概念,而《宣言》中的“联合体”实际上是对“共同体”概念的延伸。虚假的共同体即阶级社会是个人以阶级成员的身份加入的,它常以代表全人类的利益为口号,实际上仅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维护少数人的幸福。真正的共同体是个人以自由人的身份加入的,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个人与共同体之间消除了异化和对立关系,共同体成为个人发展的形式和条件,个人的发展在共同体中得以充分实现,人成为发展的主体和目的,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再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发展为条件,而是互相为对方的发展创造条件。这时,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获得高度统一,个人幸福与社会共同的幸福便达到高度统一。人的发展不再受他人的奴役与限制,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发展着人的本质,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实现人的价值,使人获得真正的幸福。

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将个人实现幸福的运动融入整个社会追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幸福的共产主义自由解放运动之中,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紧密地结合起来,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在实现过程中不断相互协调。同时,马克思不仅认为人应该努力实现自己的个人幸福,更推崇实现人的社会价值,即个人对于社会的价值与意义,并强调个人在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生存与发展作贡献时感受到的积极体验。事实上,作为《宣言》的撰写者,马克思的一生都在致力于为人类的自由解放、为人类的幸福而不懈奋斗和尝试,他本人就是其幸福观的践行者。

五、坚持幸福思想的人民立场

《宣言》明确表明:“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283作为无产阶级科学思想体系的创建者,马克思一开始就表明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基本立场,即坚持不懈地追求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关注无产阶级与全人类的解放与幸福。

首先,马克思幸福观的人民立场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本质要求。《宣言》作为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标志,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运动的本质特征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这种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其次,这一立场是唯物史观的必然结论。马克思多次言明人民群众是生产实践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只有掌握了先进生产力的人民群众通过革命斗争的形式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以新的、适应更高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取代旧的、阻碍目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才能实现社会制度的变革。最后,人民立场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最显著的标志,是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独特之处。马克思在《宣言》中直言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3]285。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的同时,更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因此,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更是马克思幸福观的基本立场。

事实上,马克思幸福观的阶级立场非常明确,不是追求脱离社会实际的抽象的个人幸福,而是致力于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探求一条现实的路径;不是追求依托于“宗教鸦片”或苍白道德的虚幻幸福,而是致力于实现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现实的人的利益与幸福;不是追求和维护少数贵族的利益和幸福,而是致力于实现广大无产阶级劳动群众的利益和幸福。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一刻都没有离开为了最广大人民这一基本的价值取向。

六、现实的人在奋斗过程中创造和享有幸福

马克思致力于解答如何为绝大多数人谋幸福的问题——幸福的实现需要作为主体的现实的人去创造、去追求、去奋斗。奋斗是指人为了一定目的而积极能动地进行实践活动。《宣言》明确指出,马克思所追求的幸福,不是那种建立在牺牲多数人幸福基础上的少数人的幸福,不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3]292所形成的幸福,而是建立在一切人共同发展、创造和奋斗基础上的幸福。解放需要不断奋斗,无产阶级只有通过奋斗首先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只有通过奋斗实现解放,才能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类整体的幸福。

从宏观历史的角度讲,无产阶级追求人类解放与幸福的奋斗历程应该是这样的:无产阶级首先要推翻资产阶级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上升为统治阶级,即夺取政权,实行无产阶级的专政,这是无产阶级实现解放与幸福的首要的现实条件和政治基础;接着,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夺取资产阶级的资本,收集生产工具,采取过渡性措施解放生产力,改革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3]293,这是为实现人类解放与幸福打下深厚的物质基础;最后将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联合占有、共同使用,消灭阶级本身存在的条件,消灭阶级对立,不仅实现无产阶级的最后解放,而且确保社会集体所有人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4],人的本质、需要、价值、发展与个性以及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等方面得到充分的展现与自由的发展,人的能动性、主体性和创造性能够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得到发挥,解放了一切束缚人类自身的因素,最终步入共产主义社会,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幸福。

幸福作为积极的主观心理体验与认知评价的统一,是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不断生成的。在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积极奋斗的过程中,人们不断地创造和享受幸福。具体而言,首先,奋斗本身蕴含幸福。人们在追求解放与幸福的奋斗过程中,不断改造自身,充分发挥人作为主体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并按照自己的个性与意志发展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从而感受到自我提升的精神满足与自我完善的充实体验,享受到奋斗的幸福。其次,奋斗创造幸福。人们通过奋斗不断改造外部世界,在废除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消除人的异化现状的同时,不断创造人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的现实对象,提升生活质量,提高人们对于生活整体的满意程度的认知评价,持续更新幸福的广度与深度;但假设如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拒绝一切革命的奋斗,幻想仅仅通过宣传自己的思想来创造幸福的世界,就必然缺乏获得幸福的现实基础,从而不可能真正获得幸福。最后,个人追求幸福的奋斗只有融入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才能真正得以享受充分的幸福。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但个人在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总是有种类与数量的限制,仅能满足自己某一方面的需要,享受一定意义上片面的、不充分的幸福,只有依靠他人创造的财富才能满足自身其他方面的需要,享受其他方面的幸福。因此,个人单方面的奋斗不可能直接满足自身全面的需要,个人幸福的实现必须以社会交换为媒介,个人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个人通过奋斗创造的财富不仅是为了自己享有,更主要的是为社会和他人的幸福作出贡献,这样才能体会到为社会和他人创造价值时所带来的极大积极体验;同时,社会也将更加包容和接纳个人,提供丰富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来满足个人的多层次需要,从而使个人享受到更加充分的幸福。

马克思主义作为坚持不懈地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谋幸福的理论体系,其折射出的真理之光历久弥新。距离《宣言》的发表已经过去了170年的时光,人类社会历经风雨,但对幸福的追求却始终没有停下脚步,马克思对幸福的思考在人类追求和平、幸福、美好的历史长河中依然熠熠生辉。在新的历史方位中,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诠释马克思的幸福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努力实现奋斗和幸福的内在统一,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在党的领导下,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社会实践中奋斗,将脚踏实地的工作和远大的理想紧密结合起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投入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谋幸福的共产主义事业中去,在日常生活中作出符合人民利益的价值选择,将追求个人幸福的实践活动积极融入实现社会集体共同幸福的过程中去。

本文系2017年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工业大学)项目“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社会秩序问题治理研究”(项目批准号:JK027004201601)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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