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019, 05(03): 103-111 doi: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思想论析1

代红凯

An Analysis of Mao Zedong's Thought on Correctly Handling Religious Issues of Minorities

Dai Hongkai

编委: 陈明凡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作者简介] 代红凯,法学博士,《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编辑部编辑 。

摘要

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思想是毛泽东民族理论的核心构成。新中国成立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事关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宗教基本理论与中国少数民族宗教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内涵丰富的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思想。毛泽东认为,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需要实行尊重保护宗教的基本政策,采取统上联下的基本策略,遵循谨慎稳进的基本步骤以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加强对宗教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刻领会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思想,对于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宗教力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毛泽东 ; 少数民族 ;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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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红凯.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思想论析1.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J], 2019, 05(03): 103-111 doi:

Dai Hongkai. An Analysis of Mao Zedong's Thought on Correctly Handling Religious Issues of Minorities. Studies on Marxist Theory in Higher Education[J], 2019, 05(03): 103-111 doi: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宗教关系,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之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是决定少数民族社会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事关民族团结发展、国家稳定统一的大事。毛泽东以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为指导,结合少数民族宗教的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对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对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宗教诸多论述的认真梳理和细化,有助于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引导爱国宗教力量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必须实行尊重保护宗教的基本政策

毛泽东认为,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总的方针是采取尊重保护的原则和态度,如此才能为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奠定基础。具体而言,就是尊重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感情、尊重保护少数民族宗教的正当利益。

1.尊重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

尊重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也是毛泽东在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时始终强调重视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态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就对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作出了明确的阐述。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时,仍强调尊重维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强调信教或不信教、信何种宗教、信教时限等,中央都予以尊重和保护,不加强制干涉。他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3],且"宗教信仰自由,可以是先信后不信,也可以是先不信后信"[4]4,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4]209。毛泽东还认为尊重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国家长期的政策法规,并不以国家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在法舫法师给巨赞法师"建议征得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和李济深副主席的同意,请他们担任中国佛教的保护者"的信上就批示道:"《共同纲领》已予各种宗教以信仰自由的保护,不须要再说个人保护。"[5]562尊重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尊重保护基本人权、维护人民利益需求的重要体现,是尊重宗教自身规律的要求,也是最大限度团结群众、践行群众路线的需要。毛泽东一再强调尊重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原则,为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奠定了政策基础。

2.尊重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感情

宗教感情,是对宗教信仰的情感认同,是信众在树立宗教信仰的过程中沉淀、凝聚而成的深重稳固的心理和精神因素。宗教感情是凝聚信教群众群体力量的重要纽带,能够释放巨大的社会能量。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必须谨慎小心,不能伤害信众宗教感情,否则便会激发信众的心理抗拒、排斥甚至仇恨,使国家相关民族政策法规的施行遭受挫折,甚至走向失败。毛泽东在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时,十分重视对群众的宗教感情予以尊重和保护,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

一是尊重少数民族宗教感情是对宗教存在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尊重,不能随意干涉和伤害少数民族宗教情感,否则便会带来危害。毛泽东指出:"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4]41956年8月5日,毛泽东会见印度尼西亚国会议员代表团,当客人说到代表团当中有各种思潮和各种宗教信仰的人时,他就指出:"宗教是会长期存在的,这是人民的感情,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取消或废除宗教,只有人民觉悟了,才会不相信宗教。伤害人民的宗教感情是没有好结果的。"[6]597

二是尊重少数民族宗教感情是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必然要求。1951年5月26日,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人民日报》社论稿《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时,就"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的政策写道:"中央的这个政策,不但对西藏是如此,对国内一切占少数的兄弟民族都是如此。因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项固有制度的改革以及风俗习惯的改革,如果不是出于各民族人民以及和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们自觉自愿地去进行,而由中央人民政府下命令强迫地去进行,而由汉族或他族人民中出身的工作人员生硬地强制地去进行,那就只会引起民族反感,达不到改革的目的。"[7]350-351

三是尊重少数民族宗教感情是能否紧密联系信教群众的关键。1956年9月25日,毛泽东会见参加中共八大的叙利亚—黎巴嫩共产党代表团、摩洛哥共产党代表团、阿尔及利亚共产党代表团,在谈到党员干部可不可以做礼拜时,毛泽东说:"要做,不然要孤立。公开宣传不相信宗教,但到庙里的时候,就要行礼,这样并不违反原则。"[6]636唯有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感情,才能为相关改革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

尊重与保护宗教感情,彰显出毛泽东对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深度思考,丰富、发展、健全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思想和宗教政策,为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提供了基础性保证。

3.尊重保护少数民族宗教的正当利益

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不能对宗教正当利益进行无故损害或破坏,只能在尊重保护宗教正当利益的基础上进行。毛泽东十分重视在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时对少数民族宗教正当利益予以尊重和维护。在解放西藏之初,毛泽东表示同意的中共中央西南局拟定的与西藏进行谈判的十项条件,就包含了"保护喇嘛寺庙"的内容。[5]4761951年1月19日,毛泽东接见参加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各中共中央局和大城市党委统战部负责人,在谈到佛教问题时就指出要对宗教寺庙等宗教实体的正当利益予以保护,他说:"佛教如何改革,要同他们里面的开明分子商量。他们中有人说,他们没有信教自由,庙都被占了。北京市恐怕要给他们腾出几个庙来,五台山关系蒙、藏两个民族,恐怕要重修一下。"[7]284为保护少数民族正当利益,中央也专门发文进行强调,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土地改革时,"对于少数民族宗教寺院的土地、房屋及其他有关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公共的土地、房屋,原则上基本不动,如群众要求,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同意,可以酌予处理。……并加以严格的控制"[8]665。毛泽东对宗教正当利益尊重和保护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的重要指导,能够稳定宗教情绪,为顺利实行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宗教政策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必须采取统上联下的基本策略

新中国成立后,为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毛泽东很重视统上联下的策略。由于少数民族宗教领袖在群众中有着极大的影响力,且宗教具有突出的群众性特征,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处理涉及宗教的问题,必须先做好宗教领袖和上层人物的统战工作,争取他们的同意和支持,再去发动群众,而"不要把这两个步骤颠倒过来实行"[8]664,如此方能确保国家方针政策顺利实施,否则便会遭受挫折。此外,坚决批判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也是毛泽东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所重视的方略。

1.做好宗教领袖的统战工作

一是尊重保护少数民族宗教领袖的社会地位。在对少数民族宗教领袖的统战工作中,毛泽东十分重视尊重保护宗教领袖的社会地位。1961年1月23日,毛泽东在同班禅额尔德尼谈话时说:"只要同西藏人民合作,讲民主,一定有你们的政治地位,生活上不降低,同过去一样,这一点由中央来保证。"[9]43此外,对少数民族宗教领袖社会地位的尊重和维护不仅体现在政策规定和要求上,也体现在进行宗教改革等重大社会改革工作时,必须要征得宗教领袖的同意:"要不要改革,是你们自己的事,你们商量。"[10]126

二是尊重保护少数民族宗教领袖的正当利益。毛泽东十分重视尊重保护少数民族宗教领袖的正当利益,多次强调少数民族地区不管如何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改革都必须保证宗教领袖的个人利益和生活水准。对于宗教领袖正当利益的维护方式,毛泽东也进行了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他"个人的意见是:对于他们的土地、他们的庄园,是不是可以用我们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办法,即实行赎买政策,使他们不吃亏"[11]。1959年5月7日,毛泽东高兴地会见出席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阿沛·阿旺晋美和詹东·计晋美,他说:"你们站在爱国、进步方面,是左派,不要怕丧失你们的庄园以后没有饭吃。对左派和中间派,要采取赎买的政策,保证改革以后生活水平不会降低。"[9]42

三是与少数民族宗教领袖建立良好友谊。与少数民族宗教领袖努力建立良好友谊,也是毛泽东做好关于宗教领袖的统战工作的重要方法,主要包括对宗教领袖实行情感上的关照、物质馈赠上的往来以及爱国救民精神理念的求同。

一方面,对宗教领袖予以情感关照和恰当的物质馈赠。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所收录的毛泽东给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回信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对宗教领袖真挚热烈的尊重关怀之情。毛泽东对回赠礼物的选取是很有讲究的,并不是以贵重珍稀为取舍标准,而是选择日常生活的普通物品,且具有引导宗教领袖积极团结、共同努力的政治隐义。其中给达赖喇嘛的一份回赠礼物,就是"十六(毫)米电影放映机一部(附《中国人民的胜利》《中国民族大团结》影片各一部)"[12]493,这既能体现出人民领袖工作生活作风的勤俭节约,又对宗教领袖进行了积极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

另一方面,努力与宗教领袖在精神追求和价值理念方面达成一致,增进彼此之间的团结和友谊。爱国和救民就是二者共同的精神理念。毛泽东认为爱国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宗教领袖能够团结合作的重要理念。1956年8月5日,毛泽东会见印度尼西亚国会议员代表团时说:"我们中国有多种宗教,如像我是无神论者,你是有神论者,但我们有共同点——爱国主义,这是最主要的。……只要大家有爱国主义,什么都好办。"[6]597此外,毛泽东还指出,救民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佛教等宗教共同的价值理念,"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是代表当时在印度受压迫的人讲话的。……因此,你们信佛教的人和我们共产党人合作,在为众生(即人民群众)解除受压迫的痛苦这一点上是有共同之处的"[10]114。在毛泽东看来,爱国救民,便是中国共产党和少数民族宗教价值追求的共同之处,也是二者能够精诚合作的理念基础,在这方面达成一致,就可以增进二者之间的友谊和团结,增进宗教领袖对中国共产党开展宗教改革等相关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当然,建立起与宗教领袖的统一战线,并不是意味着对宗教领袖无原则的迁就和妥协,而是"必须在反帝反封建的基础上将他们团结起来,并加以教育"[7]304,并采取积极、稳步、协商的态度,帮助其逐渐进步,这样才能和少数民族宗教领袖建立起长期的合作,使其领导的少数民族宗教事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积极争取人民群众支持

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既要统上,也要联下,不仅需要赢得宗教领袖的同意和赞成,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接受和支持。在争取和团结少数民族宗教领袖的基础上,依靠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改革的实践,迂回地去发展人民群众中的革命力量,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才能赢得宗教领袖和宗教群众的衷心认可和支持,最终确保宗教问题的平稳顺利解决。

处理宗教问题,毛泽东不仅重视宗教领袖的统战工作,还重视征得底层人民群众的意愿。毛泽东审阅、中央同意的与西藏谈判的十项条件的第八项,就是"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领导人员采取协商方式解决"[5]476。毛泽东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改革是必须要实行的,但是要得到宗教领袖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要"各方条件成熟,方能实行"[13],且"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14]75,这样问题才能解决,人民才能满意,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成果才能稳固。毛泽东一直强调少数民族的宗教改革必须要向群众讲道理,要用协商的办法,这样人民才能满意,改革成果才能稳固。1956年2月12日,毛泽东接见在京藏族政教人员时指出:"对西藏地区的土地改革要采用不同的办法,要采用云南的办法。那里是通过和平协商的办法进行土地改革的,人民满意,土司也满意。"[6]526

3.坚决批评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任何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或少数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义,都是与共产党的原则,亦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不相容的。"[8]668毛泽东认为,无论是大汉族主义亦或是地方民族主义,对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都是极有害而无益的,都需要严厉批评和坚决克服,但主要是反对"包办代替,不尊重人家的风俗习惯,自以为是,看不起人家,说人家怎么样落后"[15]的大汉族主义。

毛泽东对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宗教习惯和宗教感情的大汉族主义是严厉批评、深恶痛绝的,认为需要坚决克服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时的大汉族主义思想。1953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张执一在关于河南少数民族情况的报告中反映,河南回、汉民族关系不正常,突出表现在不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及生活习惯。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对中央关于这份报告的指示进行大幅改写,并加拟了一个长标题:"中央关于在民族问题上在党内和人民中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批判大汉族主义具体地解决少数民族中仍然受歧视受痛苦的问题的指示"[16],以期引起对批评大汉族主义错误思想的重视。他严厉地将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宗教习惯的大汉族主义思想斥为"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即是国民党思想",要求派出"懂民族政策、对于仍然被歧视受痛苦的少数民族同胞怀抱着满腔同情心的同志"去帮助工作,并且强调,"如果我们现在不抓紧时机进行教育,坚决克服党内和人民中的大汉族主义,那是很危险的"。[14]269此外,毛泽东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主要是民族压迫的产物,且往往与宗教联系在一起。因此,在批评大汉族主义的同时,也必须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但毛泽东强调,"那一般地不是重点"[4]33

毛泽东在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中,既十分重视批评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感情和习惯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同时也强调要批评不顾国家整体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地方民族主义思想,这充分体现了毛泽东深厚的辩证法哲学思想,亦为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三、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必须坚持谨慎稳进的工作方针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特别是涉及宗教问题的社会改革工作,从来都是"采取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8]576,而且特别强调采取这个方针"是正确的,非如此不可的,今后仍必须坚持这个方针"。[8]655毛泽东对待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从来都是极其谨慎的,其主要思想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工作,必须首先仔细慎重地考虑民族和宗教两个问题。1951年5月23日,毛泽东在听取中央人民政府代表李维汉、张国华等关于西藏问题的汇报时特别强调:"你们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7]346宗教问题具有历史性、国际性、民族性等特征,这也决定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高度复杂性。因此,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必须慎之又慎,统筹考虑其所涉及的各种内在、外在因素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而且由于宗教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根本核心地位,只有解决好宗教问题,才能为其他问题的解决奠定稳固的社会环境和稳固的群众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在处理西藏问题时所强调的慎重稳进的工作方法,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特征,不仅适合西藏地区,在新疆、甘肃等宗教具有重大影响的地区同样适用。

二是包括宗教改革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必须待各方条件成熟方能进行,必须谨慎对待,不能急躁。毛泽东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14]75宗教改革不是宗教压迫,更不是宗教消灭,而是消除宗教在历史发展中遗留的消极因素,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积极的社会效用,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我国少数民族宗教改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消除宗教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中的封建特权;二是改革宗教寺庙内部的封建等级制度、寺庙间的隶属关系以及不合社会发展的教义教规。这两大部分的改革务必遵循谨慎稳进的基本方法才能平稳推进,不切实际地急躁冒进则必然会产生难以弥补的消极影响。毛泽东强调以谨慎稳进的方法解决包括宗教改革在内的少数民族社会改革问题,是符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的,是实事求是精神在解决宗教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三是地方工作人员同少数民族发生的政治、贸易、宗教、文化等交涉事宜,必须上报中央,由中央集中解决。1952年4月8日,毛泽东在《中央关于同西藏方面商谈、处理重要问题均由中央解决的指示》中特别指出:以后同西藏发生的各种交涉,"均集中由中央解决,……必须认识藏族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必须应付恰当,不能和处理寻常关系一例看待"[12]388。民族问题事关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国家统一,而宗教问题在民族问题中则又是处于最根本的地位。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解决,必须谨慎对待,由中央基于国家的稳定发展、民族团结和谐的要求进行统筹考虑,而不能由地方草率地对待。毛泽东对少数民族问题的解决必须上报中央的特别重视,时至今日,对于解决包括宗教问题在内的少数民族问题依然具有极强的启示意义。

毛泽东强调在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时采取慎重稳进的工作方法,是实事求是精神的实际展现,避免了党在少数民族工作中因不了解少数民族宗教的长期性、民族性、国际性而急躁冒进出现严重错误情况的发生,为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提供了具有指导意义的方法论。

四、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必须加强对宗教问题的理论研究

处理宗教问题,必须加强宗教研究。毛泽东认为,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尽管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其与政治关系紧密,对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都具有极大的反作用,"在中国历史上,道教、佛教、五斗米教、明教、白莲教、天主教、八卦教,都常与政治有联系"[7]230。毛泽东在1959年10月13日在同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任继愈的谈话中首次提出加强宗教研究的思想,他指出:"我们过去都是搞无神论,搞革命的,没有顾得上这个问题。宗教问题很重要,要开展研究。……一定要抽出个把人来研究这个问题,不能忽略,包括基督教、佛教、道教,慢慢地来,先做着。研究宗教需要外行来搞,宗教徒有迷信,不行,研究宗教也不能有迷信。"[9]209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并非旨在探讨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而是有着明确的实践指向,即如何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顺利推进少数民族宗教改革工作,实现少数民族地区与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平稳发展,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加强宗教研究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重要条件

宗教工作的本质就是群众工作,加强宗教研究有利于更好地了解信教群众,做好信教群众工作。1961年1月23日,毛泽东同班禅额尔德尼谈话,他指出:"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信教,我们不懂得宗教我赞成有一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种宗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中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是不行的。"[9]528少数民族宗教群众性的特点更加突出,有些宗教甚至是全民族信仰,只有对少数民族宗教有了充足的了解,才能够了解信教群众,正确处理宗教问题,避免脱离信教群众。

2.研究好宗教是承认宗教及宗教影响客观存在的现实要求

宗教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是影响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这种现实决定必须加强宗教研究工作。1964年5月18日,毛泽东会见苏丹共和国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主席阿布德一行,当谈到伊斯兰教时,毛泽东说:"我国也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大约有四千万人。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是世界上的三大宗教,我们的政府和科学研究机关还没有加以研究。我们是无神论者,但是不能因为我们是无神论就认为宗教不存在。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信教是个客观存在,应该加以研究。"[17]因此,加强少数民族宗教的研究工作,是正视少数民族宗教客观现实和解决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现实要求。

3.要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引领宗教研究工作

只有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宗教,才能深刻分析宗教现象,把握宗教规律,获得对宗教的科学认识,正确解决宗教问题。1963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关于加强研究外国工作的报告的指示稿上批示道:"这个文件很好。但未提及宗教研究。对世界三大宗教(耶稣教、回教、佛教),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我们却没有知识,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现代佛学》不是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文章的水平也很低。其他刊物上,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写的文章也很少,例如任继愈发表的几篇谈佛学的文章,已如凤毛麟角,谈耶稣教、回教的没有见过。"[18]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世界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是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论,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研究宗教,才能够为中国共产党正确科学地认识和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提供理论保证。"哲学的研究不是为着满足好奇心,而是为改造世界。"[19]毛泽东提出通过宗教研究认知把握宗教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并不是纯粹出于对宗教的理论兴趣,更是为着使中国共产党人能够以科学的宗教理论知识为指导,去做好宗教相关工作。毛泽东加强宗教研究的思想,为解决少数民族宗教工作问题的稳定前进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撑,也使中国宗教的理论研究工作大大发展,同时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提供了有益滋养。

五、结 语

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20]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毛泽东为"我们党和人民事业的顺利发展、为中华民族阔步赶上时代发展潮流创造了根本前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21]。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思想认识,促使少数民族宗教顺应了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走出了一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健康发展、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正确路径,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型政教关系打下了良好基础、积累了重要经验。毛泽东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论述中蕴含的尊重少数民族宗教客观实际的实事求是精神,重视宗教领袖统战工作和赢取群众基础的统筹并举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于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引领宗教事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宗教力量依然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文系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逻*辑*与-】quot;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发展与创新研究【-逻*辑*与-】quot;(项目批准号:17CKS01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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