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020, 6(3): 37-44 doi: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从“批判”“引领”到“治理”:新时代社会思潮研究范式的转换1

李洁

A Shift of Research Paradigm of Social Trend of Thoughts in the New Era: From "Criticism" and "Leading" to "Governance"

Li Jie

编委: 王然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李洁,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

摘要

社会思潮,是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观念等在社会心理、社会现实矛盾等的推动下掌握群众并外化形成的现实运动的过程,包括思想理论层面的运动和现实物质层面的运动,是思想领域和物质领域的综合产物。“批判”“引领”范式侧重于解决思想理论层面的问题,对现实物质层面的问题存在着一定的忽略,进而导致了一定程度的理论冲突和脱节现象。社会思潮研究中的这种“反常现象”呼唤新的研究范式。而“治理范式”既包含社会思潮思想理论层面的批判和引领,又包含现实物质层面的管理、规范、约束,是适应社会思潮理论发展和应对实践的一种综合性范式。但新旧范式之间要转换成功,必须打破惯性思维,消除误解,澄清理论误区,正确理解治理范式。

关键词: 社会思潮治理 ; 范式危机 ; 治理范式 ; 范式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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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洁. 从“批判”“引领”到“治理”:新时代社会思潮研究范式的转换1.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J], 2020, 6(3): 37-44 doi:

Li Jie. A Shift of Research Paradigm of Social Trend of Thoughts in the New Era: From "Criticism" and "Leading" to "Governance". Studies on Marxist Theory in Higher Education[J], 2020, 6(3): 37-44 doi:

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1]153,历来受到全党上下的重视。社会思潮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重要范畴,研究与应对社会思潮也相应地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学界对社会思潮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也形成了相对较为固定的研究范式,即“批判范式”和“引领范式”。但随着时代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社会思潮研究的“批判范式”和“引领范式”面临着各种新的挑战,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乏力”和“失灵”[2],即“范式危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社会条件、政策环境及社会思潮本身的新发展要求对原有研究范式进行一定变革。社会思潮研究的“治理范式”突破了原有“批判”“引领”范式的单一性,兼顾社会思潮本身的综合性,力求调动多元力量,集中多种手段,为社会思潮的研究和应对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对提升社会思潮治理的实效性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范式危机”:社会思潮研究范式转换的根本原因

范式这一概念,最早见于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的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库恩认为,一项研究要经历三个基本阶段:一是还没形成固定研究范式的“前科学”阶段。在这个阶段,研究者们对研究主题还没有达成统一。二是研究发展成熟期的“常规科学”阶段。在这个阶段,研究者们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研究范式和统一的概念、理论,并且形成了能够坚守该范式的学术共同体,就研究的主题、方法、规则等他们都达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三是新范式代替旧范式的“科学革命”阶段。在这个阶段,随着外界环境的改变,科学研究的新矛盾不断出现,旧的研究范式所规定的研究方法、学术话语等不能完全应对这种“反常现象”,就爆发“范式危机”,从而迫使学术共同体成员尝试着作出某些调整。库恩把这种现象叫做“范式变化”,亦即“范式转换”。[3]范式危机是引发科学革命的根本原因,而范式转换则是解决危机的根本途径。当前社会思潮的研究领域也正在经历着某些危机,导致现有的“批判”“引领”范式面临各种新的挑战,新时代应对多样化社会思潮客观上需要新的范式。

1.“批判”“引领”范式与社会思潮的综合性存在着一定理论冲突

“批判范式”旨在澄清谬误、揭示危害,纠正错误认识。学界在“批判范式”的指导下,开展了对社会思潮的批判性研究,包括思潮的流变、派别分析、本质观点梳理、错误倾向批判等。“引领范式”旨在阐释先进理论,促使其入耳、入脑、入心,在人们之间达成普遍共识,以期用先进理论武装人们头脑,使人们自觉抵制错误思潮的影响。学界在“引领范式”的指导下,对引领社会思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方针原则、方法路径等进行了诸多研究。但在“批判”“引领”范式指导下的研究较多地侧重于社会思潮的思想理论层面,从理论出发,希望通过说理澄清社会思潮的本质,引导人们认清各种社会思潮,进而影响社会思潮的发展方向。但社会思潮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因素,从其本质上说,社会思潮是思想因素和物质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一种社会思潮以思想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背后却有着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思潮,就是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观念等在社会心理、社会现实矛盾等的推动下掌握群众并外化形成的现实运动的过程。”[4]学界多用“思想倾向”“思想潮流”[5]“社会意识的特殊运动”或“思想观点的运动”[6]4等观点来定义社会思潮。恩格斯也曾指出:“运动,就它被理解为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的固有属性这一最一般的意义来说,涵盖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变动直到思维。”[7]可见,从运动的角度来理解社会思潮的本质是相对比较准确的。从社会思潮的概念内涵可以看出,我们将社会思潮的本质理解为两个过程:一是社会思潮的思想观念掌握人的过程,即思想理论层面的运动;二是掌握人之后的社会思潮思想观念向现实运动转化的过程,即现实物质层面的运动。而在“批判”“引领”范式的指导下,学界在较多地关注社会思潮“思想理论层面的运动”时却忽略了社会思潮在“现实层面的运动”。思想理论层面的运动集中反映社会思潮的思想、观念影响群众、掌握群众的过程。但“任何一种社会思潮,只要它是比较成熟的并且在社会中有较大的影响,它总是力图改变人们的行为和生活,总要教导和提倡一种新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8]。马克思也曾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9]9社会思潮虽然作用于人的思想,但根本目的却在于人们的行为。也就是说,社会思潮的目的并不仅在于影响人的思想,而更在于它的思想观念如何才能外化为现实运动,这是社会思潮与一般思想观念的主要区别。

可见,社会思潮包括思想理论层面和现实物质层面的运动过程,具有综合性。作为意识形态范畴的社会思潮,也不可能单纯地通过某种精神上的批判就能被彻底“消灭”,只有针对产生这一社会思潮的现实物质关系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才能达到良好的应对效果。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旧思想的瓦解是同旧生活条件的瓦解步调一致的。”[9]420从这个角度来看,“批判”“引领”范式与社会思潮本身的综合性存在着一定的理论冲突。

2.“批判”“引领”范式与应对社会思潮的实际工作存在着一定实践脱节

在“批判”“引领”范式的指导下,批判和引领方式也是应对社会思潮的主要方式。批判是引领的另一种富有战斗性、斗争性的说法,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引领包含着批判,是对批判的继承和超越。无疑这两种方式都很重要,在应对社会思潮的过程中“不能只讲引领而忽视斗争,既不能用引领社会思潮来抹杀与社会思潮的斗争,也不能用与社会思潮的斗争来抹杀对社会思潮的引领”[10]。引领虽然包含批判,但又不止于批判,还包括主流意识形态自身的建设,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自身吸引力、说服力,进而实现对社会思潮的引领,希望社会思潮朝着统治阶级期待的方向发展。但纵观批判和引领两种应对方式却无法完全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应对社会思潮的实际,在应对社会思潮的实践工作中,部分措施也无法从“批判”和“引领”范式指导下的研究中获得理论支持。

从意识形态工作实践来看,党和国家在长期的意识形态工作实践中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体制机制,除了思想理论层面的理论批判和思想引领外,也成功地关注到了社会思潮在现实物质层面的运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应对社会思潮的工作手段和实际措施愈加符合社会思潮发生发展规律,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比如,思想论争、依法治理、行政手段、党纪党规等措施在应对社会思潮的具体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特别是伴随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思潮的传播方式、影响大众的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更加注重从现实物质层面来应对多样化社会思潮。比如,加强立法,实行依法治网;通过“邱少云家属诉孙杰、加多宝”等法律案件的审判,引导社会大众认清错误思潮;加强教材建设和使用,严格课堂、讲坛管理,强调“对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管理,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我们的课堂;决不允许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大学课堂出现;决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蔓延;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1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文化建设领域更是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上升为一项根本制度,使其较以往更具权威性和强制性。

可见,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中,应对社会思潮是被纳入整个治国理政的大视野之下的,不仅包括思想理论层面的批判和引领,更多的是采用一种综合性手段。但在“批判”“引领”范式的视域中,一方面,意识形态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诸多现实物质层面的应对措施多在理论研究之外,但在现实中又不断在使用,这样势必致使现实物质层面的应对措施因缺乏理论支撑而遭到质疑,甚至在实际使用中出现畏首畏尾的情形。另一方面,党在应对社会思潮的实际工作中证明了的富有成效的方针政策又会因为不符合现有研究范式而被排斥在理论提升和总结之外,最终导致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因信息交流通道不畅而遭到阻断。因此,在“批判”“引领”范式的指导下,社会思潮的理论研究与应对社会思潮的实际工作存在着一定的脱节现象。

二、“治理范式”:社会思潮研究范式转换的目标指向

“范式转换”,其实质就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社会思潮现有研究范式作出适当调整。“批判”“引领”范式在社会思潮研究中固然重要,但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思潮本身的发展,这两种范式已经不能完全反映社会思潮的理论本身和应对社会思潮的具体实践。“治理范式”作为一种更具综合性的范式,可以更好地化解当前的范式危机。社会思潮治理,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达成价值共识为目标,在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广泛调动社会多元主体、运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有效应对各种社会思潮的过程和活动”[12]。社会思潮治理是“治理范式”在研究和应对社会思潮的过程中的具体运用,本质上是一种过程性治理,集中反映了一种综合性的研究范式以及由此衍生的工作理念和应对方式,是社会思潮研究范式转换的目标指向。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批判”“引领”范式指导下的社会思潮研究中所发生的理论冲突和实践脱节现象是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也是科学研究必然经历“前科学—常规科学—科学革命”的发展历程的具体反映。“治理范式”相较于“批判”“引领”范式更具综合性,其希望基于思想理论层面和现实物质层面构建一个集思想理论层面的批判、引领与现实物质层面的规制、管控、建设、调整于一体的治理模式,进而调动多元主体,运用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方式,以便科学把握社会思潮发生发展规律,进而提升社会思潮治理的实效性。“治理范式”的综合性决定了社会思潮治理的综合性,正因如此,“治理范式”才能克服“批判”“引领”范式的相对单一性,化解在社会思潮研究中所遭遇的“范式危机”。

“治理范式”指导下的社会思潮研究既能关注社会思潮的思想理论层面,又将社会思潮的现实物质层面因素纳入其研究视野。因为社会思潮治理是一种过程性治理,它必将全面关注社会思潮发生发展全过程,社会思潮的思想观念如何产生、其物质性根源何在、通过哪些物质手段传播、如何广泛掌握群众、掌握群众后的思想观念又是如何转化为现实运动、在转化为现实运动过程中要涉及哪些物质性因素、这些物质性因素如何发挥作用等等问题。因此,“治理范式”对于深化社会思潮的研究,拓展研究视野有着建设性的意义。在“治理范式”的指导下,社会思潮的研究也完美契合了社会思潮理论本身,不仅可以关注到社会思潮在思想理论层面的运动,也可以关注到社会思潮在现实物质层面的运动,成功化解社会思潮研究中的理论冲突现象。

“治理范式”将社会思潮现实物质层面的物质性因素纳入研究视野之后,必然超越“批判”和“引领”范式,将社会思潮实际应对工作中的单一性措施拓展到多种物质性手段。依法治理、行政管控、舆论监管、纪律规范等措施也成为理论研究的对象。一方面,通过理论研究,在应对社会思潮的实际工作中,这些物质性手段就有了相应的理论支撑,进而有了相应的理论合法性,进而避免在实际使用这些物质性手段时的缩手缩脚。另一方面,在应对社会思潮的实际工作中,思想理论层面和现实物质层面的应对途径和方式,特别是一些物质性手段得到理论研究的全面关注之后,实际工作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就可以及时地上升为理论,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之间被阻断的信息交流通道得到疏通,对理论研究的提升以及增强实践工作的实效都大有裨益,从而成功化解社会思潮研究与应对社会思潮工作的实践脱节现象。

在“治理范式”的指导下社会思潮的研究视野得到了扩展,研究程度也得到了深化。在应对社会思潮的实际工作中卓有成效的手段也能够及时转化为理论,特别是针对现实物质层面的物质性手段和方式也有了理论支撑,取得了理论上的合法性。但“治理范式”并不是简单地否定“批判”“引领”范式,它们之间也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的替代关系。人文社会科学的范式转换,也并不是以旧范式的彻底消灭或抛弃为代价,而更多的是站在旧范式的基础上,对原有范式的一种更新、修正和拓展。因此,“治理范式”不是对“批判”“引领”范式简单抛弃,而是既充分吸收“批判”“引领”范式的优势,又完美地弥补了它们的劣势;既注重对社会思潮思想理论层面的批判和引领,又注重对社会思潮现实物质层面的物质性因素的管控、调整、规范,本质上是对“批判”“引领”范式的继承和超越。

三、理解与澄清:社会思潮治理范式成功转换的关键环节

正在发生的“范式危机”是社会思潮研究呼唤范式转换的根本原因,而之所以转向“治理范式”不仅因为社会思潮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根本在于其能够化解社会思潮研究中的理论冲突和实践脱节现象。虽然社会思潮治理已经成为新时代应对社会思潮的新取向,但由于人们的思维惯性,社会思潮研究范式要成功转向“治理范式”必将遇到一些困难。正如库恩等学者认为的那样,新旧范式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可通约性,即竞争性,甚至在原有范式之外的观点、文章等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学术共同体的承认。具体到本文,主要表现为学界对“治理范式”的不解、担忧、质疑、抵触甚至反对。因此,社会思潮的研究范式要成功转换,就要使学术共同体的成员理解、认同并自觉运用“治理范式”。为此,必须要对社会思潮治理相关的担忧、误解、质疑予以澄清。

1.治理是在我国长期改革发展中形成的概念,绝不是套用西方治理理论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3]以来,学界对“治理”一词给予了高度关注,但当人们在理解“治理”时,却容易陷入西方治理理论的窠臼,套用西方治理理论,以致对“治理范式”产生严重误解。一是以西方治理理论为标准,否认中国存在“治理”概念。有学者认为,在现有研究中,“因对治理理论基本概念与规范的把握不准而出现了不少误用和滥用,许多与治理相去甚远的概念与行为都被冠以‘治理’之名”[14]。而他所说的“治理基本概念与规范”却是以西方治理理论的基本观点为标准,简单地用西方治理理论的观点来阐释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二是过度解读治理概念。有学者认为,治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体现了党的“执政理念的根本转变”[15],相应地,学界对“治理”与“统治”“管理”等概念的区别的研究投入了较大精力。

究其根本,以上对治理的认识误区根源于以西方治理理论为标准来审视中国的治理实践。而我国正大踏步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如若以西方治理理论为标准,把其主张强加于中国,则势必“掉进政治浪漫主义的陷阱,而无任何建设性的力量可言”[16]。毫无疑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当中所说的“治理”绝不是西方政治学所说的“治理”,也绝不能以西方治理理论来理解治理的中国内涵,进而以多元化、去中心化来要求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放弃治理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也不能以西方治理理论为标准对“治理”进行过度解读,进而得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发生根本转变的错误结论。

当今中国治国理政活动中所指的治理概念有其独特的中国背景,是一个既有对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文化的扬弃,又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指导,并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不断总结经验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从根本上说,我们所指的治理,就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105。具体来讲,“中国语境下的‘治理’,就是指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结构模式中,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国家和社会进行有效管理、控制、推进的过程和活动”[12]

2.治理是应对社会思潮的综合性概念,绝不是钳制思想、压制言论

由于历史上“左”的错误以及对西方治理理论的先入为主,一方面,有人把“治理”等同于专制,把社会思潮治理等同于钳制思想、压制言论,动辄用言论自由对“社会思潮治理”进行批评;另一方面,又有人主张政府无限放权,演好“守夜人”角色。类似观点有失偏颇,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思潮治理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也是对应对社会思潮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途径和方式的概括。按类型可以将社会思潮治理分为“软治理”和“硬治理”,社会思潮治理的综合性也可以说是对应对社会思潮途径和方式“软硬兼施”特点的集中体现。

所谓软治理,是指从思想理论层面来应对社会思潮,比如,对错误思想观念的批驳,用民主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应对社会思潮可以统称为软治理。所谓硬治理,是指从现实物质层面应对社会思潮,比如,对产生社会思潮思想观念的现实物质关系进行调节,对错误思潮所产生的现实运动进行依法治理,对社会思潮相关人员、物质载体等进行依法规范以及一些统战、规范的制度和政策都可以统称为硬治理。可见,社会思潮治理并不是要用强硬的措施去针对错误的思想观念,而是把治理理念运用到社会思潮的应对过程中,既不抛弃理论批判、思想引领的方式,鼓励在学术范围内自由讨论,力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也绝不放弃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在错误思潮的思想观念企图扩大影响掌握群众时,一方面要及时发声,通过说理、辩论、批判等方式对受众进行思想引领;另一方面要对推动错误思想、观念传播的物质载体进行管控,对推波助澜的相关人员通过法律、纪律、政策等进行约束。在已经掌握了群众的思想观念向现实物质运动转化时,一方面要强化理论释疑,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加强舆论引导,避免舆论事件;另一方面对故意利用错误思潮进行造谣生事,蛊惑民众,制造思想混乱甚至煽动群众做出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人员要依法果断处置。

对社会思潮的理解绝不能局限于思想理论层面,相应地,社会思潮治理也绝不能就理论谈理论,唯有深化对社会思潮治理的理解,内心深处认同社会思潮治理,并自觉运用“治理范式”去研究社会思潮,社会思潮治理才能取得更大成效。

3.社会思潮以向现实运动转化为目的,绝不是一般的社会意识

当我们说社会思潮治理可以分为“软治理”和“硬治理”时,有人就质疑到,从根本上说,社会思潮属于社会意识,如果说用软治理的方式来应对还比较容易理解的话,那么,用硬治理的方式来应对社会思潮恐怕就欠妥当了。

之所以有这种疑问,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没有正确理解社会思潮的政治性。梁启超在论及时代思潮时曾指出:“凡‘思’非皆能成‘潮’,能成潮者,则其‘思’必有相当之价值,而又适合于时代之要求者也。”[17]也就是说,社会思潮虽然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却又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来考量,根本不存在纯粹的学术思潮。学术应该是在学术范围内进行研究讨论的活动,再怎么研究讨论也是局限在较小的学术圈范围之内,影响力还是相对有限的。因此,如果说某种思想观点是纯粹的学术讨论,其实已经默认其在较为有限的范围内产生影响,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讲,纯粹的学术观点因其影响力的有限性而根本不可能形成社会思潮。而所谓学术思潮往往是成为政治思潮的前锋,其思想观点的传播意在试探民意和官方表现,随着学术思潮相关理论的影响扩大,认同度提高,政治思潮则具备了良好的理论支撑和群众基础。相关政治思潮在学术思潮的思想理论观点的指引下对现有国家体制、主流意识形态等发起挑战,并试图以自身的诉求来影响国家的大政方针、历史走向等。因此,我们要对社会思潮的政治性保持充分的清醒。

社会思潮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其理论内核都是政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及明确的政治诉求。“社会思潮的斗争,最后总会形成决定国家、民族前途历史命运的政治斗争。”[18]社会思潮的思想理论观点一经掌握群众,就会显现出“一股具有巨大能量的现实力量,它可以掀起滔天巨浪,冲击甚至冲垮任何堤坝。因此,对社会思潮的检测、引导和必要的控制,涉及社会稳定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合理的,绝不是什么‘左’”[6]07。对于社会思潮所代表的精神力量,特别是旧的精神力量,旧的意识形态力量,也“不可能通过单纯的精神批判或意识形态的批判加以克服的,只有从根本上摧毁旧的精神力量、旧的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才能最终消灭它们”[19]

本文系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问题应对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18YJC71002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本文引用: 2]

彭庆红李洁

社会思潮的研究范式转换与应对策略调整

[J].思想教育研究,2016(01).

[本文引用: 1]

[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M].金吾伦胡新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8.

[本文引用: 1]

李洁彭庆红

社会思潮:一个概念的再探讨

[J].理论月刊,2016(11).

[本文引用: 1]

邓卓明

论社会思潮的类型与特征

[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2).

[本文引用: 1]

陈立思社会思潮与青年教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本文引用: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951.

[本文引用: 1]

刘建军文明与意识形态[M].北京中华书局2011143.

[本文引用: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本文引用: 2]

顾红亮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方法论思考

[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9).

[本文引用: 1]

教育部: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教材进课堂

[EB/OL].[2020-06-18].人民网,.

URL     [本文引用: 1]

李洁

当代中国社会思潮治理的途径和方式研究

[D].北京科技大学2018.

[本文引用: 2]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512.

[本文引用: 1]

申建林姚晓强

对治理理论的三种误读

[J].湖北社会科学,2015(2).

[本文引用: 1]

向春玲

从“管理”到“治理”体现执政理念的根本转变

[EB/OL].[2020-06-18].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URL     [本文引用: 1]

刘建军

治理缓行:跳出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的陷阱

[J].探索与争鸣,2003(3).

[本文引用: 1]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M].北京中华书局19541.

[本文引用: 1]

林泰问道: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思潮与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9.

[本文引用: 1]

俞吾金意识形态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269.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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