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森对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澄清
Kay Nelson's Clarification of Marxist Theory of Mor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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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王亚宁,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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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Yaning.
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的关系是什么?我们能否对某种整体性的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做出正义性评价?马克思主义者、赞同和反对马克思的理论家在这些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甚至深入马克思文本且哲学取向明显相似的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者也秉持不同的看法。通过对以柯亨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论者和以伍德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非道德论者相关观点的深入分析,加拿大学者凯·尼尔森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只是在意识形态批判的意义上才反对道德,阐述了一种语境主义的客观有效的道德规范,证明了道德批判是一种积极的解放立场和有效的解放途径。共产主义社会不仅在解放生产力、实现人的自主活动方面达及历史的“高地”,同时具有更完善的道德可欲性和合理性。
一、问题的提出
早在第二国际时期,思想家们围绕马克思主义与道德的关系就展开了富有成效的理论探讨。20世纪80年代以降,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流派以正义问题为核心,通过概念阐释、细节论证等特有的分析哲学方法对马克思主义与道德的关系展开了一系列争论,成为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绕不开的话题。在他们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道德的态度是含混的,一方面,道德就是意识形态,它与宗教和法律一样,“全都是资产阶级偏见,隐藏在这些偏见后面的全都是资产阶级利益”[1]42,共产主义的任务就是要“废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1]51。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和来往信件中充斥着大量针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和对共产主义的向往,并且不限于他们的早期作品。为了解决这“看似矛盾”的情况,廓清马克思主义的内涵,现代英美马克思主义者们纷纷探讨下述问题:马克思主义与传统道德主义的关系是怎样的?马克思主义是否在批判传统道德哲学之后建立了新的规范道德?这种新的道德主张在何种意义上具有合理性和优越性?马克思主义是不是据此批判资本主义?这种道德批判是否成立?围绕这些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形成了两种不同的主张——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非道德主义。
艾伦·伍德是马克思主义非道德主义的典型倡导者,他的观点受到罗伯特·塔克的启发,后者认为用公平的道德观念批判资本主义是传统蒲鲁东主义的方法,而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在其特定的生产方式所规定的意义上的确是公平的。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关系的观点出发,伍德同样认为,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什么是公正的或我们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取决于当时的生产方式;道德观念建立在特定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只具有社会学或法学意义上的现实性,不具备跨历史、跨生产方式的合法性。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道德只是意识形态,它有意或无意地回应阶级利益并通过意识形态的扭曲镜头将自身表现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这“必然为了某些阶级的霸权而扭曲我们对自己和我们的阶级状况的理解”[2]110。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伍德区分了道德善和非道德善,前者包括美德、正义、权利和义务,后者则是指幸福、自由、自我活动和自我实现。在他看来,马克思的确在非道德善的层面上批判了资本主义,但不能说马克思是一个道德主义者,因为在道德善的层面,正义属于历史领域。这一领域中道德判断的真理性在于“它们是关于行为或实践与其发生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功能关系的客观经验性的真理”[3]134,这种功能性则体现在道德本身致力于“保存一种精神、一种文化、一个民族和一种生活方式”[3]144。历史唯物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和阶级斗争的理论蕴含着道德本质上是一种保守的社会功能性存在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者应该拒绝将正义作为评估社会制度的关键范畴,拒斥意识形态道德。伍德强调,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侵犯工人权利“就是用口头上的神秘话语取代没有真实解放力量的道德说教”[2]20,马克思主义对道德意识形态和阶级物质利益之间联系的揭示已经表明:“相信道德等同于相信上帝,后者显然是人类自我形象的某种具体化投射。上帝和道德都不能成为他们的信徒所期望的样子,两者都无法回答任何客观现实,对上帝的信仰和对道德的信仰建立在幻想之上。”[2]109同样对马克思主义持有非道德论理解的还有理查德·米勒,他将道德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安排的政治形式,通过指出马克思否定作为道德基础的三要素——平等、普遍准则和普遍性,来论证马克思是一个反道德主义者,“马克思……相应的基于社会选择的世界观出乎意料地与我们都倾向于称之为非道德的世界观相接近”[4]18。他强调将道德作为政治选择的基石就会使革命陷入困境,“马克思的作为社会的和政治的选择基础的道德拒斥立场尽管在一种重要的意义上是反人类主义的,但这一拒斥被证明是复杂的、雄辩的和人道的”[4]16。总之,马克思主义的非道德主义者断言,在马克思看来,有关道德的断言都是意识形态的胡说,历史唯物主义的意识形态批判已经表明“相信道德”是一种有害的欺诈。
与此相对的另外一种观点则旗帜鲜明地反对上述观点,他们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念的辩护各有其倾向性,也各具特色。柯亨提出,马克思实际上认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只是他“并没有总是意识到”;乔·埃尔斯特也持有相似的看法,认为马克思后期作品中关于剥削和分配的理论正是体现了正义原则,但“马克思并不知道如何正确描述他正在做的事……他居然不厌其烦地否认这种正确描述是恰当的”[5]。两人通过不同的侧重,对马克思主义者可以在哪些方面处理这些问题给予了深思熟虑的精致解释。卢克斯区分了“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认为法权的道德是马克思指责为意识形态和不合时宜的东西,解放的道德则是他本身所持有的对社会发展的立场。卢克斯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中,法权的道德同宗教一样都是历史的和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对立的产物,它们通过提供有助于调节相互冲突的要求和利益的原则延缓革命性变革,因此必须抛弃关于法权道德的幻想。马克思与以往的道德哲学家最大的不同,也是马克思最伟大的地方在于:自由主义的哲学家和法学家们都为法权设定了“自然环境”,即人们总是生活在一个物质相对匮乏的社会中,而人们的慷慨是有限的且人们关于善的理解会发生冲突,并可能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上犯错,因此所有的社会都必然需要一套权威的规则来指导人们的生活和行为;马克思却否认法权的条件是一切人类社会所固有的,认为一场即将到来的社会革命既会克服人们之间的相互争斗,也会根除对立的社会基础。在R.G.佩弗看来,尽管马克思并没有一个充分发展的关于道德的哲学理论,但他确实有一个规范性的道德观点,并且在其著作中有着基本的连贯性,“这种道德观建立在三个首要的道德价值之上:自由(作为自我决定)、人类共同体和自我实现,并且还基于某种要求对这些善——至少是对自由——进行平等主义分配的原则”[6]。
除卢克斯之外,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者还是非道德主义者,其观点最突出的问题在于,他们似乎都为马克思主义补充了过多的“外部”理论,而卢克斯则将马克思的道德理论一分为二,没能阐明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在凯·尼尔森看来,马克思主义的非道德主义和道德主义“都只是反思性道德思想的一部分”,“都容易遭人讽刺”,他从一种温和的、中立的分析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出发,悬置了对历史唯物主义正确性的论证,认为如果假设历史唯物主义的确是关于社会变迁的科学理论,则我们更应该关心能不能以一种与马克思主义核心理论相一致的方式提出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是通过批判道德化,通过展示认识对待道德的重要性,但又不陷入道德化或不追问道德的理性基础的方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关道德功能的社会学描述”[7]3。这种关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念的界定既可以清晰地展示马克思主义的非道德论者所持观点的可信度和重要性,同时仍表明马克思做出了而且是正确地做出了针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
二、社会学视域下的道德意识形态批判
尼尔森的道德社会学主张主要是指“马克思有关‘道德就是意识形态’的论述,属于一种道德社会学的看法,而不是道德认识论或元伦理学的看法”[7]147,因为马克思对意识形态道德批判的原因不在于“认识论方面出了问题,而是因为人们对道德——如今的道德意识形态——所采取的那种社会和心理用法”[7]154,亦即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道德与宗教、哲学等其他意识形态形式一样,扭曲了人们对周围环境和自身发展的理解,使人们对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与他人的关系的看法变得神秘。历史唯物主义对道德的批判主要聚焦于两个问题,一是道德起源,二是道德的社会功能。在前一种情况下,马克思恩格斯相信道德和宗教、形而上学的观念一样,都是现实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产物,必须反对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颠倒过来、过度强调道德意识重要性的单纯道德说教。在后一种情况下,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及其代言人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操控,使人们相信为统治阶级和现存秩序辩护的意识形态道德具有某种为一切人的利益服务的不偏不倚性,它通过让人们相信既定的道德规范和实践是最好的选择,抑制了被统治阶级变革社会的意识和勇气,以致于人们在“敬重道德律”的名义下落入了意识形态的窠臼之中,成为强化统治阶级霸权的不自觉同谋。“道德哲学,无论多么抽象,无论多么无意,都为统治阶级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支持。那些陷入意识形态的人认为道德观念是表达了永恒的真理,而实际上它们是对阶级利益的变相表达”[8]53,因此,“马克思主义者首先应该反对道德主义”[8]56。
尽管支撑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合理性转变的不是某些客观的道德实在,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在其中没有丝毫立足之地。尼尔森提示我们思考,在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中,自我牺牲是很常见的,有时甚至是必要的;但如果道德仅仅是意识形态,激进社会主义者们的自我牺牲就不算是违背自身的利益,这是违背我们的经验常识的。在回答为什么要“站在无产阶级一边,为自由而斗争”时,非道德主义者的答案是“因为这样做符合我们的利益”,他们主张我们把道德的考虑放到一边,坚持用非道德的自然主义价值观来指导人们的行为,认为否则就会被“意识形态扭曲的责任、义务和牺牲概念所困扰”。很显然,这样的解读无法解决在一个阶级分化的社会中,当个人的利益与普遍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该如何行动的难题,而且没有合理的理由证明为什么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就一定会带来精神上的困扰。在尼尔森看来,这种勇于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精神和承诺不仅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在要求,也符合资产阶级的道德,甚至可以说符合一切追寻自由平等的上升阶级的道德要求,因此坚持共产主义的承诺并不必然在理性上犯任何归纳或演绎的错误。“很难确定道德主张表达的是事实还是谎言,当道德主张或话语出现争议时,关于真理的讨论都是成问题的。当人们说某种道德主张是对或者是错的时候,或者当人们说道德立场代表着客观真理的时候,这里的意义是很不明确的。”[8]61关于道德的元伦理学的主张与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的道德主张并不一致。
尼尔森试图给出一种与马克思主义核心观念相融贯的道德学说,由于马克思主义的非道德论者主要是在意识形态批判意义上否定道德,他指出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拒绝把意识形态和科学置于任何必要的对立之中”[8]57,必须破解道德和意识形态的关系这个初始性问题。在自由主义者那里,意识形态是“一组紧密相关的信仰或思想,是一个群体或共同体特有的态度”[9]168,是一种具有某些价值观的总体性观点,而在大多马克思主义者谈论道德的语境中,意识形态倾向于歪曲社会中所有接受它的人的自我理解和对社会运作方式以及历史的可能性发展的认识,掩盖阶级冲突,甚至否认阶级差异,从而达到保护社会经济结构和统治阶级利益的目的。尼尔森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等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并不是在单一的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概念的,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借鉴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中的相关主张,同时做出基于阶级斗争立场的独特主张,既要认识到意识形态是与“如何生活”“什么是有价值的”以及在特定的环境中如何行动更合适等思考紧密相关的信仰和实践,也要强调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及其功能性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清楚地了解现实的生活状况。他给出了自己关于意识形态的独特定义:“意识形态是一个关于观点、理论、信仰、态度、规范和社会实践的系统,它(a)是阶级社会的特征,或是阶级社会中某个阶级或其他主要社会集团的特征,而且(b)它一般服务于某个阶级的利益,尤其是这类社会中某个阶级或其他主要社会集团的利益,尽管它至少通常会把自己表现为是对社会全体利益的回应。”[7]118这是从功能主义的立场对意识形态下的定义,根据这一定义,回应阶级利益才是意识形态成其为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因。意识形态虽然倾向于将自身表征为社会全体利益的公平的维护者,从而沦为一种虚假的、扭曲的社会观念,但这并非是它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它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如此存在。将意识形态这种智力结构与虚假意识对等起来,“似乎是一个合理的最低限度的定义”[8]57,因为关于客观真理的表述和有关阶级利益的表达并不总是发生冲突。意识形态通常是得到公开表达的自我意识和社会认可的价值观念。
在尼尔森看来,意识形态通常是得到公开表达的自我意识和社会认可的价值观念,它并不涵盖所有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情感现象。没有理由认为我们的一切观念都是意识形态性质的,因为从逻辑上来讲,没有非意识形态的理论信念就无法区分出什么是意识形态,就像没有“非A”就无法认识到“A”一样。对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进行区分的一个标准在于:“意识形态的思维模式是建立在人文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的,即认识主体的知识起源,而非意识形态的思维模式不需要这样单一和完整的知识起源。”[9]163从知识的起源来看,任何一种理论(包括科学理论)总是看到、选择、强调某些事实,因此都是不完整或者存在偏见的,就意识形态本身而言,它并非有意地扭曲现实或者阐述非事实性存在,甚至思想家本人也可能对意识形态的功能作用没有自觉的意识,他们很可能与那些仅仅接受这些理论的人一样感到困惑。“一个思想家(通常是无意中)用一种理想的形式表达物质生产关系,在阐述他的理论时,他企图创造出连贯的知识结构,通常也提出一系列具有全面性和普遍性的实践建议。”[8]57问题在于,由于自我立场和理解视角的有限性,思想家常常错误地认为自己的解释穷尽了真理,然而他的表达并不清晰,并没有以真正全面的方式把握住世界的内在一致性和社会的普遍联系。尼尔森认为我们很难获得对事物的整全认识,“像‘真相’这样的概念一点也不科学”[9]165。尽管如此,有些叙述会比其他叙述更清楚、更广泛、更系统地展示事实,并且人们能够运用理性认识到哪种陈述是真实的或近似真实的。意识形态并不一定是虚假意识,判断这一点的依据在于明确它服务于哪个阶级的利益以及它是否通过迷惑人们来达到目的。在这个意义上,存在某些理论比另一些理论更科学,但它符合某一特定阶级的利益因而是意识形态的情况。“《资本论》就既是好的科学,也是好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与科学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天堑”,两者都面临“一个程度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优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比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更真实”[8]59。
尼尔森强调,只有在上层建筑中区分意识形态信仰和非意识形态信仰才能消除悖论的东西,才能理解为什么既然道德就是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和其他马克思主义者仍然用道德的观点谴责资本主义的压迫性和非人化,并且在许多场合“谈论普通人类的尊严和他们的社会主义义务需要什么,以及真正人类社会的轮廓是什么样子”[2]111。“道德信念不会因为道德理解所必然出现的状况,也不会因为道德推理的逻辑或道德断言的逻辑地位,而在本质上就是意识形态的。”[10]存在非意识形态的道德观念,这就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阶级文化和社会团体中的人们所共有的、通常通过一系列反思命题的形式呈现出来的道德信念:“快乐是善”“健康是善”“自由是善”“奴役是恶”“受苦是恶”,等等。虽然历史上出现过对“善”的多样化定义版本,但人们对上述事情是“善”的有普遍的共识,这种由普遍的反思平衡所得出来的实际上是某些常识性信念,“它们就在平凡之中”[7]14。这些道德公理不取决于社会秩序的理性化进程,也不必然支撑特定阶级的利益,更不会歪曲我们对现实状况的认知,它们在特定的道德理论之外仍具有道德生命力,因此在无阶级社会中,人们仍可以合理地保持这些信念。
尼尔森的思路大致是这样的:道德作为上层建筑,并非全部都是意识形态,即便作为意识形态,道德也并不必然扭曲人们对自我和社会的认知。这样,尼尔森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和道德理论的兼容性,将历史唯物主义的道德社会学内涵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道德价值立场有机地统一了起来。
三、何种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进一步澄清
非道德主义者从马克思主义著作中鲜明的道德批判(尤其是在政治领域拒斥道德)以及马克思主义有关生产方式制约精神活动的论述中得出道德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在尼尔森看来,这既不符合分析哲学的推理论证规范,也违背了我们的经验直觉和生活信念,他提出“语境主义的道德观”,试图弥合马克思主义道德主义和非道德主义割裂主观和客观,并用其中一方反对另一方的错误倾向。尼尔森的语境主义是指这样一个命题,即“道德要求几乎毫无例外地随语境而发生较大程度的改变”[7]11。与文化相对主义、伦理相对主义、元伦理相对主义和概念主义不同,语境主义认为对错善恶等价值评判不是由各人所处的不同文化阶级决定的,不是由人们持有的不可名状的正确信念决定的,不是由各人愿意接受的论证程序决定的,也不是由各人碰巧用来对事物进行概念化处理的方式决定的,“相反,对或错主要是由人们具有的需求决定的,是由他们能在其中发现自我的客观情境决定的”[7]11。语境主义否认根本上存在着不可公度、彼此冲突的道德信念,它接纳一种用于证明道德主张的共同程序,认为对人们来说,存在着看待世界并在其中行动的正确方式。语境主义的道德观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道德原则具有客观有效性。一方面,尼尔森认为道德观念由客观语境决定,这种客观的语境就是建立在特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在如此这般的时期,如此这般的生产方式的条件下,如此这般的道德原则是正确的;而在如此那般的时期,如此那般的生产方式的条件下,如此那般的道德原则是正确的;而在更为不同的时期,更为不同的生产方式的条件下,更为不同的道德原则才是正确的。就历史唯物主义而言,这些关于‘在每个时期什么是正确或什么不是正确’的判断,完全可以是客观的。” [7]158另一方面,尼尔森认为语境主义中道德的客观性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客观性,而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主体间性”,因为道德情感不是一种简单的直觉,它需要通过广泛的反思平衡与其他社会信念相互交融,使得人们在客观的情境中发现自我,按照社会文化秩序相应的习俗要求去行动。变化着的客观语境需要不同的道德原则,从特定的语境内部视角出发,只有一种道德原则是“最正确的”。
其次,语境主义通过解释道德客观真实的发展,承诺一种道德进步的信念。尼尔森强调生产力的发展贯穿整个人类历史,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们对世界的支配程度不断加深,为生活的合理化和行为的自主性开启越来越多的可能。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封建制比奴隶制更进步,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更进步,它也必将证明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进步,共产主义比社会主义还要进步。语境主义认为身处特定情境中的具有理性的个人原则上能够辨识出有一种情境好于另一种情境的局面,“一个处于客观上更糟糕情境的人能够看到这一点,并在情境能够有所改变的条件下合理地提倡如下主张,即,这种情况理应改变,以便那些适应于客观更优情境的道德信念能够得到应用” [7]13。
最后,语境主义否认任何跨历史、跨生产方式的永恒道德原则存在,认为即使国家已经消亡的无阶级社会当中,道德仍具有存在的必然性。道德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在具体的道德立场之外,不存在独立的、可以用来衡量一切道德观念的阿基米德点,道德含义、道德行为必须在特定的语境中被加以理解。尼尔森相信,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物质财富和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减少,但“相信没有冲突会存在是不现实的。即使国家消亡,我们也需要一些类似国家的法律手段,即使我们可以免除法律,我们也仍然需要道德来公正地裁决这种冲突”[2]113。没有什么能够满足人们对确定性的渴求,道德公理只在一种融贯论、可错论的视野中才成立。
从上述非认知主义的语境主义立场出发,尼尔森认为马克思主义可以在既不偏袒道德实在论的同时,也不必陷入反道德主义的无原则性,他由此批判了由伍德和柯亨为代表的两种相对片面的道德倾向。
伍德做出马克思主义排斥道德主义的判断,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思考:其一,他从反思黑格尔和马克思在道德问题上的关系出发,指出:“如果一个人对道德及其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有着基本的黑格尔式的认识,同时又有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关系的自由和理性透明的关注,那么他对道德可能会有相当强烈的保留,足以激发我们在马克思著作中发现的反道德的言论。”[2]115这是因为,黑格尔的理论中,道德与伦理是相互依存、密切相关的两个概念,伦理规范代表着理性的生活或普遍的利益,提供着道德秩序的具体内容。而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社会秩序就是人们生产和交往的社会关系结构,以往的一切历史几乎都是伴随着压迫和剥削的阶级对立的历史。如果客观的伦理规范代表了既定社会秩序的要求,那么从根本上说,它是代表了主流生产方式的经济需求,代表了普遍利益的虚假表象,它要求每个人的行为总体上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在此意义上,道德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偏见。其二,伍德认为,道德原则要想具有客观性,就必须是中立的,在阐述马克思关于正义的看法时,他提出了著名的“阶级利益论证”。在他看来,公正的原则要求对所有人都公正无私,任何差别原则都必须根据公正的标准得到合理的说明,而马克思却从未基于一种不偏不倚的立场来评价社会制度,他追求的是占据全部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的利益。但他从来没有把这部分利益与全社会的共同利益混为一谈,因为革命必然会牺牲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无论我们行动的目的或有意识的意图是什么,马克思都相信,我们的行动只有在涉及到对阶级利益的追求时才是历史上有效的,我们行动的历史意义在于它们在这种利益斗争中的作用。”[11]218这意味在考虑应该做什么的时候需要从无产阶级的利益出发,而不应该对正义或非正义有过多思虑。
尼尔森对伍德的观点做出了针锋相对的批判。在他看来,由于受到黑格尔理性主义思维的影响,伍德的道德观沾染上了抽象的色彩,他是在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上理解道德的。通过对黑格尔的“伦理”概念作经验主义的改造,尼尔森指出,伦理应该被理解为“是一套由习俗认可的制度和根深蒂固的文化规范”[2]117,只有将社会秩序的理性程度诉诸历史,才能揭露黑格尔神秘化社会伦理秩序背后的资产阶级动机。尼尔森同样关注行为的历史影响,强调应将无产阶级的利益放在首位,但他并不认同伍德的“阶级利益论证”,在他看来,“伍德可能会将推进所有人共同利益的努力与捍卫公正的正义原则混为一谈。但是能够被公正地捍卫的东西,特别是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中,不一定是符合整个社会共同利益的东西”[11]216。追求无产阶级的利益的确会损害资本家的某些特权,但不会违背资本家的所有权利,只会违背那些与他们继续从事剥削行为相关的利益。尼尔森相信,无论是道德善还是非道德善,满足无产阶级的利益都不会与其相冲突,因为,当同一类型或同一重要程度的利益发生冲突时,“道德要求我们满足更大或更广泛的利益”[11]222,无产阶级的现实存在及其要求具有普遍性,优先满足无产阶级的利益在道德上是可以得到论证的。无产阶级的解放是构建无阶级社会的关键,即使真的存在道德善,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通过满足无产阶级的利益来实现的,“推进无产阶级事业的东西实际上也推进了正义的事业”[11]223“在坚持阶级利益理论和马克思主义革命实践观的同时,对资本主义进行道德批判是完全可能的,也是非常可取的”[11]24。
那么我们应该持有何种道德?在思考这一问题时,尼尔森提醒我们注意警惕柯亨基于自然权利的道德观念。在柯亨看来,边沁等人关于“私有财产是自然权利”的理论是无稽之谈,因为“我们是基于道德而非法律的理由”拥有自然权利的。从道德上讲,“生产性财产的私人所有权是盗窃”“生产性财产的权利属于我们所有人”[11]227。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正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太谈论正义,也否认自己相信自然权利,但“正义在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占据核心地位”[11]226,只有基于自然权利去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才不会陷入社会民主党人所面临的窘境——社会民主党人认为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将弱者推向了绝境”,需要采取福利政策保护弱者,但站在资产阶级的自然权利立场上,这实际上“无视正义的考量,侵犯人民的权利,比不仁慈、不帮助有需要的人更为邪恶。”[11]227柯亨强调,马克思主义者不能轻信资产阶级宣称的自然权利,而要时刻省察自身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回应保守主义的挑战,才能在面对不正义的社会要求时守住道德的底线,缺乏对马克思主义本质的清晰认识就会导致马克思主义贬低正义理念,而这常常会使马克思主义革命遭遇挫折。
对于柯亨的上述观点,尼尔森做出了两点回应:一方面,关于什么是自然权利什么不是自然权利,哲学家、政治学家和神学家们众说纷纭,自然权利的客观性无法得到界定,没有确定的标准能够告诉我们当权利之间存在冲突时哪种权利具有优先性。另一方面,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点,在法律上或道德上被认为是权利的东西事实上受到特定生产方式的严格制约,我们对自我(包括道德自我)的理解往往受到特定时代主导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柯亨的基于自然权利的道德观对我们未受训练的道德能力过于自信,以至于谈论“公正”“不公正”时不够谨慎,作为反思主体的我们总是在特定的传统和环境中形成对世界的有限理解,依赖于直觉的自然权利就是相信一些在历史上和文化上易变的东西,自然权利的正当性和有效性不能得到有效证明。
尼尔森对柯亨的批判只是元伦理学意义上的,并没有涉及其内容,柯亨可以通过对其主张的合理修补来回应,尤其是可以运用广泛的反思平衡的方法来论证其关于自然权利的定义和内容的合理性。但尼尔森仍然强调我们要警惕这样的解释,他认为柯亨的自然权利概念不是被建构,而是通过我们的反思所揭示的概念,而“我们”通常是某一类有着共同的传统、信仰和对世界的理解的人,“对这一自然权利的承认可能取决于我们是某一个民族,而不是它的正当性”[11]232。在尼尔森看来,用资本主义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苦难来批判资本主义比诉诸自然权利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因为相比“我们需要何种生产性进步”而言,资本主义对个人的自主性的践踏,对利益财富和生活机会的不平等分配等方面更容易确定。道德问题很多情况下取决于事实是什么,善总是与欲望、需要等更直接地联系在一起。在这里,尼尔森实际上认为,我们只能从“是什么”当中推论出“应该做什么”,通过辩证的思维方式,他论证了阶级利益和道德的相关性。在他看来,事实性要求支撑着规范性主张,马克思主义的非道德主义者没有提供任何关于公平正义的概念,但如果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正确地认识了事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那么,社会主义道德的优越性就可以得到支撑,有理性的人就可以说服自己接受无产阶级的价值立场。对社会主义的信仰虽然是意识形态的,但并不是不符合道德的,正像意识形态可以与科学兼容一样,它也与真正的道德相兼容,“越符合科学的意识形态越具有合理性,越符合道德的意识形态也越具有合理性”[8]63。受到葛兰西的影响,尼尔森强调意识形态斗争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内容,我们应该尽快弄清道德领域内的一系列概念问题,对真正的规范性伦理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道德意识形态优于非无产阶级的道德意识形态的观点形成共识。
四、结语
从道德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尼尔森对马克思主义非道德论以及基于自然权利的道德论作了澄清:一方面,根据马克思文本传递出来的信息,关于马克思主义和道德关系更合理的看法是,马克思主义不是拒绝道德本身,而是拒绝它在阶级统治方面的潜在功能,马克思对道德的批驳应该被限定在特定的意义上,因为马克思批判的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扭曲或神秘化真实社会生活的道德意识形态,而非“打破全部道德的拐杖”,历史唯物主义存在容纳道德之合理性的空间。另一方面,语境主义理论从经验上证实了道德的客观性和多样性,有助于避免陷入柯亨之流重新诉诸道德的一般本质、谋求具有终极有效性之道德的窠臼。尼尔森对于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澄清是建立在他对“人”的看法的基础之上的。在他那里,个人既是环境的产物,亦有理性辨明现实的好恶,人永远都在追寻某种确定性和永恒;但这种确定性始终是有条件的,这种追寻是一种永久的进程。
正如尼尔森所说,指出马克思主义有一种道德观念不是说“马克思主义者应该成为道德家,成为世俗福音的传播者”[2]104,为社会主义寻求伦理基础是站不住脚的,必须从现实生活本身出发挖掘道德内涵,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张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既有限度之中,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科学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对物质武器报以一种自然主义的态度就会在主动性上缺乏力量。在这方面,尼尔森融合主观与客观、绝对与相对、道德主义和非道主义的中立立场是一种具有启发性的思想资源。此外,在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体系化建构过程中,尼尔森关于无阶级社会道德形态的看法,他用罗尔斯的反思平衡原则对道德客观性的论证,以及用差别原则对社会最少受惠阶层以最大关怀的正当性论证,同样值得进一步关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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