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021, 7(4): 84-94 doi: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研究1

Study on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 the Education for "Ideology and Morality" and "Rule of Law"

Wu Jun,, Pang Ruihan,

编委: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吴俊,哲学博士,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

庞瑞翰,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

摘要

推动思想道德与法治有机融合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的重点与难点。“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有机融合,不仅是实现道德与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弥合互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必然要求。坚持知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注重价值引领,直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面临的时代挑战,贯穿问题意识,注重思想道德与法治思维逻辑的一致性,便是在把握课程性质、教材特征基础上推进二者融合的路径探索。

关键词: 思想道德教育 ; 法治教育 ; 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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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研究1.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J], 2021, 7(4): 84-94 doi:

Wu Jun, Pang Ruihan. Study on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 the Education for "Ideology and Morality" and "Rule of Law". Studies on Marxist Theory in Higher Education[J], 2021, 7(4): 84-94 doi:

推动思想道德与法律有机融合是“05方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的重要要求,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既是这门课程教材修订过程中的重点也是难点。“05方案”实施以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在有机统一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从内容和形式上积极推动思想道德与法律相融合。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制定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更名为“思想道德与法治”,“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版)教材于2021年8月出版。梳理总结教材关于“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过程与经验,探究二者融合的基本路径,对于进一步推进“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一、“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历史回顾

自“05方案”实施以来,为了更充分地反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反映党和国家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更好地吸收高校师生在教材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教材的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课程教材守正创新,进行了多次修订。思想道德与法律的有机融合一直是该课程教材历次修订过程中所关注的重点问题。

1.思想道德与法律的有机融合是课程教材的初心

“05方案”实施以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两门单独开设的课程,两门课程有各自的教材体系、逻辑体系和表达体系。在“98方案”中,“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以及优秀的中国传统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学生崇高的理想情操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1]181“法律基础”课程则“主要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专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1]181两门课程有着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前者围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为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提供指导,后者聚焦于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着力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05方案”实施以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得到系统调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应运而生。“05方案”对这门课程的说明如下:“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1]298 “05方案”对这门课程在思想道德和法律融合方面提出了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既不是一门通识课也不是一门专业课,而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道路的课程。”[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性质决定了注重价值引领和素质提升是其目标任务。正是基于这一目标任务,“05方案”强调把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教育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

“现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而成的新课程。这就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不仅要反映原来两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和特色,而且还要在内容融合中有所发展、在体系重构中有所创新。”[3]就此而言,这门课程不是原有两门课程的简单拼接,推动思想道德与法律有机融合并有所创新和发展是“05方案”对这门课程教材初心的规定。实际上,自“05方案”实施以来,这门课程教材在统一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从逻辑理路、表达方式等方面积极推动思想道德与法律两部分的有机融合,促进教材体系的创新、完善和发展。

2.课程教材关于思想道德与法律融合处理的回顾

课程教材自2006年8月出版以来,先后进行了九次修订工作,正式出版了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3年、2015年、2018年、2021年版的修订教材,其中2012年版教材仅印刷了5本样书,未正式出版。尽管在2013年版以前,教材进行了多次修订,但教材框架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每一章节的安排均未发生变化。在2013年版之后,教材的两次修订在框架结构上均有所变化。为此,我们以2006年版、2013年版、2015年版、2018年版和2021年版教材为例,对思想道德与法律两者在融合上的处理作一简要回顾。

第一,2006年版教材对于二者融合的处理。

这一版教材由绪论、三个主体部分共计八章和结束语组成。第一部分(第一章至第三章)属于思想教育的内容,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五、六章的部分内容)属于道德观教育的内容。“第四章集中阐述的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理论和价值导向,是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的理论前提,而第五、六章的有关道德的内容,则是第四章内容的延伸和具体化,是道德的核心、原则、基本规范对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行为的具体要求。”[4]29第三部分(包括第五、六章的部分内容和第七章、八章)属于法制观教育的内容。“第五、六章的法律部分内容是基于道义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规定,它以第七、八章论述的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法制制度为理论支撑。”[4]29

这版教材贯彻落实了“05方案”关于思想道德与法律实现有机融合的要求。“第五、六这两章以社会生活为平台和载体,把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交融为一体,第四章和第七、八章则分别为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提供理论支持,从而实现了道德教育与法制观教育的有机结合。”[4]29教材内容安排遵循从思想理论学习到行为习惯培养的教育规律,把对道德、法律抽象概念的理解与具体生活领域的实践结合起来,两部分内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特别是将道德与法律作为公共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进行交叉讲解,“在阐述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三大领域的道德和法律规范时,力求实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5]。换言之,这版教材从思想道德和法律共同发挥作用的社会生活场域出发,充分揭示两者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及约束规范功能,以促进二者的有机融合。

第二,2013年版教材对于二者融合的处理。

2013年版教材是对2010年版教材进行了两次修订后的成果。在以往教材中,关于道德观教育的论述,遵循的是从抽象概念、理论到具体道德领域实践的思路,关于法制观教育的论述,遵循的则是由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培育到法律制度的了解与遵守的思维路径。为了让教材逻辑更趋合理,以便于师生把握和理解,2013年版教材在统一道德观教育和法制观教育的逻辑理路方面做出了探索。

2013年版教材由绪论、三个主体部分共计七章和结束语组成。第一部分(第一章至第三章)属于思想教育的内容,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七章的部分内容)属于道德教育的内容,第三部分(包括第五、六章和第七章的部分内容)属于法制观教育的内容。与第四章道德部分的内容相对应,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增加了法律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的内容,并把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纳入这一部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和法治思维培养,“提升法律基础部分内容的思想性和前沿性”[6]22,2013年版教材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以及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方面的内容安排,简化了有关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程序法律制度等知识性内容设置。在学习道德理论与注重道德实践、领会法律精神与理解法律体系、树立法治理念与维护法律权威内容讲解之后,将道德与法律素质的培育落脚到“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的行为实践,而第七章的内容继承和发展了以往教材中道德与法律紧密融合的撰写方式,分别以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和个人品德养成中的道德与法律为主题,将规范性教育与行为实践的培养结合起来。

与2010年版教材相比,2013年版教材法律部分的明显特点是简化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思想性,重点呈现了与大学生关系密切的法律规范内容。2013年版教材遵循从思想理论学习到行为实践培养、从抽象概念到具体问题的教育与认知规律,促进了思想道德与法律在逻辑理路、表达方式等方面的一致,有效推动了思想道德与法律两者的有机融合。

第三,2015年版教材对于二者融合的处理。

为在教材中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015年1月到8月,修订组对教材进行了修订。2015年版教材由绪论、三个主体部分共计八章和结束语组成。第一部分(第一章至第三章)属于思想教育的内容,第二部分(第四章、第五章)属于道德教育的内容,第三部分(第六章至第八章)属于法律教育的内容。该版教材将道德和法律作为两个截然分开的部分进行阐述,道德教育部分在讲解了道德起源与本质、中华传统美德、中国革命道德、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等理论后直接进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大领域的规范要求介绍,把法律规范从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家庭生等领域中分离出来。2015年版教材加强了法律部分的内容安排,在原有教材了解法律概念和体系、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的基础上,增加了“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的一章内容。这一章从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概念入手,重点讲述了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2015年版教材由于将思想道德和法律分为两个不相关联的部分,无论是在形式还是内容上,两者的融合均显不足。

第四,2018年版教材和2021年版教材对于二者融合的处理。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和进头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2017年11月初,修订组开始对教材进行全面修订。2018年版教材“从新时代对青年大学生的新要求切入,以人生选择—理想信念—精神状态—价值理念—道德觉悟—法治素养为基本线索逐次展开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对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要求的分析探讨”[7]24。2018年版教材包括绪论和六章内容。绪论开宗明义,强调通过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质,将大学生培养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第一章至第四章属于思想教育内容,变化较大的有两点:一是人生观被提至章首,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独立成章。以前有关道德的内容浓缩为第五章,这一章从道德的起源、本质、功能、作用和变化发展入手,对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国革命道德的形成发展及主要内容、当代价值以及如何借鉴人类文明优秀道德成果等问题进行了分析。2015年版教材关于法律的三章内容在2018年版压缩为一章,这一章从法律及其历史发展入手,讲解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思维等,最后落脚到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2018年版教材延续了2015年版教材将道德和法律分而论之的方式,不同的是将道德和法律分别集中于一章呈现,保证了各自部分的整体性和连贯性。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制定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更名为“思想道德与法治”。虽然,2021年版教材名称发生了变化,但正如《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版)》课题组首席专家沈壮海教授在2021年9月由中宣部理论局和教育部教材局举办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21年版教材使用培训中所总结的那样,新教材和2018年版教材相比体现出几个维度的变与不变,如变的是教材名称,不变的是课程定位;变的是微观结构,不变的是总体框架;变的是章题表述,不变的是核心要义;变的是相关内容,不变的是教育导向;变的是呈现形式,不变的是认同追求等等。在全书章结构不变的情况下,2021年版教材对部分章内结构进行了调整。如绪论部分“为进一步凸显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提升这一教材指向的主题,‘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单独列为一个部分’”[8]23-24;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道德品质”进一步突出“社会主义道德”的主线意味,由2018年版教材的四节调整为三节,对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内容作了精简处理;第六章“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重点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本章由原教材的六节调整为四节,“由相关历史、理论、实践的阐述展开,最后落脚于青年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养成与提升”[8]25

从如上思想道德与法律相融合的情况看,课程教材的修订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呈现出一定的特点。第一阶段是从2006年版到2010年版期间,教材在内容结构上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特别是将道德与法律作为公共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特点。第二阶段从2013年版教材的出版开始,该教材在原有版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注重凸显法律部分的思想性,从逻辑理路、表达方式、章节安排等方面考虑思想道德与法律在形式和内容上的融合。第三阶段从2015年版教材的出版开始到2021年版教材的出版,它们将思想道德与法律统一到大学生素质培养这一目标上来,在具体内容展开过程中把思想道德与法律单独成章进行讲解,这样的处理使得道德观和法律观各自部分呈现出完整性和连贯性,体现出“由伦理学教育向思想政治教育转化的趋势”,“从法学教育向思想政治教育转化的趋势。”[9]尽管,2015年版、2018年版和2021年版这三版教材在育人目标上保持了一致性,在道德观和法治观保证了各部分的整体性,然而却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思想道德和法治两者间的融合。

二、“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理论依据

正确认识和处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思想道德素质与法治素养的关系是把握“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内容有机融合的关键。“思想道德”与“法治”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机融合不仅是实现道德与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弥合互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必然要求。

1.实现道德与法律弥合互补的必然要求

作为社会交往的产物,道德和法律是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主要的两种规范形式。“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10]133从社会规范的视角看,道德和法律具有同源性,而两者在存在形式、制裁方式上的差异性也是显而易见的。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维护社会秩序,侧重从人的意识、信念出发,引导人们形成善良意志,从而致使其行为符合规范要求。法律则凭借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着重调整人们外部行为的结果。道德和法律都具有去恶向善、惩恶扬善的价值导向功能,道德多从鼓励、倡导的层面引领人们规范行为的实现,法律则多以禁止的方式限制人们违反规范的行为,对于违规行为会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道德往往防患于未然,法律则更多是惩罚于已然。

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规范方式,道德和法律都不是万能的,两者各自作用的发挥均存在特定的限度,道德作用发挥不力之处,正是法律用武之地;反之,法律干预不了的行为,需要道德的及时补位。道德和法律的差异性使得两者的弥合互补成为必然。道德和法律同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都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的影响。就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而言,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体现,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工人阶级与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因而,它们在根本原则和价值指向上是一致的。道德和法律的相通性使得二者弥合互补成为可能。

统一的价值理念是道德和法律有效融合的前提。道德和法律承载着社会成员对于社会秩序的价值追求。唯有建立在相同价值理念基础上的道德和法律才能相辅相成、弥合互补。反之,二者就会相互排斥、离心离向。譬如,社会倡导人们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见义勇为,道德上不仅是这么要求的,法律也应对见义勇为者的正当权益给予制度保障。如果道德上给予倡导而法律上不予以支持甚至反对,二者在价值导向不一致,就会导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无所适从,破坏人们对于两者的认同和信赖。无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提供了价值基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才能相得益彰,协同发挥作用。

在现代社会作为调节个人行为的规范,道德与法律融合无疑是必要的,道德与法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正是二者融合的重要依据。道德和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人们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识和法律素养,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并心存敬畏,否则无论多完善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都无法发挥作用。然而,正如列宁所说:“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11]道德素质和法治观念的形成离不开适当的教育,而思想道德与法治的融合教育正是人们共同形成思想道德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必然途径。

2.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方式。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律融合教育,提高全民族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关涉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12]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能够科学高效运转、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法安天下,德润人心”[10]133,法治以其强制力和权威性保障社会运行最起码的规范得以实施,没有法治作为后盾,德治因其执行的非强制性解决不了社会失序中的突出问题。以法治保障德治,有助于改良社会风气,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同时,法律的实施离不开道德的滋养和支撑,缺乏道德性的法律就会丧失在全社会得以广泛实施的基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不排斥德治,依法治国中的“法”是依据,以德治国的“德”是手段,二者互相依存、并行不悖。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明特点,这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把握,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律的融合教育。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前提就是社会广泛存在着具有较高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成员。法律和道德绝不是停留于书面的规范和条文,贵在遵守践履。法治和德治有效实行的生命力在于其合法性与正当性得到社会成员的广泛认同。社会成员的内心认同是其行为实现的重要基础。国家治理层面的德治和法治相结合最终要落实到社会成员的行为实践中去,要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社会成员有效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正当权益、运用道德调整自身行为的能力,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合德合法,无疑需要宣传教育。显然,单纯的法治教育和单纯的思想道德教育均不能取得有利于德法并治的良好效果。思想道德和法律的融合教育是共同提升社会成员思想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开展两者融合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3.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必然要求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一项事关长远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战略要求,当代大学生要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必须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修养。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是现代人具有的基本素质,也是时代新人应具备的必要素质。素质是结构性、层次性、多元性的有机统一体。“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3]个人素质是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社会交往中需要处理的关系无外乎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些关系涉及到个体对道德与法律的认知,道德与法律规范引导人们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如何做,具体如何运用道德与法律来处理社会关系则关乎个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个人在认识和处理社会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是否合乎道德与法律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能力。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要求,建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和法律体系不仅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也为新时代社会成员提供规范遵循。毋庸置疑,德法素养兼备是对包括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综合素质的迫切要求。我们既要重视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又要重视二者在促进个人素质提升方面的功能,将其对社会发展需求与个人发展需要有效统摄起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都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的形成要通过教育和自我教育的途径从基本认知开始,不断培养个体对道德、法律的规范认知和情感认同,最终形成合乎德法的行为实践。

三、“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基本路径

总结课程教材建设的经验,我们认为要在深刻把握课程性质、教材特征的基础上,推进“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内容的有效融合。一是凸显思想性,注重价值引领,坚持知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作为一种理论和规范,思想道德和法律均呈现出特定的知识性,在知识传授的同时也要注重价值引领。二是凸显实践性,贯穿问题意识。“05方案”明确提出这门课程要服务于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内容的有效融合必须聚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教育中遇到的时代问题。三是凸显统一性,注重“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内容编写逻辑上的一致性。“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融合不是二者的简单拼接,需要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把握二者的契合点,有效整合教育内容。

1.坚持知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注重价值引领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课程。它的前身“基础”课“属于高等学校‘使人成为人’的课程,肩负着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14]思想性是这门课程的重要特征。因此,“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在教育内容安排上应以知识内容为载体,在讲解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性,重在价值引领和观念塑造,坚持知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

坚持知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重在价值引领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融合的第一要义。“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思想道德教育不同于伦理学专业的教育,它是以思想道德知识传播为载体,目的在于升华人们的思想道德感情、增强人们的思想道德信念、强化人们的思想道德行为的教育。“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法律教育也不同于法学专业的教育,它主要是通过相应法律知识的传授,引导人们形成法律意识、涵养法律精神、树立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养成依法行为之习惯的教育。“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育教学要在必要的知识讲解基础上注重对大学生进行价值引领,知识传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价值观念。有关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理论知识点极为广泛,该如何进行取舍,哪些知识点必须进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育内容,有一条原则是明确的,那就是重点选取服务于价值立场的知识。换言之,就是重点选取价值引领所需要的知识,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实现价值引领和塑造。譬如,法治教育在引导大学生理解和把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相关知识时,应注重对法律公平正义之价值理念和精神实质的解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以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内容的融合要实现从伦理学、法理学专业教育向思想政治教育的转化,实现从原理知识传授向价值观念引领的转化,坚实知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

社会价值认同是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的关键。社会价值认同是指价值主体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调整自身的价值认知以顺应社会价值规范、服从社会价值规范的过程。社会价值认同的实现意味着社会外在价值规范内化为社会成员行为选择的价值标准,意味着社会成员对于社会价值规范的接受和遵循。从规范起源看,先有道德后有法律,因而并非所有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都能找寻到法律依据,但是所有的法律背后都有一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的支撑。每一个时代的思想道德和法律背后所包涵的都是这个时代所追求的社会价值规范。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的是国家、社会和个人价值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它既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价值基础,又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价值基础,因而,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之融合提供了观念基础和价值引领。2013年版教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为贯穿“基础”课教材的逻辑主线,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材,将其贯穿于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始终,是“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融合的基本点。

2.直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面临的时代挑战,贯穿问题意识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15]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述对于办好思政课、编好思政课教材具有重要指导意义。“05方案”明确提出这门课要服务于帮助解读大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内容的有效融合必须聚焦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教育中遇到的时代问题,直面大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尤其要把对影响大学生思想观念的错误思潮的批判作为区别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的落脚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育内容在安排上要凸显实践性,把问题意识贯穿于教育过程始终。推动教育内容设置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生活实际、贴近学生实际,既注重遵循学术规律,又注重教育规律,积极促进理论逻辑与现实逻辑相统一。

对实践所提出时代问题的深刻关切和准确回答是理论创新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因为在我们大学生的理论学习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需要深入领悟的问题和需要解疑释惑的问题,教师要以问题为切入点的讲授,既能引起学生的关注和共鸣,又能使理论鲜活地呈现出来。”[16]“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不仅要引导大学生乐于接受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知识,而且要引导大学生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身体力行,化知识为德性,化德性为行为。唯有密切关注社会,回归实践生活,大学生才能真切地感受到思想道德和法治的意义和价值,进而生发提升自身思想道德水平和法治观念的动力。我们要积极寻找社会实践中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的契合点,通过二者相关概念的辨析、基础知识的连接和价值观的统合来推动二者教育的有效融合。譬如,思想道德中“诚信”和法律中“诚信”在社会、职业、家庭等生活实践中具体要求有何异同;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思想道德和法律发挥作用有何不同;等等。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问题既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育内容的出发点又是落脚点。教育要“通过解疑释惑来回答大学生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促进他们精神境界的丰富和提高”[6]24。大学生对于思政课关于现实问题和时政热点的分析回应满怀期待。在思政课改进建议的调研中,选择“密切与现实生活的联系”的被调查者在历年比例中均排在首位,2015年为68.4%,2016年为69.0%,2017年为72.0%;选择“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的被调查者比例也一直排于前列,2015年为63.6%,2016年为60.4%,2017年为65.4%。[7]24在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我们要对思想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等现实问题给予充分关注,诸如何为德治和法治?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将道德要求转变为法律规范的基本条件有哪些?餐饮浪费行为入法的依据是什么?怎样才能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等等。2021年版教材增设“明辨”等栏目来回应青年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诸如“青年大学生为什么不能‘躺平’”“为什么为人民服务并不高不可攀、集体主义并不遥远”“为什么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等问题予以回应,通过简明扼要、逻辑清晰的学理性分析来引导学生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3.统一“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思维逻辑,注重知行合一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应凸显综合性,在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的目标前提下,讲清楚思想道德和法律的差异性和关联性,明确两者在教育安排中的定位,遵循从思想观念到行为习惯,先将道德、法律规范内化于心,然后再外化于行的教育规律,统一“思想道德”与“法治”两个部分的逻辑理路,即按照从理论到规范,再从规范到行为实践的思维逻辑统合安排两部分的内容。

如前所述,“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对于思想道德和法律的融合是以承认两者的差异和互补为前提的。正是因为两者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我们都知道,在社会生活中,思想道德和法律无法互相取代。体现在课程教学上,“思想道德与法治”课要坚持求同存异,寻求思想道德和法治在规范人之行为上的优势互补,发挥思想道德和法治在培养人的素质、塑造人的行为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以知识传授为基础、以价值引领为核心、以行为规范为目标的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观念培养模式。我们应突破思想道德和法律的学科界限,注重思想道德和法治的融合性,既应在思想道德教育中渗透法治元素,又应在法治教育中体现思想道德精神,以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家庭生活以及个人生活为思想道德和法治充分发挥互动作用的场域,推动两者的有效融合。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在体系和内容上力争将思想道德和法治融为一体的课程。其目的是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治意识,进而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一门成体系的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有自己的主题主线、框架结构、逻辑理路和语言风格。“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从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入手,在了解人生观、理想信念、中国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观和法治观的基本概念和核心理论的基础上转而进入行为习惯培养的实践问题,遵循从抽象概念学习到具体问题探讨、从知识传授到价值引领、从思想灌输到行为塑造的教育教学思路。尤其应对思想道德和法治部分的知识传授内容和价值引领的内容做好权衡取舍,避免把思想道德部分变成单纯的思想道德理论、思想道德知识、道德律令的讲解,应注重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引导;避免把法治部分变成单纯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法律条文的讲解,应注重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的培育。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项目批准号:18VHJ 013)、2019年清华大学青少年德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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