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022, 8(2): 80-89 doi: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反思与超越西方理论: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自主前提

林毅

Reflecting and Transcending Western Theory: The Premise of Chinese Self-reliance Political Innovation

Lin Yi

编委: 蔡万焕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林毅,法学博士,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

摘要

创新发展是当代中国政治学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政治学形成独特学术影响、确立稳固学科地位的必然要求。在推动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进程中,我们需要明确创新发展的当代基本内涵,首先通过反思西方政治学理论在发现、解释、解决中国问题方面的局限及其自身所固有的局限,在中国政治学的创新发展中有意识地超越西方理论的桎梏。其次以此为基础,在创新发展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挖掘有价值的中国议题、认真做好基础理论领域的研究,以及不断创新研究范式的过程概念中逐渐探索建构中国理论的规律,从而在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最终指向的意义上,为实现学术繁荣、话语自立与服务实践功能有机统一的目标创造条件,为中国政治学和政治发展的中国方案在话语权之争中赢得主动,真正践行中国政治学作为经世致用之学的学科宗旨。

关键词: 政治学创新发展 ; 学术自主性 ; 西方理论局限性 ; 反思与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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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 反思与超越西方理论: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自主前提.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J], 2022, 8(2): 80-89 doi:

Lin Yi. Reflecting and Transcending Western Theory: The Premise of Chinese Self-reliance Political Innovation. Studies on Marxist Theory in Higher Education[J], 2022, 8(2): 80-89 doi:

在迄今4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经由几代政治学人不懈努力,当代中国政治学在构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学科体系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由此为实践领域内的政治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不应讳言的是,伴随着中国崛起进入快车道,政治学发展现状与其经世致用主旨之间不尽匹配的矛盾也正日益凸显出来。申言之,尽管一段时期以来,包括政治学在内的社会科学在赢得本土话语权方面成绩斐然,但与彻底摆脱单向追踪西方理论的“尾随者”身份,进而确立起“学术的文化自主性”的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更关键的是,面对纷繁复杂的政治现象,面对深化改革亟待“宏—中—微”多层次理论助力的时代需求,中国学人在运用成熟而有影响力的中国理论来考察、分析、解释、影响现实方面仍面临“学术自主”“文化自觉”与“致用自觉”等多重挑战。但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唯有创新才有出路,成为中国政治学迎来下一个质的飞跃阶段的题中应有之义。如同习近平指出的:“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1]那么,当创新的时代条件和主观动机都已日臻成熟,我们又当如何理解中国政治学走上创新发展之路的内涵与要旨呢?事实上,在基本完成历史性“补课”任务的前提下,反思与超越西方理论便已然构成了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自主前提,建构与完善中国理论构成了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自立使命,而解释和应对中国问题则彰显出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核心价值。三者作为创新发展系统工程的一体多面,完整地诠释了中国政治学以创新求发展,以创新贯通学术繁荣、话语独立与服务实践间内在关联的时代内涵。

一、 超越“追踪—回应”模式: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毋庸讳言,学科意义上的政治学发端于西方,且自近代以来,也恰是西方政治学在保持纵向上延绵至今的学源脉络的同时,形成了横向上系统完备的学科门类,并确立起了西方学术规范的全球性主导地位。相对而言,中国作为一个较早迈入制度文明时代的政治大国,尽管在广义的政治学资源方面并无匮乏之虞,但由于前近代学术与实践分野的相对模糊,加之近代以来国家全面陷入疲于应付异质政治文明“冲击—回应”的窘境,导致中国政治学发展在起步阶段就处于不利境地,自然也就谈不上快速建构起能够与西方理论平等对话的学术体系。当然,落后的事实本身也意味着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而在解决这个问题的初始阶段,通过以当时居于先导地位的西方理论为师来完成历史性“补课”,又是由中国政治学自身的成长规律所决定的。40多年来,中国政治学界从原原本本地翻译引介西方经典文本、基本制度和前沿理论起步,“通过借鉴西方政治学概念、范畴、方法、分析框架,使之成为政治学研究中有用的工具,为中国政治学者提供了群体性质智识贡献,是中国政治学重要的学术营养和推动力量,也为其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2]。也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师承关系,正确处理与西方理论的关系就成为影响中国政治学走上创新发展之路的一个自主性前提。

简言之,从20世纪初开始,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政治学学科在中国大陆复建以来,中国政治学所走的主要是一条“追踪—回应”式的发展道路。走这条道路,一方面固然意味着我们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凭借“上帝视角”来审视先行者的轨迹,通过理清西方政治学从古典时代到后行为主义时代变迁中核心议题和方法论的调整,来启发中国学人从不同阶段的知识与研究范式谱系中汲取有益成分,进而推动中国政治学在较短时间内走完学科体系的更新之路。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长期直接借用西方理论又可能影响一代甚至几代学人的思维,使其中一部分人对其产生过分依赖,以致于学人在面对西方理论无法完美解释、不能妥善应对的问题时就立刻陷入茫然无措的境地。因此,面临当代西方理论对后现代社会未知前路同样困惑,以致其引导失范效应递减的情况下,尝试告别学步时代,在西方理论和西方经验之外探索名副其实的经世致用之学,显然是有担当的中国政治学人在“补课”阶段必须完成的“最后一课”。

在处理中西方理论关系的问题上,我们有必要通过反思西方理论来更全面、更有说服力地回答这样一系列的问题:为什么西方理论不能完美地解释中国问题,为什么西方理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问题,为什么仅凭学习西方理论不能引导中国政治学发展走向繁荣。在笔者看来,之所以我们可以去理性地质疑政治学发展“西方化”道路的前景,是因为西方理论无论在解释—解决中国问题上,还是在其自身的理论特质上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局限性。

二、 西方理论在解释—解决中国问题方面的局限性

无论古今中外,评价政治学研究成果的最直观标准往往在于其能否合理地解释政治现象,并为有效应对政治问题提供支持。因此,我们提出反思和超越西方理论、实现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任务的重要事实依据也就在于,西方理论在解释与解决中国问题方面存在很大局限性。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局限性主要还不是源于中国学人对西方理论的误读误用,或是因为西方理论运用于中国情境下条件不成熟所致,而是在于“西方理论+中国对象”的研究范式往往被实践证明并非是合理解释—解决中国问题的最佳路径。

首先,西方理论所关注的未必是真正关键的中国问题。政治学理论总是产生于特定的时空背景,并以回应该时空中亟待解释—解决的特定政治问题为要旨,其依据的理性思考和经验判断的依据也主要来源于相应时空中的历史传承和现实资源。相应地,一些经典理论具有“普适性”的实质,则更多地表现为后人释义与赋义过程中的再创造。因此,即便是在现实中高度垄断了话语权的西方政治学理论,从根本上说也不是为解释和解决超越特定时空限定的问题而生的。比如,信仰与理性之争、宗教权力与世俗权力之争的议题,对于地中海三大文明而言确乎影响深远。但放到东亚世界或者中国政治史的环境中,非排他性的信仰传统和非二元化的思维其实就并不会提出信仰与理性对立的问题,而大一统的世俗政权也远比地中海世界更早在实践中较彻底地解决了政教分离的制度安排问题。换言之,西方理论合理关注的问题在非西方情境中完全可能不成其为一个真问题,或者至少不是一个关键性的好问题。再如,鉴于中国和西欧世界在民族国家建构路径和国际秩序关系理念方面的传统分歧,套用经典的西方民族主义单线史观来考察中国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历史形成及其内部认同问题,就难免要碰到人为确立的排他性“国族”边界与宽泛地理疆域内具有“中华民族共同性”的文化特质间产生矛盾的问题。但相对地,如果我们跳出西方主流理论的限定,而把地中海文明圈族群—文明冲突的历史传统、西方国家维系基于零和博弈思维的既得优势地位,以及资本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固有张力等因素考虑为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重要诱因,我们或许就不难发现,与其说是“文明冲突论”或是“民族国家建构危机”等理论恰当地发现并解释了有价值的中国问题,毋宁说是各方在冲突思维指导下的政治实践将西方问题“逆输入”进中国政治的现实情境。当然,诸如此类的案例在西方理论对当代中国改革发展问题的相关研究中也绝非仅见,比如,在中国推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和应对转型期社会矛盾的过程中,不少西方学者都认为他们发现了中国经由“自下而上路径”最终迈向所谓“民主转型”的可能,甚至明确地作出了“民主化”是中国社会各阶层主要诉求和对现政权主要压力的判断;再如,在中国推动与非洲等第三世界的经济合作时,一些西方理论家又把“新殖民主义”的议题摆上了台面。然而,现实证明,这些依托于真实性存疑的问题所演绎出的理论往往在解释力方面也是存在重大缺憾的,同时,这些例子也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政治学界在形成本土问题自觉方面还远未达致理想水平。由此可见,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从西方理论中发现中国问题,或者如果我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应对一些本不重要,甚至带有误导性的“中国问题”上,我们就很可能错过发现和解决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中国问题的机会。

其次,西方理论往往缺乏对于中国政治元素的客观评价。众所周知,“价值中立”是盛行于西方行为主义政治学时代的基本原则。在此,我们姑且不去评估西方理论在分析西方问题时“价值中立”的可行性,但显而易见的是,在分析非西方问题的过程中,这种“价值中立”的客观性是相当可疑的。恰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科学性的中立态度’并非祛除价值,而是被‘其他学科语境’和‘西方化’共同挟持的分析工具。”[3]尽管现实世界已经进入一个充满变数的全球化时代,但那种“将世界历史等同于西方历史”的观念却显然并未按时退场。在政治学领域内,这种西方中心主义的偏见集中体现在西方理论通常缺乏对于那些非西方制度、历史或文化等因素的客观评价。在考察影响中国政治历史与现实的诸要素时,一些西方学者往往倾向于将中央集权制度视为“东方专制主义”的衍生物,强调其与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停滞”间的逻辑关联,以及其在当代扮演的现代化进程阻碍者的角色。换言之,在一些西方学者眼中,中央集权制即便是作为一种中性的制度,也是有悖于“现代社会”的自治和分权原则的,最终只能成为有待现代化进程加以剔除的“传统”性元素。然而,这种体现出强烈制度偏好的判断,实际上是以西欧世界中央集权制相对短暂的兴衰历程为经验参照的,而且具有这一偏好的西方主流学界还人为地遮蔽了这样一系列政治现实:强化中央集权既是引导西欧世界走出中世纪权力多中心格局的要义,也与近代民族国家政治秩序的相对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很强的正相关性。更进一步说,如果说自由民主制度因为与西方的近代化建立起了一种十分可疑的逻辑关联而具有了“普世价值”的话,那么相对地,我们也能够顺理成章地认为,发端于广义上的“不具民主传统的东方世界”的中央集权制,可以因为其与制度文明进化间可靠得多的因果关系而具有更强的“普世性”。然而,在西方主流理论界,我们是很难看到此类论断的,而这种偏见经由膜拜西方理论的东方学者之手又往往被进一步放大了。类似的,西方学界在分析1949年以来中国高层政治变迁时,也常常受到其固有的派系政治思维的影响,以致动辄以“非正规政治”或“裙带政治”来概括中国政治的特点,并将此作为衡量中国政治现代化水准和预判政治变迁方向的重要参考依据。但这种带有典型“阴谋论”色彩的分析不仅带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和迎合受众的意味,而且容易导致人们用一个看似永恒性的规则遮蔽诸如正规制度、政治文化和权力运行方式处于动态变化中的事实。同样是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偏见,在西方理论对当代中国政治问题的分析中,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不符合“民主化”趋势的政治体制、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以及非自由主义的官方意识形态等,也大多被视为现实矛盾和压力的诱因,因而其认为中国面临的无非是“权威流失”“制度失效”“功能削弱”之类的黯淡前景。在此,源于西方中心主义意识形态的这种治学范式限制了西方主流理论界更科学合理地解释非西方世界的政治现象,反过来也影响到对西方政治实践模式进行必要的反思及修正。而对于那些仍然对西方理论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的中国学人而言,如果他们主要是依托这些不客观的西方理论来分析中国问题,那么其研究工作的性质显然就会蜕变为用片面的“中国现实”去验证—诠释不完善的西方理论,自然也就谈不上实现任何意义上对中国理论的创新发展了。

第三,西方理论提供的政治或政策方案未必会对解决中国问题产生积极影响。坦率地说,中国政治学界之所以一度对西方理论产生依赖,除了后者在发现问题、分析解释问题方面的优势之外,应用性的考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之初,当中国学人系统接触到西方政治学的经典理论和前沿成果时,一系列迥异于当时中国现实的理念和机制确实带给我们极大的冲击,并直接影响到其后中国政治发展的具体举措。比如,在社会治理或公共政策的问题领域内,强调社会与国家相对分离、政府职能由管制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公共政策过程的重塑等,都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既有的政治运行体制和理念,从而对引导相应政治社会体制变革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西方理论对策在解决非西方问题时并非总是百用百灵的。事实上,对于绝大多数希望走西方理论推销的“民主化道路”走向现代化的国家而言,它们收获的往往并非预期中的“民主阵痛”,而是长期的“民主失败”。而在社会治理领域,由于主流西方理论习惯于用“小政府—大社会”的标准来考察非西方社会的问题,导致其克服治理困局的基本思路往往局限于“社会组织(利益集团)与政府博弈”的逻辑,对此,我们虽然不能简单地用否定国家还权于社会原则来作出颠覆性的解释,但显而易见的是,对于大多数后发现代化国家而言,由于它们在历史上非但没有经历过一个从分权到集权,再到分权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阶段,甚至可能连基本的政府建构的任务都尚未完成。在这样近似于无政府、无权威、无秩序的背景下讨论所谓的“政府放权”问题,其结果自然只能是政府草率放手,社会又不足于承接治理职能,转而出现资本力量及相关利益集团抢占权力真空的“弱政府—弱社会—强资本”的新问题。回到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路径规划上,受限于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偏见,许多西方理论家都倾向于自觉不自觉地将中国体制视为一个“有待改变的对象”,因此,相关改革建议通常又是基于对“体制转型危机”的研判而提出的,既缺乏对于中国体制自我调适和更新能力的客观分析,从目标取向上看也以解构现体制为前提。这样的方案,对于实现中国稳定发展和国家利益显然都是不利的。同样,那种把西方理论提出的“个人自由+市场经济+社会自治+选举民主”的方法视为引导中国公共政策领域改革金科玉律的做法,也没有为有效应对当前中国真正迫切的平等性诉求和抑制资本话语权过度扩张的问题提供对症良药。此外,当我们套用成熟或前沿的西方理论来解释—解决中国问题时,文化差异、社会心理差异等传统因素,以及社会结构差异、发展阶段差异、制度条件差异等现实因素所带来的兼容性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虽然,西方的理论家并非没有考虑到这些变量,但抽象的制度主义思维和固有的西方中心偏见却倾向于在实质上低估这些变量在具体情境中可能产生的决定性影响,这自然降低了源自西方理论的方法对于中国问题的适用性。简言之,“当前政治学界颇有学者热衷于西方的最新政治学理论与研究范式,他们宁可直接‘借用’这些理论,而不考虑作‘本土化’的研究与检讨。因此而形成的大量研究成果难以和中国的政治现实问题结合起来”[4]。当这一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之前,我们实际上就仍处于一种对西方主流理论高度依赖的状态,自然也谈不上处理好中国政治学发展中古今中外资源的问题,更不会孕育出更好的解释与解决本土问题的中国理论。

三、 西方理论在理论特质方面的固有局限性

马克思曾明确表态,不赞成将自己“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5]。这表明,希冀单一的“先进理论”来“普适性”解决一切问题的设想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如果只停留在强调西方理论不适用于解释—解决中国问题,因此才需要寻求其本土化替代理论的逻辑层次上,我们就很难规避对所谓“中国例外论”的诟病,也难以为树立起坚定的创新信念打牢合理性根基。相应地,当我们把反思的目光引向西方理论本身所暴露出的那些固有局限性时,那些将西方理论视为真理、将西方方案奉为圭臬的人为神话才可能逐层崩解,从而使我们能更合理地评估西方理论的功能与价值定位。

首先,我们应当充分重视西方理论的意识形态局限性问题。历史地看,西方理论全面赢得意识形态话语权其实是比较晚近的现象。直至20世纪初,作为今天西方主流政治理论中一些被视为不证自明的前提原则,诸如“民主是个好东西”“个人自由至上”等理念,仍然不断遭遇西方理论界内外的强力挑战。而在战后岁月中,同时应对社会主义与保守主义理论的质疑与批判也是西方主流自由主义理论的主要任务。但这一局面随着后冷战时代的到来发生了根本性逆转。一时间,基于“自由民主可能形成‘人类意识形态进步的终点’与‘人类统治的最后形态’”[6]的基本判断,西方理论似乎已经彻底回答了那些“人类政治生活中根本性的价值问题”,余下的只是在遵循既定制度框架前提下技术性地探讨改善西方社会自身治理,以及同时推动非西方国家实现“政治转型”的任务。但是,正是在这种充满乐观主义的氛围中,“第三波”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却开始在现实和理论层面遭受越来越多的质疑,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全盘接受西方主流理论界民主测量指标的人们而言,所谓“经济发展使民主成为可能”“政治转型使民主成为现实”的经典现代化模式的说服力正在下降。正如有西方学者指出,被扔进“转型范式概念锅”中的近100个国家现在大多都进入了“政治灰色地带”,这一事实反过来也宣告了转型范式五个基本假设的失效。[7]而一些致力于研究如何巩固“第三波民主化成果”的西方学者也不得不承认,根据民主巩固的标准,“新生民主国家”中的相当一部分是较为脆弱的。对于真诚地希望西方理论提供的方案能够带来“善治”结果的人们而言,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沮丧的现实,反过来也意味着某些西方理论的合理性需要得到再次检验。但是,对于仍然坚信自由民主唯一正确性的西方主流政治学界而言,问题的性质就可能完全不同。比如,相较于后发国家的人们主要根据“民主化”在多大程度上实质性地解决了“非民主制度”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来衡量“民主化”的成败,许多西方政治学者更愿意在狭义的程序民主相对于实质民主的优先性前提下作出评判。比如,亨廷顿就认为,“只有后一种概念(程序民主)才能提供分析上的准确性与经验上的参照物,从而使之成为有用的概念”[8]。显然,这种偏向于形式与程序定义的民主确实可以更方便地通过一些可量化的指标来衡量,进而可以用直观的数字比例关系传达民主化的福音,甚至于某些不利于支持论证该类型民主效用的指标还可以被以逻辑上的诡辩或者其他更直接的方式筛除出去。但这样只能意味着,为了绝对化地维护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需要而牺牲西方理论应有的反思性向度,而“单向度的西方理论”又是不可能为中国理论的创新提供有益启示的。

其次,作为意识形态局限性的一种衍生现象,时下西方主流政治学理论中暴露出的一个突出问题就在于所谓自由民主的“政治正确原则”限制了对既有解释框架和研究范式的超越。仍以对“民主化”过程中“民主衰败”问题的解释为例:“自由民主制度的天然道德属性”使得一些西方学者(如亨廷顿、福山等)有意将国家利益和国际博弈的元素剔除出因果分析的范畴,而将“民主化”困境轻描淡写为某些“动机善良”的“仁慈霸权主义”“好心办坏事”的悲剧,或是在“文明冲突”似是而非的宏大叙事中遮蔽了更具普遍性的国家间政治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矛盾,从而也就在根本上回避了探讨“自由民主是否作为唯一合理的政治选项”这一尖锐问题。相应地,有限的修补只能是研究范式意义上的,比如为这种“民主失败”寻找一个基于当事国内因的解释。在阿尔蒙德和戴蒙德那里,问题的要害在于“政治文化”与“市民社会”,而在亨廷顿与福山这里,矛盾的症结则被归为“政治秩序”与“国家能力”。但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修正,都是在不挑战自由民主“政治正确原则”的权威性前提下进行的。这也就意味着,在不放弃那种认定“历史进步与落后的坐标只有一个,非西方世界不是已经向西方模式靠拢,就是处于顽抗西方模式的过渡阶段,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9]的情况下,即便是最理性的自由主义理论家也只能将一只脚迈入研究范式革命的门槛中。相应地,“西方第一”的“政治正确原则”还从根本上限制了西方理论将非西方的制度与理论纳入参考对象的范畴。因此,包括中国思想、中国制度和中国实践在内的非西方元素在“传统—现代”生硬二分法的思维中被归入传统的范畴就成为理所当然之事。在许多从事中国问题研究的西方政治理论家那里,他们关于现代社会的思想总结和经验归纳都是依据西方世界近300年来崛起的历史,相对的,“非西方思想并非一种活跃的理论中心,而是一种虽然有趣但却已经死去的博物馆展品”[10]。因而他们可以不吝给予中国的传统政治元素或当代实践以肯定评价,但这种肯定一般是建立在针对其特定功能(比如维系“超稳定结构”、刺激短时期的经济增长之类)的,而且并不涉及提供西方思想或西方方案的替代选项的问题。此外,“政治正确原则”对于西方理论界自身而言,也意味着限制了探讨修正经典解释框架和对策方案。比如,防止公共权力对个体自由的干涉的“政治正确”底线倾向于完全屏蔽强调平等性的诉求及相应的再分配政策选项,这就导致了罗尔斯们的正义理论在修复自由与平等价值间疏离对立关系方面受到诸多掣肘,以致于需要反复重申自由原则的优先地位,并在提出具体的再分配主张方面慎之又慎。同样,在“选举民主+自由市场”的原则限制下,仿效一些后发国家来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建议,无论在西方主流理论界还是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都很难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从而也相应地把政治学的理论探讨引入了不得不在无解的“政治正确原则”前提下强行求解的尴尬境地。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代西方主流政治理论中从根本上缺乏那种寻求变革的动力了。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西方理论的意识形态偏见还限制着非西方理论与西方理论平等对话的可能。为什么要超越西方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大体上可以从两个维度上展开。其一,我们可以反思:那些在全球学界引发广泛关注和回应的西方议题是否都是有价值的真问题、好问题?其二,我们还应该追问:在既有的西方议题框架内,非西方的学者到底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展开与西方同仁的平等对话,到底能不能通过赋予西方议题以非西方答案的方式走向话语自立?对此,我们可以考察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证:众所周知,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由罗尔斯引发的对正义问题的大讨论将内涵价值问题的规范性研究重新引回到后行为主义时代的政治学研究中,以致于国内外学界达成了无法规避“正义论”的共识。当然,在延续至当下的这场学术争论中,不乏有非西方学者发出声音,其中一些甚至还引发了西方学界的积极回应。然而,我们也应当承认,在这一由西方学者提出,并以典型西方哲学思维建构的西方理论议题中,即便如阿马蒂亚·森这样具备世界级影响的后发国家学者,也只能依托西方议题划定的讨论路径和规范来搭建自己的逻辑,而在主流西方学界的视野中,诸如可行能力理论这样的创造,也至多不过被当作是对西方经典正义理论的一种有趣补充,而绝不可能在任何意义上成为替代后者的角色。

第三,当代西方政治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呈现一种学术繁荣程度与服务实践水平不相匹配的问题。与一些以传承知识积累为主业的人文学科不同,政治学经世致用的本质决定了它不仅需要直面现实政治问题,而且其核心知识体系和研究范式的创新更要为解释和解决这些问题贡献新的力量。反之,仅仅局限于学术圈内部的学术繁荣其成色则要大打折扣。进入后行为主义阶段以来,一方面,我们确实可以看到规范研究,特别是对重大价值问题的探讨争鸣在西方主流理论界再度复兴,从而带动了新一轮的学术繁荣。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注意到,这一学术繁荣景象的背后,西方理论影响和应对现实政治问题的能力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下降趋势。在引领了政治哲学研究复兴的正义理论的学术演进史中,最主要的理论碰撞和创新是关于一些相对抽象的概念、原则、规则及其词汇排序意义上的优先性的,而基于“原初状态”等相关议题的演绎争论则与政治实践间始终存在着一种暧昧的疏离感。由于“历史中行动的人”淡出了核心议题,我们最终就只能看到,当代西方社会在迎来正义理论领域学术繁荣的同时,却在实践地解决分配正义和保障可行能力的实现方面陷入踟躇境地。简言之,在新自由主义兴起至今的数十年间,西方理论虽然仍保持着强势的话语权,但就其内部而言,却再也没有出现凯恩斯式的变革理论,或者说,西方主流学界已经失去了产生革命性理论的动力。对此,如果我们不是将其解释为西方制度已经因为“终结了历史”而无需革命性创新的话,那么就只能认为,至少在服务实践的意义上,西方主流理论界的创新发展与对应政策的转化间出现了某种脱节。这其中,固然存在上文提到的意识形态限制的原因,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某些主观或客观原因降低了主流学术共同体影响政策选择的能力,使相当一部分西方主流学者在理论经院化、思辨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反而忽略了政治学理论来源于现实、又反过来服务现实并接受现实检验的主旨。这一局限性在西方理论面对后现代社会挑战时表现得更加明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在基本完成自身定义的现代化任务后,西方政治文明并没有像一些乐观的自由主义者宣称的那样独享“终结历史”的荣光,而是日益陷入后现代阶段重重挑战当中:无论是民族国家中的身份认同危机、新兴民粹主义、保守主义运动对主流价值体系的冲击,还是“民主化”浪潮中“民主失败”现象的凸显,以及全球化时代交织着意识形态、权益诉求和多元文明冲突的空前复杂的政治问题,都暴露此前的西方政治学理论前瞻性研究不充分,或是成熟理论在转化为有效政策方面存在障碍的短板。当然,我们还是应该承认,西方理论界在应对经典理论没有给出现成解释的问题时进行理论创新的自觉和努力,也应看到,其中一些前沿成果,特别是跨学科研究和诸如质性研究之类的研究范式创新对于中国政治学更好地应对中国现实问题是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但与此同时,当代西方理论界学术繁荣程度与服务实践水平不相匹配、学术共同体发展与政治共同体发展相互脱节的问题,也是正在致力于实现学术创新与实践发展相结合目标的中国政治学应当特别警惕的前景。毕竟,政治学人的理论探索、政治家的战略规划、政策执行者的照章行事、其他政治主体的理性参与等本质上是互相影响,以合力形式来塑造最终的政治结果的。如果脱离其他因素的配合,单纯依靠思想创新或是学术共同体意义上的学术繁荣,我们是不可能收获政治实践中的最优解的,而这样的学术繁荣的历史价值也将是大打折扣的。

除此之外,西方理论在形成自身研究传统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局限性是值得中国学人注意的。比如,无论是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剑桥学派还是芝加哥学派的叙事中,思想史与政治实践史的逻辑关联都是相对松散的,即便是强调在“语境”中理解对于变化问题的变化解答的前者而言,政治家的思想与政治思想家的思想也是存在明显差异的。这种书法用在勾勒西方政治思想史谱系方面或许并不是一个重大缺陷,但如果中国政治学简单照搬西方的研究传统,我们恐怕就很难书写出一部真正把握特定时代学术繁荣与实践发展平衡关系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也就很可能错过中国传统政治思想资源宝库中那些真正有价值的议题和经验。同理,西方主流理论遵循个人自由至上等自由民主的原则在论证和维系现行体制的意义上也无可厚非,但在创新发展中国理论的过程中,是全盘接受这些规则前提,把本土一切不符合这些原则的因素都一概视为“平添麻烦的变量”,还是尝试跳出西方理论预设前提的局限,更加审慎地探讨评价在中国语境中解释和解决中国问题的可能,也是摆在全体中国政治学人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四、 以反思为起点,以超越为目标: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理论旨趣

当然,对某一理论理性反思的深入程度与反思方所拥有的替代理论的成熟程度并不存在必然关联。因此,我们将反思焦点引向西方理论的一些上述不足,但并不等于轻率地宣告西方理论“必然甚或已经死亡”。相反,作为沿着“模仿—赶超”路径创新发展中国理论的一个重要参照,正因为认识到西方理论存在制约其变革创新的因素,我们才有可能在中国政治学后发的创新发展过程中有意识地规避或者克服相应问题,避免陷入与西方主流理论同样的孤芳自赏、故步自封的境地,最大限度地保持新兴中国理论自我反思、自我超越的活力。

一个时期以来,“削中国实践之足、适西方理论之履”始终是困扰着众多中国政治学人的问题。对此,简单地拒斥西方理论显然并非有效有益的选项,相反,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在“拿来主义”的眼界中筛选出西方理论的有用成分,并基于此巩固孕育服务中国实践的中国理论的基础。“如果不加分析把国外学术思想和学术方法奉为圭臬,一切以此为准绳,那就没有独创性可言了。如果用国外的方法得出与国外同样的结论,那也就没有独创性可言了。要推出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就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实践的观点、历史的观点、辩证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在实践中认识真理、检验真理、发展真理。”[1]无论是从政治实践还是学术发展的意义上讲,中国政治和中国政治学从仰视西方到平视西方的视角转变,是需要几代人不懈努力的。但无论如何,这一工作都只能建立在中国政治学人破除那种认为西方制度和西方学术穷尽了政治的真理、解决了所有重大政治问题的人为神话的基础上。

五、 结语

总之,较成功地解决了西方问题的西方理论未必能同样成功地解决中国问题,暂时解决了特定时段西方问题的西方理论也未必能解决更长时段的中国问题,而连西方本身的问题都不能很好解决的西方理论就更难以运用于解决中国问题。这是我们在中国语境中对待西方理论时应有的审慎态度。一个时期以来,在“西方理论=先进理论”的前提预设下,我们总以为学得越多越好、用得越多越好。虽然政治学人个体的开卷有益固然是不错的,但对于整个中国政治学界而言,把有限的精力主要投入到为无益于解决中国问题的西方概念、议题、研究范式和理论做引介性、注释性的工作中去,则难免会挤占我们关注有意义中国问题的空间。事实上,也恰如一些学者意识到的,在缺乏一种总体性问题意识与文明观照的情况下,我们关注到的,其实也往往不过是西方理论的一些“边边角角”。因此,中国政治学创新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反思西方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及本身的局限性,从而为探寻真正满足中国学术繁荣和政治发展需要的理论创新开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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