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界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实践研究评析
A Review of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People's Democratic Dictatorship in Chinese Academic Cir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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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车宗凯,法学博士,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
人民民主专政是新中国的立国之本、制度之基。多年来,围绕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国内学界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中国共产党探索构建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人民民主专政与当代中国的制度与治理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当前,深化和拓展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实践研究意义重大,既需要分析和研究关涉当代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理论问题,也需要从源头和基础出发整体性建构以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为基础的制度话语,还需要深入研究和阐释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于当代中国的适用性。
本文引用格式
车宗凯.
Che Zongkai.
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都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1]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的成果,人民民主专政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新中国的立国之本与制度之基。多年来,围绕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相关问题,国内学界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不断推进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体系化、学理化。
一、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的相关问题
1 历史阶段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中国化主要有哪几个发展阶段?关于这个问题,国内许多学者在论及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的理论和实践时,或聚焦整体过程或聚焦某个历史时期,考察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变迁。有一些学者认为,应该以新中国成立为界区分两个阶段。例如,董成美、林景仁、王向明等学者认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在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的,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时期。[2]10很多学者还注重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发展的历史分期问题。林庭芳将人民民主专政的道路发展划分为“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从1957年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期间”“1979年至现在”共五个主要发展阶段[3];陈明凡认为,这一理论主要有三次历史性演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民民主专政为实现民族复兴奠定政治前提、政治基础、体制保证;新时代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是“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民族复兴筑牢政治基石。[4]总之,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不断深化。
2 早期传播
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时间划分问题一直存在多种说法,当前关于早期传播的起点较为统一的说法为俄国十月革命特别是五四运动之后。有不少学者关注到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早期传播阶段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对这一理论的认识和选择问题。谭一笑提出,共产主义知识分子对西方议会制度的反思,是为了传播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制度,致力于建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制度;这些知识分子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和“无产阶级专政是过渡时期的国家形态”的认识,为中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建立政治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5]还有学者关注到思想论争的推动作用。例如,蒋凌楠以20世纪20年代山川均译介为线索,考察了这一时期中国的思想界围绕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论争,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对于初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知识界来说是一个“难以理解的复合新名词”;通过不断的论战、译介与传播,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开始了“理论本土化”进程。[6]考察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过程,同样不可忽视这一理论早期传播阶段的历史意义。
3 历史动因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之所以能够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并成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制度基础,是“近现代中国社会演化的合力的结果”[7]。这个合力包括哪些方面?从国际因素看,共产国际和苏联的作用不容忽视。部分学者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中国化同苏联有着密切的联系。刘建平认为,中国共产党接受苏联关于二战后世界政治力量重新划分的思想而坚定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并在苏共的影响下接受“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规定,同时斯大林关于建立“一党政府”的建议对中国共产党也产生了影响。[8]从国内环境看,社会阶级关系变动是中国共产党推进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的重要依据。于化民认为,在革命不同阶段,受国内主要矛盾、政治形势和革命任务以及对中国革命特点和规律认识水平的制约,中国共产党的建国构想被赋予了不同的内涵,并且突出表现在对国家政权性质的主张和要求上;中国共产党依据国共关系变动所引起的国内阶级关系变动和政治格局重组适时调整阶级政策,形成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9]同时,近代中国的特殊国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7]总之,作为发生于近代中国复杂历史环境之中的思想过程,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条件。
4 概念演变
近年来,“概念史”的研究方法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中。部分学者关注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的使用和传播问题。靳书君、李永杰详细考证了近代以来“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术语的使用、翻译和传播问题,提出“专政”一词在中国古代史籍中有典,也受到近代“西学东传”的影响;“Proletarian Dictatorship”在中国经历了从多种表述方式并存到确立统一表述方式,并完成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概念的中国化延伸;相较于其他译法,“专政”更易于突出原著概念关于阶级主体、根本国体、人民群众的规定性。[10]“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概念的生成,同样受到关注。虞崇胜将这一概念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从“无产阶级专政”到“工农民主专政”和“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再到“人民民主专政”三个阶段,这一概念历史发展背后是“客观的社会环境和不断变化的形势”。[11]黄寿松以民主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这一话语的形成与确立为线索,梳理中国共产党基于自身实力对包括国民党、中间势力和共产国际在内的各方势力的因应及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民主话语资源的取舍、融合和再造,并形成“‘人民民主专政’话语体系”。[12]无论哪个概念,其演进变化、阶段特点总是因应不同时代的具体要求,“这背后的动力是不同时期不同的历史任务,它为社会主要矛盾所决定”[13]。透过相关概念的发展和演进,就能管窥其背后的线索、背景和意涵。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构建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成果
1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思想渊源
以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为坐标中心,学界目前关于这一理论的思想基础的认识,主要有两个参照系,从横纵维度构建起这一理论发展的基本坐标。
一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理论视角。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中国化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陈明凡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唯物史观,根据阶级斗争规律确定其生成、使命和归宿,根据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原理确立其主体构成,根据国家回归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确立其作为社会公仆的角色定位,根据国家权力对生产力发展反作用原理确立其发展经济的历史任务。[4]
2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创立与奠基
在发展阶段方面。刘厚德等学者认为,从毛泽东转向接受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到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体系化并推向新的发展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八个历史时期,即建党前后、大革命时期、大革命失败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初期、从《新民主主义论》的发表到解放战争时期、从解放战争胜利到新中国成立特别是《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发表,以及进行民主改革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八个时期。[16]3-4也有学者认为,应从毛泽东的青年时期包括“湖南共和国”在内的试验等思考与实践开始探讨其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萌芽[17]16。在统一战线的性质方面。鲁法芹、蒋锐认为,统一战线是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勾画新中国国体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提出“毛泽东的统一战线国体观”这一概念[18];蒋建农也得出这样的结论: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学说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统一战线战略进行创建的,这是贯穿这一过程的重要特点。[19]研究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同样需要回到包括《论人民民主专政》在内的经典文本,现有研究成果或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20],或从内容特点[21],或从版本演变[22]等角度分析和研究经典文本。此外,其他领导人的贡献同样值得关注,如周恩来[23]、刘少奇[24]的理论贡献,董必武政权建设的思考和实践[25],这些都有助于从更宽的纵深把握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发展与实践探索。
3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对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坚持和发展也是学界关注的焦点。王光森认为,毛泽东与邓小平在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政权组织形式、专政对象、手段运用和路径等方面的认识基本相同;但是又由于所处的环境、面临的主要任务和自身经历等原因,两人在阶级斗争的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视程度、民主和专政的态度,以及法制的理解和应用等方面存在差异。[26]孙国华和朱力宇认为,邓小平正确解决了人民民主专政与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为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提供了根本依据;同时其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等,“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27]一些学者结合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探讨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新时代发展。喻中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民主与专政的核心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与专政关系的思想、理论、学说、观点的继承、发展和丰富”[28]。还有学者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理念“是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丰富与发展”[29]。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探索构建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践形态
1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国家制度探索的实践形态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就已经开始了国家制度的实践探索。徐祥民、刘惠荣等学者认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毛泽东“工农共和国”方案“完备的形态”[30];刘德厚等学者认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一个“临时的过渡性的国家”,既是以前局部苏维埃政权的深化和发展,又是将来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基础和准备。[16]120关于中央苏区时期工农民主专政是否是苏俄(联)政权的“翻版”,学界主要有几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强调二者的同质性,认为这一政权“带有明显的教条主义痕迹”[16]120。还有一种观点强调在不同国情之下二者的差异性,即“属于一种移植与创造性转化并存的政权体制或组织形式”[31]。关于抗日民主政权的政治体制,丁俊萍认为,这是根本不同于地主资产阶级专政也区别于严格的工农民主专政的一种“新型政权”,是中共领导下的“地方性的民主联合政府”,这种形态和工农民主政府以及人民民主政府“同属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体系”。[32]
其中,“三三制”尤其受到关注。关于“三三制”的作用和意图,王建华认为,“三三制”回应了现代革命的民主诉求,“将自由主义追求的个体权利平等转化为革命党追求的党派与阶级平等”。[33]黄正林认为,“三三制”政权改革的意图在于“缓解中共在根据地面临的政治压力”,扩大政权的阶级基础,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并使其政治上孤立。[34]这一制度原则不仅只是分配比例的问题,而是这时期中国共产党因应政治形势、探索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形式的重要尝试。解放区政权虽时间短暂,但却为全国性的人民民主专政起到“先导性的作用”[35]44。阎书钦认为,华北人民政府的成立“正式揭开了新中国政权建设的序幕”,“是由革命根据地政权向新中国政权的过渡形式”。[36]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也关注到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政权建设探索。如宋俭认为,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三大前后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时期”[37]。
2 新中国成立之后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本特征
宋才发认为,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在彻底否定旧中国专制独裁政治统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是由“政治国家”到“非政治国家”的过渡。[38]关于领导力量,袁峰认为,工人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要维护无产阶级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通过建立一定的政治秩序把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群众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35]52-53关于社会基础,崔俊峰等学者认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统一战线”[39]50。关于组织形式,于群力、王家福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最适宜的组织形式”,在党的领导下体现国家权力的统一,“使全部国家机关成为坚强有力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40]关于结构形式,宋才发认为,采取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民族区域自治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原理与中国国情实际相结合的产物”。[41]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人民民主专政承担着何种职能?对此,李君如等学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承担着“保障人民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组织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防止和抵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独立和安全”等基本职能。[42]崔俊峰等学者认为,这一国家政权的对内职能包括“继续强化专政职能”[39]123和“充分发挥管理职能”[39]127两个方面。袁峰则认为,其职能应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巩固人民的政权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三个方面。[35]5-6总结起来,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实现了民主和专政的有机统一。
3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在关联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吗?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从民主革命时期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后,甚至当前依然还有探讨的声音。经过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探索和思考,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43]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定论,并在宪法中得到明确,但学界还有一些探讨。
一是关于民主革命胜利前后两个时期的政权性质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民主革命胜利前后两个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政权性质有所区别。梁柱等学者认为区别主要体现在承担的任务上,民主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是解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民民主专政已经担负起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44]董成美、林景仁、王向明等学者认为,由于承担任务不同,民主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在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开始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就开始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政权”。[2]15另一观点认为,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的政权已属无产阶级专政范畴。如王泉、郭圣福认为,民主革命时期的多个革命根据地政权中,工人阶级是领导力量、作为同盟者的农民阶级是政权基础,这些政权也具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因素,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形态”。[45]
二是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性质问题。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头三年,主要任务还属于“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与资产阶级之间限制与反限制斗争的范畴”,因此“实质上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各民主阶级的联合专政,而并非无产阶级专政”。[46]有学者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要矛盾指出,这一时期的国家政权实质上并不是无产阶级专政,是在历史上“阶级基础和社会构成最广泛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才转变为“实质上是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47]但也有学者认为,这一时期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论述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特征,并与毛泽东的认识相一致,实质上是“有民族资产阶级参加的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48]郑建邦等学者认为,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才得以“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迈进,顺利地走过了共和国的过渡时期”。[17]109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完成、革命性质转变后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性质,学界意见是相对一致的,即“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又有中国自己的特点,适合于中国自己的国情”[49],不能因为构成形式的中国特点就“看做是无产阶级专政范畴之外的另一种国家政权”[50]。
四、关于人民民主专政与当代中国制度和治理
1 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
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需要一整套完整科学系统的制度框架作为支撑和保障。杨春风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必须通过“一定的政治制度形式来具体展开”[51]。林尚立、赵宇峰认为,新中国实践中的人民民主更多地体现为“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取向的国家政权体系的确立与完善”,从而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体系和以国家为主导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并且在既有的政治结构布局基础上建立起相应的治理体系,“使多元治理主体整合出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52]学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民主专政本身就是一种制度。郝铁川认为,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同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比,一个“最”字说明了其重要地位。[53]李慎明指出:“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同时又是最高层次的制度。”[54]
关于与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李铁映认为,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从理论上明确且系统阐述了国体和政体;国体和政体作为“国家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互相关联和制约的即国体决定政体,但政体也有相对独立性。[55]适应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政体只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在按照中国的国情和革命实践的需要,即按照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逐步形成的”[56]。学界一般认为,作为根植于中国实践的制度形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显著的优势和特色。胡鞍钢认为,这一制度的最大政治优势表现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质上是“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有效保证各类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57]黄小钫认为,作为“我国现代国家制度的源泉和基础”,这一制度在国家治理的过程、结构、程序中,兼具民主性与集中性、监督性与合作性、合法性与合理性。[58]这些特点和优势,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撑和保障国体的体现。周新城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形式”,相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言,“人民民主专政更是本质性的东西”。[59]但就学界目前研究而言,大多数成果主要还是从法学、政治学的角度对这一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从国体层面观察根本政治制度支撑作用的研究还有待深入。
2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同当代中国实践的适应性
在当代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作用是否已经过时?关于这个问题,近年来学界产生了一些争论。2014年,王伟光发表题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的文章,基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温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强调“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须臾不可离开的法宝”[60]。但此文的发表却引发了一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否就是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当代中国是否应该继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讨论。
面对一些针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质疑,不少学者撰文反驳并着重从历史、理论、实践等层面论述和阐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性。梁柱认为,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革命经验的集中体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并不输理。[61]周新城认为,“是不是承认存在阶级、阶级矛盾”不等于“要不要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在实现共产主义之前整个时期都是必不可少的”。[62]李崇富认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主张西方“宪政”之争的实质,是旨在争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解释权和话语权的一场政治博弈。[63]刘书林认为,在社会主义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不但要讲,而且要用”。[64]王广认为,人民民主专政与改革开放相辅相成,坚持改革开放为人民民主专政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二者“统一于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65]
总的看来,这场讨论主要聚焦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于当代中国的适用性问题,探讨了许多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方面的基础性理论性问题,更充分说明结合时代特点开展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相关理论问题研究的现实必要性与迫切性。
五、深化和拓展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实践研究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66]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的重要原则。多年来,国内学界围绕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发展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深厚的学理支撑。然而,近年来学界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高质量成果不是特别多,从新的时代特征出发深化和拓展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实践的广度与深度意义重大。
第一,推进中国共产党制度理论创新,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维度上,思考和总结党探索国家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分析和研究当代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基础理论问题。中国共产党制度建构的历史进程,也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国化的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中国化为中国共产党建构国家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精髓。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是贯穿中国共产党探索国家制度建设进程的一条关键线索,也是回答当代中国制度和治理问题的一把理论钥匙。
第二,解释当代中国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因,需要从源头和基础出发,整体性建构以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为基础的制度话语。国家是具有阶级性的,超越阶级性的国家是不存在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近代中国社会各阶级对于国家制度方案的反复对比探索得出的重要结论。在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得益于具有显著优势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近年来,国内外学界高度关注当代中国的制度和治理问题,但许多学者立足当代中国的现实语境探讨制度和治理的相关问题时,常常忽视或绕过人民民主专政国体这个当代中国一切制度和治理的基础和前提,或只谈民主而不谈专政。要紧密结合新时代中国的具体实际,深入研究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理论内涵,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层面厘清其中的关键线索,从整体性角度建构以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话语。
第三,思考和回应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在当代面临的现实挑战,需要深入阐释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于当代中国的适用性与合理性。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谷。受到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以及基于阶级理论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也一度受到攻击和怀疑。在“两种意识形态”“两种制度”加速竞争的当下,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在当代中国依然面临“话语挑战”甚至“话语危机”。邓小平曾说,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67]。当代中国,这个“理”在何处,值得我们认真思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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