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025, 11(1): 30-39 doi: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国家治理视阈中“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理析

李戈

An Analysis of the Institutional Advantages of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olicy in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Governance

Li Ge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李戈,法学博士,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

Abstract

“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新时代以国家治理为视阈深入挖掘“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具有重要价值。“一国两制”制度在香港、澳门的实践所彰显的制度优势, 既表现为制度刚性提供的稳固制度框架, 也表现为制度韧性提供的在社会主义大国治理理路下, 通过制度调适破解特别行政区发展瓶颈的制度潜力。面向未来, 需要在经济、政治、价值认同等国家治理重要领域持续发力, 以更扎实的工作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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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戈. 国家治理视阈中“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理析.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J], 2025, 11(1): 30-39 doi:

Li Ge. An Analysis of the Institutional Advantages of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olicy in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tudies on Marxist Theory in Higher Education[J], 2025, 11(1): 30-39 doi:

“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内地和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 以及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中国主权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重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一国两制’,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 [1]。但是, 学术界关于“一国两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优势还缺乏较为系统和深入的探讨, 长期以来对于“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论述主要聚焦于“两制并存”的创新思维和政治智慧层面。风雨二十余载,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与繁荣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从现代国家治理角度进一步审视这一制度的可能。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一国两制”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 系统回答了新形势下如何认识“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如何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制度内涵等基本问题, 充分反映出我们党对“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的规律性认识达到全新高度。这其中最突出的, 是贯穿其中的以国家治理为基本视阈重新理解“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鲜明线索。

一、实现“一国两制”制度优势阐释的视阈转换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及其作为国家重要制度的确立, 跨越了数十年的历史阶段, 学术界对“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阐释也因之经历了特点鲜明的变化过程。20世纪80年代初期, “一国两制”作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被提出时, 其制度优势阐释主要集中在超越简单化的意识形态教条束缚, 从实现国家统一和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进行创新性发展, 结合具体时空条件开创“两制并存”新理念、新政策等方面。其后, “一国两制”从设想走向实践、从理论落实成为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香港、澳门的先后回归促使“一国两制”具象化为社会主义大国治理语境下对国家治理体系内部现实存在的不同社会制度如何有序衔接、和谐发展这一复杂政治问题的前无古人的解答。

党的十八大以来, “一国两制”制度实践取得历史性成就, 焕发出新的生机, 其政策焦点呈现出从“和平统一”到“繁荣发展”的内涵扩展, 也实现了从“秩序稳定”向“有效治理”的重心迁移。2017年7月1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强调: “作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从回归之日起, 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2]433同时更明确指出:“‘一国两制’是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2]434这些论述展现了高瞻远瞩的政治视野与敏锐的洞察力, 表明我们必须重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和理论语境中考察“一国两制”制度, 着力挖掘“一国两制”在国家治理维度的内涵与优势。实现这一视阈的转换, 具有三重合理性。

其一, 从制度初衷上看, “一国两制”构想自酝酿阶段就内在包含了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规划。作为“一国两制”设想提出前党中央长期坚持的对于香港等地区“长期打算, 充分利用”方针, 本身是从国家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需求出发, 处理两种制度并存问题的产物。有学者认为, 新中国成立之初采取“暂时不动香港”战略的出发点, 就在于通过不放弃主权前提下暂时维持“两制并存”现状来为新生的人民政权巩固和发展自己打开窗口和通道。[3]改革开放后, 在一个中国前提下保证港澳原有地位,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发挥其促进改革排头兵的作用更是逐渐成为共识。事实上, 香港、澳门地区一方面在内地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现代化过程中提供了起步资源, 另一方面也以自身政治发展和社会管理经验, 为内地国家与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提供了有效的参照样本, 发挥着“投资兴业的龙头作用、市场经济的示范作用、体制改革的助推作用、双向开放的桥梁作用、先行先试的试点作用、城市管理的借鉴作用”[4]395-397。也正因为如此, “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国家治理之维不可忽视。

其二, 从制度内涵上看, “一国两制”是与时俱进的开放制度体系, 在香港、澳门先后回归之后, 其所处的方位和实践逻辑发生了深刻转化, 如何将港澳地区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成为全新课题。“一国两制”制度经历了领导人构想、理论阐释、立法实施和港澳地区实践补充等多个环节, 最终发展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香港、澳门率先回归之后, 因应于特别行政区运行中的诸多现实问题, “一国两制”制度以宪法和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内核和基本框架, “一国两制”相关的法律数量不断增加, 全国人大通过人事任免以及对基本法相关条文进行解释等方式实践管治权力, 特别行政区各机构通过高度自治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细节, 逐步形成了内核稳定、内容开放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内生演化过程与国家治理过程紧密耦合, 其所彰显的独特制度特征与优势也需要从国家治理角度加以探究。

其三, 从制度成效上看, 深入挖掘和阐释“一国两制”制度的治理优势, 能够进一步汇集推进民族复兴伟业的合力, 为澄清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基本要素、推动祖国统一大业最终完成提供有力支撑。“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迈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伟大创造, 这一制度建构过程与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治国理政的实践有着充分互动。它一方面处理着稳定、发展、价值回归等世界范围内大国治理不可回避的普遍问题; 另一方面更从治理思维的层面集中彰显着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人民立场等政策品格, 在治理手段的层面展示出中国共产党在处理经济发展、利益凝聚、政策设计、大国关系等方面问题时所使用的治理工具箱的基本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香港、澳门与祖国内地的命运始终紧密相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需要香港、澳门与祖国内地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需要港澳同胞与内地人民坚持守望相助、携手共进。”[5]对“一国两制”制度的治理优势进行探索, 可以小中见大, 深化我们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治理规律的认识,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在历史合力中向前迈进, 也为台湾问题等的解决提供有益镜鉴。

二、国家治理视阈中“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彰显

在“一国两制”制度之下港澳地区持续保持繁荣稳定, 社会各项事业均稳步向前。从制度刚性角度来看, 这些成就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一国两制”稳定、规范、严格的制度框架在推进特别行政区有效治理过程所起到的决定性保障作用。从制度韧性角度来看, 这些成就的巩固与接续有赖“一国两制”在不断回应社会主义大国治理重大问题的过程中的制度调适和创新。这种国家治理场域中“刚柔并济”的制度特质, 是“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集中显现, 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制度创造的一个缩影。

(一)“一国两制”的制度刚性与特别行政区发展的制度保障

1998年, 江泽民曾敏锐指出: “香港回归前, 国际社会在密切注视, 看香港能否顺利回归; 香港回归后, 国际社会仍在密切注视, 看香港能否保持稳定繁荣。”[6]可见香港、澳门在“一国两制”制度下的治理态势所具有的标示性意义。为了实现从“顺利回归”向“稳定繁荣”的接续过渡, 自两个特别行政区回归伊始, 中国共产党人就时刻注意在“一国两制”制度运行中通过划清政治红线、紧抓制度落实来形塑制度刚性。

为塑造刚性有力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党一方面毫不动摇、牢牢抓住“一国两制”中“一国”原则这一根本政治前提, 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治港治澳, 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 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 ”[7], 以此为“一国两制”划定清晰政治方向和政治红线。其成果集中体现在两份特区基本法中关于基本法与宪法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全面解释权力、特区外交防务和驻军等主权事务由中央政府直接负责等内容的清晰无疑的说明之中。另一方面则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公职人员宣誓制度, 设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等制度化方式, 赋权并支持特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 对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 严厉打击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努力为特别行政区发展营造稳定制度环境。可以说, 刚性、清晰、稳健的“一国两制”制度框架是香港、澳门在回归后跳出衰落预期、避免步入制度异化歧路、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背景和重要保障。

事实也证明, 正是在“一国两制”刚性、坚强的制度托举下,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发展日新月异, 全方位绘就了“一国两制”美丽的香港画卷、澳门画卷。这些成就同“一国两制”的关联表现在诸多方面。

经济方面, 在“一国两制”稳健结构下, 港澳地区充分发挥自身制度活力, 借助中央和祖国内地坚定帮助, 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国际金融危机、新冠疫情等重大冲击, 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尽管受到政治乱象、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 在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 发布的世界竞争力年报(The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中, 香港在2024年仍位居全球第五[8]。澳门自回归以来, 也很快跨越了在回归前由于经济结构单一、政治人心浮动所带来的经济低迷阶段, 转而迈向“恢复性增长”和“发展性增长”。在有限的地域和经济发展空间内,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澳门找到了一条充分加强与祖国内地以及欧盟、葡语国家经济往来, 巩固澳门“国际化的区域性经济贸易服务平台”和“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地位的正确发展道路。

政治方面, 在“一国两制”清晰框架下, 港澳地区居民享受到前所未有的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 政治发展稳步推进。不同于回归前香港地区“有自由而无民主”的政治局面,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归后在“一国两制”下通过稳健扎实的努力, 践行人民立场, 推动两制桥接, 通过实施《性别歧视条例》《种族歧视条例》《个人资料(私隐) 条例》《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最低工资条例》等法例, 广泛实现并保障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9]澳门则在充分建立特区与内地政治互信互动上下功夫, 从1999年的“午夜立法”, 到2009年完成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 再到2018年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回归后的澳门完成800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 严格遵循“一国”原则政治红线, 宪法基本法权威得以树立、爱国爱澳核心价值进一步凝聚, 成为澳门发展的坚强政治保障。

外部交往方面, 在“一国两制”坚实支撑下, 港澳地区的对外联结日益紧密, 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在坚定遵循“一国”原则的基础上, 香港、澳门充分利用“一国两制”制度赋予的行动空间, 继续保有参加不限主权国家参与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权利。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地位, 香港与世界保持着紧密沟通, 参与全球议题, 举办国际会议、活动, 与多个国家签署了民用航空运输、促进和保护投资等协定。澳门则充分加强与欧盟、葡语国家经济往来, 巩固澳门“国际化的区域性经济贸易服务平台”和“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地位。

也正因为如此,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长历程, 我们可以自豪地说, 20年来, 香港依托祖国、面向世界、益以新创, 不断塑造自己的现代化风貌, ‘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2]433在2024年则提出: “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向世人证明, ‘一国两制’具有显著制度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是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好制度, 是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好制度, 是实现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好制度, 必须长期坚持。”[10]港澳地区上述成就的取得, 离不开“一国两制”制度在框架和执行层面的刚性特质。

(二)“一国两制”制度韧性与特别行政区发展瓶颈破解

对于一项制度创造而言, 其刚性体现在制度的清晰稳定、落实有力, 其韧性则体现在制度对其作用领域中潜在问题的有效识别、调适回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全党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 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抓住机遇, 应对挑战, 趋利避害, 奋勇前进”[11]。这实际上是对制度韧性一词的绝好阐释。“一国两制”制度正是通过不断识别并因应特别行政区发展的新局面新问题, 积极推进制度完善, 形成了框架稳固、内核鲜明但又动态发展的制度体系, 从而显示出其制度韧性的独特优势和生命力。

以香港为例, 习近平总书记曾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现实状况集中阐述“一国两制”制度的调适与发展问题: “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 ‘一国两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当前, ‘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还需完善, 对国家历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传有待加强, 社会在一些重大政治法律问题上还缺乏共识, 经济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 传统优势相对减弱, 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 住房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问题, 满足香港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继续推动香港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归根到底是要坚守方向、踩实步伐, 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2]435这一讲话指明, 进一步廓清“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 需要澄清这一制度在有效破解社会经济发展、民主政治进步和身份价值统合等国家治理难题时能够提供的制度空间与制度韧性。

1. 以韧性包容的融合式发展有效破解香港社会经济发展瓶颈

习近平总书记所指香港特区传统优势相对减弱, 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 住房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的发展瓶颈, 实际上与香港长期以来秉持的对于市场、资本力量的“自由放任”和固守政府“积极不干预”角色的自由主义发展模式直接相关。这事实上会带来两重风险。

一方面, 自由放任的市场力量追逐资本增殖而缺乏对于产业布局的长远规划。在资本逻辑推动下, 1997年回归之前香港地区的制造业企业就大量迁往内地, 香港逐渐从以出口工业产品为主的自由港转变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自由港。与此相对应, 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 制造业外流所获得的利润回流香港后进入股市、楼市, 香港经济进一步金融化。这一脱实向虚的产业结构调整叠加香港比较优势的动态衰落, 带来长期性的就业压力以及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等现象。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报告, 2021年人口普查中香港地区家庭住户每月收入如按照十等分组别进行划分, 则最低收入组在全社会收入中占比0. 5 %, 最高收入组占比41. 1 %。两者之比超过82[12], 横向来看收入分配不公平程度居世界前列。

另一方面, 面对前述产业结构所带来的增长放缓、就业与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时, “积极不干预”的政府角色阻碍积极有效的社会福利政策出台。港英政府顾问顾汝德(Leo Goodstadt) 认为, 香港在社会领域凸显的贫困和收入分配问题应从港英和特区政府的社会政策基调出发进行理解。这些政策基调集中表现为政府固守自由主义大社会、小政府的福利观, 采取审慎理财的态度严格控制公共支出, 但香港社会却没有主要从社会福利的提供效果角度来评价政府, 对收入不平等表现出极大宽容。[13]这一特点曾经是香港得以享有宽松的经济起飞环境的重要原因, 但时移世易, 民生问题已经成为香港经济再出发的一大障碍, 需要更新制度支撑。

事实上, 香港自回归以来经济发展成就取得的根本经验, 就在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善用中国内地因素”。未来香港克服上述经济发展瓶颈, 需要在“一国两制”框架对此“中国内地因素”做更深挖掘, 不仅继续保持“背靠内地, 面向世界”的发展思路, 利用祖国内地所提供的市场、产品、人才, 还要从内地的制度安排、发展理念以及行政和公共服务政策中汲取养分, 以为己鉴, 加强香港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 探索在现有经济制度下更好发挥政府对市场失灵的矫正能力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基本事业发展的服务能力。2019年2月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了香港未来“更具竞争力的国际大都会”的区域定位。[14]在这一定位下, 进一步加强“一国两制”制度对香港繁荣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促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形成“两制”在经济发展理念、政策层面的良性互动, 是未来进一步彰显“一国两制”制度韧性优势, 护航香港经济民生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举措。

2. 以韧性成长的行政主导和稳健民主破解香港政治发展瓶颈

习近平总书记所指香港地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还须完善, 社会在一些重大政治法律问题上还缺乏共识的发展瓶颈, 来自香港社会对“一国两制”方针下特别行政区权力结构和政治发展方略的诸多误读甚至刻意扭曲。

一方面, 香港特区政治发展中应当坚持的行政主导体制受到来自所谓“民意政治”的对冲。在国家治理视阈中, 治理主导权是核心问题。在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的政治体制中, 香港特别行政区奉行行政主导体制, 特区政府是最高决策和行政机构, 行政长官是这个地区及其政府的“第一把手”。采用这一体制, 有历史惯性的考量, 也有现实效率的考量。在回归之前, 香港一直实行以总督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 历史惯性赋予这一体制以强大的认受性。而从世界范围内来看, 行政主导体制同样是世界许多国家采用的政治体制, 有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鲜明作用。因此, 采用行政主导符合香港地区的历史传统, 也有利于在香港回归后维持稳固的建制力量。但20世纪80年代香港进入回归前的过渡期后, 港英当局别有用心地推行激进的基层代议制改革, 培育民间所谓“民主派”力量, 为回归后香港政制发展中行政与立法权力关系的含混、行政主导与代议政治之间的龃龉埋下了隐患。受此影响, 当下香港的行政主导被代议政治声浪对冲, 立法会充斥政策否决者导致乱象频现, 一系列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规定迟迟不能出台, 香港政治体制本身回应民众关切、改革发展时弊的能力也由此被一再削弱。

另一方面, 香港社会围绕普选问题的撕裂日益加剧。《中英联合声明》第三条第四款及其附件一, 达成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首脑选举办法的一致规划, 初步明确了香港民主政治发展的路线。但后续围绕普选问题, 香港社会发生了严重撕裂, 所谓“民主派”力量一再将其自我解读的、实质上否定一国原则以及中央全面管治权力的普选方案同社会民生议题绑定, 先后掀起撤回基本法第23条条例草案、否决特区政府政改方案、反对国民教育、占领中环、反修例等一系列政治风波。在这一过程中, 党中央秉持爱国港人治港、稳健可控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香港民主进程, 是香港民主发展不断稳步向前的最大动力来源, 而反对派阵营不断激进化其政治诉求, 勾连境外反华力量, 一再阻遏香港民主进程, 造成了内地与香港两地居民对未来特区政治发展道路的担忧与疑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要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 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 保障和改善民生, 有序推进民主, 维护社会稳定, 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15]这一论述用坚定语调重申了中央在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方面的一贯立场。在“一国两制”的韧性框架下, 面对香港政治发展进程的有序向前这一历史任务, 党中央坚持对香港特区行政主导体制的支持和发展, 按照韧性思维稳步推进民主普选制度调适, 澄清围绕原则性问题的误读与曲解, 明确长期以来反对派泛民力量在行政主导和普选问题上进行混淆视听的本质目的在于误导香港社会对政治体制的认知, 削弱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和权力, 塑造两制冲突, 从而抗拒和架空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 挑战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同时守住“底线思维”, 以韧性体制承挫抗压, 对围绕政治体制问题所发生的社会风波以及威胁国家安全的行动进行有力回击, 通过港版“国安法”的制订、落实和进一步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等方式, 弥补“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中的国家安全漏洞, 维护“一国两制”在更适宜的宪制秩序下运行。

3. 以韧性磨合的人心回归破解香港国家认同构建瓶颈

习近平总书记所指香港地区对国家历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传有待加强的发展瓶颈, 实质是如何在“一国两制”方针下有效唤起香港同胞爱国爱港传统, 在观念层面凝聚社会向心力和正能量, 从而激发出建设国家、建设香港的最大积极性, 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重要问题。

一方面, “一国两制”下香港社会的国家认同建构有其内在有利因素。基于香港与内地所共享的共同历史记忆以及文化传统, 以及自秦代以来千余年中央政权对香港地区的有效管辖和中华文明的“大一统”思维, 一个中国是香港社会不容挑战的共识底线。同时, 香港回归之后, 两地经济贸易往来的增加, 中央帮助香港抵御外部风险实现稳定发展的现实记忆, 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在国际舞台上地位的日益提升, 都为国家自豪感和共同体认同提供了良好土壤。

另一方面, 必须承认香港社会的国家认同构建同样存在起阻碍作用的消极因素。从历史看, 香港在近代以来一度成为经济上不如意而希望另寻出路、政治上反感内地政治体制而远走海外的社会群体的中转站和落脚地。从现实看, 前述香港民间反对派力量所操纵的一系列政治运动在加剧社会撕裂的同时, 也在消解着香港地区国家认同的建构可能。从港英时代所延续的弥散在媒体、国民教育、宗教力量中的意识形态偏狭更从不同侧面加剧了上述消极因素。由此, 对中央政府、对内地形象的偏颇认识在部分群体中根深蒂固。

面对上述观念层面的认同构建瓶颈, 必须通过发挥“一国两制”制度在内在价值引领和包容性实践的韧性特征来加以克服。首先, 必须严守国家认同和国家安全底线, 对于政府、媒体、社会组织中对抗一国原则的极端化政治行为和个人必须毫不留情加以打击。其次, 抓住历史教育这一主要矛盾和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 有步骤改革香港国民教育体系, 通过大中小学的国民教育课纲的设定、教材的编写、教师队伍的培养来帮助特别行政区年轻一代增进认知、澄清偏见, 扭转历史形成的认识惯性。最后, 进一步增强制度包容性, 在制度运行中承袭党的群众工作优良传统, 在人大常委会释法、内地与特别行政区制度衔接和调试等容易造成误会、隔膜的环节充分发扬善意和协商精神, 尊重两制之下的不同价值观, 以最大耐心实现理解、消除对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一国两制’包含了中华文化中的和合理念, 体现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求大同、存大异。”[2]437人心回归并非易事, 需要在底线与包容两重原则的共同作用下, 以极大政治智慧去磨合推进。

三、以更扎实工作推动“一国两制”制度行稳致远

香港、澳门回归并在国家治理框架下进一步实践“一国两制”制度已经过去20余年。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不断接力探索, 在社会主义大国治理和政治文明的宏伟高度上回答了“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澳门地区发展如何有机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来, 从而进一步丰富我们的理论、制度和文化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 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 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2]434更是对2024年底当选的新一届澳门特区政府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着力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二是着力提升特别行政区治理效能, 三是着力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四是着力维护社会祥和稳定。”[10]这为面向未来“一国两制”更好将其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 助力大国善治规划了清晰方向。

未来,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重要的着力点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刚柔并济”的制度优势, 在以问题为导向的理论创新与政策更新中破解港澳地区发展的困境与迷思, 探索“一国两制”新的生命力, 塑造更加鲜活的制度优势感知和制度自信体验。为此, 必须在不同维度进一步前瞻性思考“一国两制”制度发展的未来趋向。

在经济上, 紧抓“一国两制”制度稳健前行的战略机遇, 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地区和内地的融合发展, 使得融合水平从经济融合不断向两制桥接为核心的政治制度融合以及以人心相通为核心的价值观念融合等更高水平融合跃迁。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 支持香港发展四大固有优势产业, 同时更首次加入提升、建设、发展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四个新兴中心。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八大中心”的全新角色定位, 可以窥见港澳地区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美好前景。未来, 香港、澳门应当从自身实际出发, 主动发掘发展机遇, 配合好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 做好国家与世界各国互联互通的桥梁。

在政治上, 应当坚守“一国两制”制度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应当正道直行, 积极有为。2020年以来, 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修例风波”、新冠疫情及外部环境变化冲击等不利局面。香港特区政府一方面推进严格落实港版国安法, 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力, 并接续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工作, 坚决堵住国家安全漏洞, 阻断境外力量乱港通道; 另一方面则以市民福祉作为社会发展的关键目标, 切实改进基层工作, 全面提升特区政府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 培养爱国爱港青年骨干, 巩固建制派力量, 扎实争取社会最大多数群体支持, 充分凝聚社会共识, 推动香港政治改革有序推进。对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 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 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16]

在观念上, 应当坚定“一国两制”制度自信, 面对意识形态争论和人心回归艰巨任务, 不断通过更细致工作汇聚民情、察知民意, 在媒体、学校教育以及网络空间等不同阵地坚决推进去殖民化工作, 夯实“一国两制”制度运行的社会共识基础。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和传播手段, 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 着眼于正确理解“一国两制”制度内涵并塑造制度共识, 讲明原则性问题, 澄清原则性分歧, 为“一国两制”制度奠定良好民意基础, 另一方面更提醒我们关注港澳青年群体, 着眼于未来强化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对澳门未来发展提出希望时就提到: “十年树木, 百年树人。澳门青少年是澳门的希望, 也是国家的希望, 关系到澳门和祖国的未来。要实现爱国爱澳光荣传统代代相传, 保证‘一国两制’事业后继有人, 就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2]426

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 “‘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 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 必须长期坚持。”[17]从国家治理视阈出发, “一国两制”的鲜明制度优势从其制度内涵、历史轨迹和接续发展等多方面得以彰显。全面准确、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推动其制度建构不断向制度效能进行转化, 是保证港澳地区繁荣, 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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