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就
——推动共同富裕的百年奋斗1
The Historical Process and Theoretical Achievement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ist Distribution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编委: 李戈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兰楠,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
龙治铭,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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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楠, 龙治铭.
Lan Nan, Long Zhiming.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不断开辟走向胜利道路的智慧,体现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继往开来的自信和担当,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信心与决心。百年来,党为确立和完善更加合理公平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不断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取得了一系列辉煌的理论成就,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探索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就,是我们在共同富裕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需要,是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在“两个确立”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需要,是为保障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提供理论参考的需要。
本文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以唯物史观进行梳理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百年探索历程;第二部分在此基础上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的理论成就;第三部分进一步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完善是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两个确立”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分配制度安排的内在要求,也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百年探索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为消灭剥削分配制度,探寻更加合理公平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而不断努力着。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我国彻底消灭了旧有的剥削分配制度,开启了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探索,并逐步形成按劳分配的中心分配原则;改革开放后,随着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成功探索,分配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分配制度建设开辟了新篇章,进一步完善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收入差距得到了趋势性扭转。
1. 逐步消灭剥削分配制度的探索(1921—1956年)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饱受剥削、民不聊生,实践和历史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中国人民摆脱剥削,才能站起来当家作主。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就提出“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1]的目标,党深刻认识到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逐步消灭剥削分配制度。正如《共产党宣言》指出的那样,“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2]414。如何消灭剥削分配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3],我们党根据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革命分两步走”战略,分配制度的建设也与之相呼应分为两步,第一步消灭剥削分配制度,第二步逐渐建立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第一步,消灭剥削分配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辟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新道路,在农村开展土地革命,建立革命武装和工农政权,鲜明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的响亮口号,党领导苏区农民进行了摧毁几千年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斗争。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1950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彻底实现了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向农民土地所有制的转变,这是对封建地主剥削分配制度的彻底否定,是进一步走向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历史基础。1949—1952年,党在农村实施了基于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分配方案,在城镇进行了工资制改革,基于当时国营经济、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状态,实施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低工资、多就业”和“劳动致富”的分配方案。
第二步,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分配制度。1952—1956年,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分配从以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城镇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分配方案,转变为基于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首先,在农村通过“建立互助组—成立初级社—发展高级社”的路径,逐步把原先一个个单独的农民个体融为社会主义集体,农村个体经济转化为相互合作的集体经济,1956年底全国约96.3%的农户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4]426,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其次,从1953年11月开始的社会主义手工业改造,大致通过“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路径,把原先的个人手工业模式融入集体所有制经济,至1956年底全国约92%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4]426。最后,党在1954—1956年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性地制定了符合历史条件的“和平赎买”政策,即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资产阶级采取赎买政策。这一期间大致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一系列方式实行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后采用定息方式平稳转移生产资料所有权,按照公私合营企业的私股股额每年发给资本家5%的股息,共发10年。这就使得私股所有权与生产资料使用权相分离,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管理和运用,定息停付后,企业就完全改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56年底,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完成,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消灭了一切封建式、资本主义式的剥削制度,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确立了劳动者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2.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分配制度的探索与初步形成(1956—1978年)
1956—1978年,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条件下,党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进行了曲折的探索,逐渐形成了生活资料占有平均化的分配局面。一方面在农村,农民作为生产集体的成员,进行集体劳动,并按工分取得劳动报酬。在这一分配制度下,工分的计算成为分配的关键。但成年男性、成年女性、青年、老年和少年的劳动量仅仅用简单的、先验的等级工分进行度量,对于同一等级的劳动者也无法区别他们的劳动质量和效率,这就导致了“聊闲天、磨洋工”等怠工偷工的现象屡禁不止。同时由于经验不足,“大跃进”期间实行的以供给制为主、工资制为辅的分配制度,造成产出的下降和大量的浪费,加之苏联单方面撤走投资和“三年自然灾害”带来的巨大冲击,国民经济遭受极为沉重的打击。在随后的经济调整恢复时期,自留地和副业生产重新交还给农民,此后农村的分配制度大体上没有重大的变化,一直持续到1978年。另一方面在城市实行货币工资制度,确立了以技术、职务、行业、地区四个基本维度为参照标准的分配方案,并在部分生产部门实行计件工资和与效益挂钩的奖励(后来转为以精神奖励为主),此外还有大量的间接工资和福利(如优惠性房租、公费医疗、节假日实物工资等)。
3.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分配制度的发展(1978—2012年)
改革开放后,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分配制度的重建和真正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78—1992年分配制度建设的最迫切任务是解放思想,“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9]155。1992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党逐步探索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方案,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效率和公平的辩证关系得到进一步重视。
1978—1992年,党对收入分配制度的重建“是从农村开始的,在农村先见成效”[9]155。首先,国家采取了有利于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农副产品的收购政策,通过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以及减少征购,极大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其次,通过“放开搞活”,借鉴20世纪60年代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宝贵经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最后,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得到自发性、民主性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更快。与此同时,城镇分配制度改革也打破了平均主义倾向和“大锅饭”,“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10]101。首先,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建立经营责任制、利润留成等办法,在不同效益的企业之间做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益好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留成作为激励。其次,工资改革方面,在更大范围恢复了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增加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后,大规模调整工资,改变了工资长期冻结的不合理现象,提高了人们对未来收入的乐观预期,刺激了消费。
1992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为1992—2012年间的分配制度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11]。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从此成为收入分配制度建设的中心出发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初期,邓小平关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念虽然刚刚打破了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但由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1]594,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更加优先的任务,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成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分配安排,“十多年来,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和分配政策调整,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激发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12]469。然而随着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在效率优先的分配导向下,居民收入差距逐渐出现了扩大的趋势,公平原则得到更多的重视。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13]22-23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给出了效率和公平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的具体实现路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14]550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5]643在更加注重公平的分配安排指导下,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得到遏制。
4. 新时代以来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2012年至今)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进行了持续探索,取得了深刻的认识,实践证明效率和公平不是对立的,是互为基础、互相促进的。进入新时代,党对效率和公平关系的认识进一步升华,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6]。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昂扬奋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在分配制度建设方面,迎风破浪、大刀阔斧、攻坚克难,取得了重大决定性成就,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收入分配秩序不断规范,分配状况明显改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人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持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8%,年均实际增速高于同期人均GDP年均增速0.2个百分点,高于同期人均GDP年均增速0.8个百分点;[17]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高,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消费形态已经从模仿型、生活必需品消费逐步升级为个性化、多样化的高品质消费,人民生活水平朝着更高质量方向大步迈进;国民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根据Long和Herrera的测算,中国国民总收入和国民净收入中劳动占比有所提升,劳动收入增长速度高于资本收入增长速度;[18]我国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平均每年1000万人以上顺利脱贫,成为第一个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为全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最大的贡献。
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是止于至善的奋斗历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9]9围绕着这一基本矛盾的变化,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分配制度建设的全面推进,开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建设的伟大新篇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体展示了基本分配制度、分配正义理念、分配原则、分配调节手段、分配政策支撑、基本分配制度的补充和分配价值导向等七大内涵,给出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建设的行动纲领,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理想提供了可行路径,表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中,始终根据生产力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始终为人民谋福利,向着共产主义不断奋进。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理论成就
百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取得了一系列的理论成就:第一,坚持马克思“分配从属于生产”的基本理论,确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所有制方面确定了分配制度建设的根基;第二,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创新形成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主要分配原则;第三,将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创造性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基本分配制度;第四,在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的基础上,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辩证关系,分配和再分配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创造性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第五,在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建设探索路径中找到了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发展中解决分配矛盾,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1. 分配从属于生产: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党在探索中坚持马克思“分配从属于生产”的基本理论,确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所有制方面确定了分配制度建设的根基。分配是社会再生产的关键环节,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8]365。可见,狭义的分配是指消费资料的分配,即按照一定比例将社会总产品在全体社会成员之中进行分割和占有;广义的分配还应当包括生产条件的分配,如消费与积累之间的分配,以及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以分工为前提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按比例进行的技术性分配。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8]365因此,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的分配,都可以视为社会的经济资源在社会或国家、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之间的配置过程,其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体现。因而,对于分配和分配制度的研究,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分配领域,而应当从一定的社会关系入手,“在所谓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8]365。分配是从属于生产的,必须从生产关系上入手,并在生产力的发展动态中解决分配问题。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探索历史来看,我们党一直遵循着马克思提出的“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20]19和“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20]19的正确原则来建设分配制度,并解决分配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深刻认识到建立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改造首先瞄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1950年,党中央首先在农村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颁布的《土地法》彻底结束了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随后1953年开始的“三大改造”,通过农村合作社建设确立起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城市通过对手工业和工商业的改造逐步实现公私合营。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在此基础上确立起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制度的探索始终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也随之演变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基本分配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1]4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明党对马克思“分配从属于生产”思想的认识更加深入,深刻认识到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分配方式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制约。
2. 对劳动价值论的坚持与创新:按劳分配与多劳多得
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后,我国又确立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制度,体现了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坚持。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个人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可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22]96然而由于生产力还不够高度发达,我们还不能够将全部的劳动产品按劳动时间分配给社会成员,而且在分配之前要处理好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如果不留任何剩余,社会就会缺乏再生产的物质基础,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初次分配之前就需要留足补偿生产资料、追加生产、保险基金等“六项扣除”[8]361-362。党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在分配问题上要处理好积累和消费的关系,1958年毛泽东指出:“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23]221改革开放后,基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进行现代化建设,国家必须有一定积累,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12]470。进入新时代,生产力水平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已经有了极大的飞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尽管积累和消费这一矛盾对抗的激烈性有所下降,但是习近平总书记仍然高度强调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两大部类必须保持一定比例关系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实现”[24]204。
在正确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我国确立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制度,同时在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的探索中,党对苏联僵化教条式理解劳动价值论的观点进行了坚决的纠偏,破除了平均主义,创新性提出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时间是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并不是简单地计算劳动时间的绝对长短,更不是简单地计算体力劳动量的消耗,“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22]58。但是苏联并没有解决如何计算这个“倍乘”难题,而是在实际工作中广泛采取了平均主义,“我们力求使任何劳动的报酬一律平等,力求实现完全的共产主义”[25]。以致于后期的苏联在违背价值规律、错误僵化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造成国民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也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毛泽东首先提出要纠正这种错误倾向,要按照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分配,“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26]。邓小平也指出,“合格的管理人员、合格的工人,应该享受比较高的待遇,真正做到按劳分配。”[10]130党的十六大报告则明确提出“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14]550。我们党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计划经济难以真正衡量劳动的量与质,平均主义是对劳动价值论、对马克思主义的违背与错误理解。
3. 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生产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找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衡量劳动的量与质的方式,实现了社会主义平等正义的分配理念:将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创造性地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市场自发性、无序性和盲目性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对于市场的这些缺陷,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资本家要利用供求不平衡互相竞争、发财致富,只能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来解决这个矛盾。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条件下,社会可以通过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生产来解决这个矛盾。表面上看,马克思似乎反对市场计划,提倡计划经济,长期以来苏联的政治经济学也是如此解读的。但事实上,马克思对市场缺陷的分析是放在一定的、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生产关系中进行的,是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缺陷,并非笼统反对市场经济。相反,马克思辩证地肯定了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明确指出了市场如何通过价格传导机制来分配资源,“这种自然必然性只能在市场价格的晴雨表式的变动中觉察出来,并克服着商品生产者的无规则的任意行动”[22]412。恩格斯在批驳洛贝尔图斯的观点时,更加明确表示供需矛盾是通过竞争解决的,也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能找到度量劳动的标准,才能真正实现价值,即“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实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27]。
苏联在高度计划经济时期取消了商品和市场,否定价值规律,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僵化理解,自然也不能找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衡量劳动的量与质的法宝。毛泽东一开始就反对照抄照搬苏联模式,批判了斯大林反对商品和价值法则的观点,并指出“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23]435。正是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解下,我国即使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也没有将民间经济“管死”,地方和生产单位保留了相当程度的自主权,这为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迅速建立奠定了历史基础。1979年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0]236的著名观点,将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13]22。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14]550。进入数字经济和知识经济时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与时俱进,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要素的深刻内涵,“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21]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通过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解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衡量劳动质与量这一历史性难题,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作出了独具中国智慧的贡献。
4. 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坚持: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面临着如何处理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关系,而在分配问题上也面临着如何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辩证关系。毛泽东早就认识到提高生产力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我们既然热心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必须首先热心于发展我们的生产力”[6]606,“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更合理,但是这只有在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以后才可能实现”[6]605。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时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9]373。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和资源的配置需要保证效率;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就要求分配的公平正义。
百年来党坚持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客观变化,积极探索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辩证关系。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在消灭剥削的历史任务背景下,公平被放到极为重要的位置,甚至忽略了生产效率。改革开放后,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先进、促进效率,一方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事实。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强调,要防止收入悬殊,注重公平的重要性。进入新时代,公平被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28]。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效率和公平不再分先后次序。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则将效率和公平原则贯穿于收入分配各个环节,实现了分配的效率公平性与公平效率性的辩证统一。
在生产力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党成功探索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分配制度,分配和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并创造性地提出重视第三次分配作用,填补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理论空白。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慈善事业的论述较少,且主要集中于批判和揭露资本主义慈善事业的虚伪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反对慈善事业,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是为全人类求解放的学说,是为了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限制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我们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各方的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研究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29]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21]18,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这不但是对中国守望相助、扶危济困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展,更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新天地。
5. 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我国在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探索中找到了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坚持马克思“分配从属于生产”的观点,强调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到达共同富裕,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毛泽东鲜明提出“实现共产主义是要有步骤的”[23]436,实现共产主义是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的,要“逐步地把我国建成为一个具有高度发展的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共产主义的因素必将逐步增长,这就将在物质条件方面和精神条件方面为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6]602。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更加注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9]116。这一时期,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我国逐渐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心。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19]238。党推动共同富裕的百年奋斗表明,我们不是孤立地在静态中去达到共同富裕,而是在动态中、在扩大增量和提高发展质量的基础上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表明党是在物质和精神双重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丰富物质财富,更要在精神层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有着鲜明的正确价值导向,深刻认识到劳动是财富的源泉,给出了“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30]的具体实现方向,在价值导向和实际发力方向上都做出了重大创新指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我们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始终强调这种先富必须是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党的十四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将“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12]469作为先富的先决条件,同时坚持“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12]470,“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15]643。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加强调,“必须弘扬勤劳致富精神,激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24]369,从根本上树立了坚持勤劳致富的社会主义价值导向,促进了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富裕。
三、 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保障
过去一百年,党向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成功探索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取得了一系列理论成就,为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理论基石。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分配问题,收入差距得到了趋势性扭转,持续推动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开创性地提出“两个确立”,并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31]。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把握历史规律,坚持人民至上,始终为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而奋斗;这充分体现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下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实现共同富裕有目标可依、有路径可循、有阶段可进;这充分反映了在“两个确立”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1. 共同富裕: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实现共同富裕是循序渐进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样是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保障。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有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在生产和分配方面的特征均显著不同。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由于“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8]363,消费品分配只能遵循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即实行按劳分配,“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8]363,这一阶段“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8]363,“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8]364;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8]365,“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8]365。
共同富裕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重富裕。马克思明确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8]365,那时“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32]787。也就是说,共同富裕不仅要促进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富裕,更要注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每个人因不再受劳动谋生需要的限制而有了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有了更加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所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422
2. 新时代分配制度安排:实现共同富裕的科学保障
首先,党中央对坚持循序渐进原则、科学到达共同富裕有着清晰的规划,坚定从中国发展实际出发分阶段有计划带领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也提出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第一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第二阶段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35]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31]
其次,新时代构建了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高质量发展中解决分配问题,全方位缩小收入差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基本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都更加注重公平,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鼓励勤劳致富,“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33]。新时代清晰的规划、详细的战略部署、科学的制度安排,使得实现共同富裕不是一个单纯抽象的概念和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丰富又具体的现实奋斗理想。
最后,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共同富裕从经济问题上升到关乎党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2021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36]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至上,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这也表明党深刻认识到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地位,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3. “两个确立”:贯彻落实新时代分配制度安排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开创性地提出“两个确立”,即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两个确立”具有决定性意义,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理论指导,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性问题。
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来看,维护党的权威和党的领袖的权威,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原则,“两个确立”更利于无产阶级政党有纪律地组织起来。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分析为何巴黎无产阶级没有起义时,一针见血地指出领袖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的核心作用:“12月1日深夜,波拿巴以突然的袭击使巴黎的无产阶级失掉了它的领袖,失掉了街垒战的指挥者。”[2]759恩格斯在《论权威》中明确指出了权威在组织中的重要作用,“联合活动就是组织起来,而没有权威能够组织起来吗?”[8]275列宁也鲜明地提出,“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37]249,“在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的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37]344,要使无产阶级政党能够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就必须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37]252。由此可见,“两个确立”无疑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无疑是继续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制胜法宝。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来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是对新时代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科学判断,是结合中国最新国情形成的一系列原创性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取得了一系列辉煌成就,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比如,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经过8年持续奋斗,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的一步,这些成就都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科学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实现共同富裕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新时代分配制度安排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科学保障,“两个确立”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分配制度安排的内在要求,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上都表明“两个确立”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四、 结语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终极目标。新中国成立后,党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持续探索,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中心原则的分配制度,积累了成功经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历史进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分配制度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探索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共同富裕理想的必经之路。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差距巨大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的建设是一个止于至善的过程。在更加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局面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的建设应当更加找准目标、坚持原则,坚持党对分配制度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分配理念,让发展成果为全体人民共享。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科学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到20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200周年之时,同时也正是我们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际,我们终将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理想。届时,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将以自己的壮举进一步证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预见性!
参考文献
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in China: Do Piketty’s Laws work in the Chinese case?
[J].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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